范数到底是干什么的 公开信——长城宽带到底想干什么?



(按语:作为一家有着强硬后台的国有大企业,长城宽带从最初的跑马圈地到现在的网络运营始终都受到了某种庇护,他对民营企业的欺骗、欺压自从其开始运营以来便一直没有停止过。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的和国有企业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理应受到保护,但正因为有长城宽带这样的带有某种“特权”企业的存在,使不少当初与长宽一起打拚的民营企业的经营日见艰难。据不完全统计,长城宽带在广州市拖欠各种款项高达3000余万元。若不是到了企业生与死的最后关头,像我们这样小小的民营企业又怎会“不自量力”的玩起了蚂蚁与大象较量的危险游戏呢?)

广州市长鸿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誉汇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华工奇天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我们为什么要写这封公开信?

2004年3月1日,长城宽带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长宽”)恶意切断了其通往海珠区的互联网主干出口,使海珠区的社区网、政府网、教育网、居委网全部瘫痪!随后,长宽经营者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律师报纸声明、律师网上声明、广泛张贴散发律师函告等各种方式,操纵舆论,诽谤、诬告、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散播对其有利的舆论,严重损害我们——广州市长鸿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公司领导的名誉,使得作为长城宽带海珠区代理商的我公司,无论在经济利益还是社会声誉方面均受到严重损失,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公司于2004年3月9日,正式向法院起诉长城宽带及其广州分公司,追讨长城宽带拖欠我公司的工程及维护补偿款一千多万元,以及要求长城宽带履行其它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使社会各界了解事件的真相,看清长城宽带所作所为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以便更深层次地思考,更准确地判断孰是孰非,我们特写本公开信进行剖析——

一、名词解释及背景资料

(一)、导火索事件

首先我们来看看导致我们写这封公开信的直接导火索:广州的“2004.3.1海珠区长城宽带断网事件”——2004年3月1日,广州市海珠区长城宽带主干网络突然人为断网,造成约5000户长宽用户不能上网,同时全区政府网、教育网也全部断网,影响范围之广,受害用户之多引起各届震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广州各大主流媒体均对此进行了连续追踪报道,海珠区政府也出面协调,直到3月下旬,海珠区社区网才恢复正常,但出现分庭割据的状态: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掌握5条街道的用户,长城宽带的海珠区代理商“广州市长鸿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掌握6条街道的用户(事件发生前全部用户由长鸿公司运营维护)。这次事件被媒体称为:“2004.3.1海珠区长宽网断网事件” 。

后经各方查实,是长城宽带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长宽”)恶意切断了其通往海珠区的互联网主干出口,使海珠区的社区网、政府网、教育网、居委网全部瘫痪!

(二)、长城宽带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总部设于北京,由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联合投资设立的高科技网络公司。2003年4月,中信集团又投资6亿元入股长宽。目前长宽在全国30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长宽首任董事长是赫赫有名的王之,第一任总经理杨宇航,副总经理邱群,现任总经理为孙子强。

(三)、广州长宽

长宽成立之初,在北京的业务开展得并不好,后来长宽发现要想在全国发展,将全国的业务做好,还是要跟当地的资金挂钩,成立股份公司。于是,2000年12月5日,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新昌顾问有限公司三家合作组建“广州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附件一),与长城宽带成为合作伙伴,公司业务是拓展广州地区的长城宽带网络。广州长宽董事长杨小村,第一任总经理葛云,第二任总经理叶杰,现任总经理叶晋川。

(四)、长城宽带广州分公司

长城宽带广州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办公地址与广州长宽基本相同,实行与广州长宽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班人员”的运作模式,大部分文件以广州长宽名义出具,直至2004年发生诉讼后,才将办公地址另迁。

(五)、长鸿公司

 公开信——长城宽带到底想干什么?
广州长宽成立之后,在广州地区又发展了27家二级代理商,后由于市场有限,长宽也资金不足,于是陆续砍掉了大部分代理商,最终只剩下4家。高科技民营企业广州市长鸿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即为其中一家,代理广州市海珠区的长城宽带业务。

二、“2004.3.1海珠区长宽网断网事件”详细经过

(一)2004年3月1日

上午10点40分,我公司接到海珠区教育局报障电话,称教育网断网

上午11点15分,我公司接到海珠区信息中心报障电话,称政府网断网

中午,区信息中心来电称政府网恢复

下午,紧急采购思科525防火墙

晚上22点,教育网通过我公司租用的互联网出口开通

(二)2004年3月2日

上午11点40分,社区网、居委网断网、政府网再次断网,经检测,江南西中心机房一切正常,由此感觉到断网原因蹊跷,于是邀请到海珠区计统局刘副局长、海珠区公安分局科技科张副科长以及海珠区信息中心吴姓技术员三人到场,并在吴指导下进行了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发现是广州长宽人为断网。

12点10分,长宽海珠区营业厅主任带领长宽网管中心技术人员到我公司,声称是由于我公司的调试行为造成网络中断。我公司根据3月1日和2日发生的断网事件的检测结果,已怀疑有人为断网行为,因此,要求长宽人员写下“无人为故障、无人为断网行为”的保证书,长宽人员拒绝签字,约13点离开我公司。

下午13点30分,穗花机房控制的5条街道的社区网开通,但广州长宽所控制的5条街道的教育网再次断网。

下午14点,我公司紧急采购思科535防火墙

下午14点30分,我公司请求中国网通紧急扩容50M出口

下午开始开通社区网的准备工作

晚上20点30分,从北京空运的535防火墙到位

(三)2004年3月3日

凌晨3点,全区社区网、政府网、居委网、教育网开通

早上,穗花机房控制的5条街道的教育网、居委网又一次断网。

下午,海珠区计统局、信息中心组织我公司与长宽公司开会协调断网事件,要求不能再有人为断网行为,未通的网络尽快开通。

(四)2004年3月4日

早上,我公司、长宽公司及区信息中心人员到穗花机房,计划调通所控5条街道的教育网,但长宽公司强行阻挠,调试工作失败。

(五)2004年3月5日

区计统局、区信息中心再次组织我公司和长宽公司开协调会,强调不能由于企业行为再次造成断网,暂时保持现状,并再次提出开通教育网。

(六)2004年3月6日

由于跟长宽公司无法协调开通穗花机房所控制的5条街道的教育网,我公司只好另行设计并确定了教育网的开通方案,着手实施。

(七)2004年3月8日

晚上8点左右,除我公司楼下聚集广州长宽公司组织人员20多人以外,龙凤5号机房、素社1号机房以及海幢中心机房三个汇聚机房同时受到20多人的攻击,其中,龙凤5号机房和素社1号机房长宽公司人员已强行进入。当晚,警察到现场维持秩序并保持现场,勒令双方人员均不得入内,致使上述两个机房连接的3364户社区用户断网,以及龙凤街、南华西街部分、素社街、滨江街部分的教育网和居委网断网。

(八)2004年3月9日

我公司正式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广州长宽清偿我公司债权人民币一千余万元;2、继续履行双方2003年9月签定的《“海珠通”项目合作协议》。我公司对长宽的每一条起诉都是有根有据,有着历史背景的支持的,这次起诉也是我公司被长宽欺骗多年后的最终醒悟!

(九)3月12日下午

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陈建华副区长亲自召开协调会,提出四点要求:1、对宽带网络纠纷处理要以保证用户利益为前提,保证用户对宽带网的正常使用。2、在法律未明确双方财产的情况下,保证网络资源的完整。任何一方不得有损坏网络线路、设备及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3、街道社区机房的管理,对与街道签订了租赁协议的公司予以认可(只认合同不认人),并由信息中心协调配合街道做好机房管理。拥有机房管理权的公司必须保证政府网、居委网、教育网和社区网的畅通。对双方均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机房,由信息中心、街道以及两家公司共同管理,两家公司要进入机房必须四方人员一起进入(信息中心人员必须到场)。4、双方解决纠纷不得采取暴力手段,应通过法律解决。

此次断网事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网络(包括电力网、电信网、电视网、宽带网、交通网等等)中最严重的主动的人为断网行为!!!令社会各界震惊于长城宽带居然置广大用户、网民利益于不顾,不计后果地采取这种极端举动。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追溯历史,相信读者能从中进一步了解长城宽带这个大型国有企业依靠特权,依靠利用、欺压民营企业达到其快速发家的目的的真相。

第二部分 还原历史

一、长城宽带跑马圈地、我公司为长城宽带做工程代理时期(2000.9——2001.6.5)

长城宽带成立以后,由于急于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抢占地盘,长宽采用了电信行业中普遍使用的手段:代理制。

我公司于2000年9月起担任整个广州地区长城宽带的工程及运营代理,但同年12月份北京长宽总部又在广州成立了一个有其股份的“广州长宽”,长宽以“行政管理”的理由,强迫我公司归口广州长宽“管理”,另一方面有承诺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实际上已经属于违约,我公司从大局考虑,并兼顾市场协调等问题问题,同意将已经初有战绩的天河区、黄埔区、芳村区、白云区约20000户的网络交给了广州长宽,只专注在广州市的海珠区发展长城宽带网络,广州长宽2000年12月与我公司签定《工程代理协议书》。(注:广州长宽接手后,这些区域的长城宽带网络均没有做起来,而长宽承诺的补偿却不再提起,不了了之)

随后,我公司采取了与政府、街道合作发展社区网的模式,在广州市海珠区大举拓展长城宽带,最高峰时投入17支施工队1100人次,2000余万元流动资金,从2001年1月2日开工到2001年6月5日仅用半年时间,我公司在海珠区完成户内15万户,级连开通3万余户,占整个广州市长城宽带建设规模的一半以上……时任深圳长宽总经理的汪德煌来到广州,觉得这种模式非常好,于是在整个广州市乃至全国推广。

我们再来看看这一时期长宽做了些什么?——

(一)工程施工

在我公司与长宽签定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了“三二四一”的付款方式,即工程开工时支付30%的工程款,户内完工验收后付20%,户外完工验收后付40%,一年质保金10%。但实际上很多工程直至完工长宽都还没支付第一期的30%。

长宽在广州地区的所有工程建设都没有办理开挖报建手续(这无疑体现了他的特权),导致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多次被罚款,事后跟长宽要钱,他们又不认帐。长宽不支付报建费用,又叫我们为他垫支工程款施工,明眼人不难看出,长宽根本就是“空手套白狼”!长宽节约了多少资金可想而知!

(二)工程使用

我公司2001年6月施工完成后,长宽用尽各种借口、手段,故意不支付工程款给我们,但一直使用着由我们垫支建设的网络至今!!

二、我公司为长城宽带做运维代理时期(2001.6.5——2003.2)

长宽的管理分为三条主线:市场开拓、工程代理、运营代理。由于战线拉得太长,经营管理不善,长宽的资金链发生短缺。在我们这些工程代理商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长宽一纸令下,命令全国各地停止工程建设,全面进入网络运营,转为运营代理。长宽开始告诉我们说:你愿意转为运营代理的话,我就马上验收工程并支付工程款;后来又说:欠的工程款我就不给了,但可以每月给你运营费的返点,在返点中扣除(开始执行时长宽确实每月返点,共返还了一年多);你不愿意转为运营代理的话,我就给别人做(运营代理),拖欠的工程款也就遥遥无期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权衡再三,无奈同意转为长宽的运营代理。2001年6月长宽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停止工程建设,11月广州长宽授权我公司海珠区8年运营代理权(长宽华南区域公司总经理汪德煌、广州长宽当时的总经理葛云在场)。

2001年6月5日广州长宽不结算工程款强制我们停工进入运营,而此时,大部分网络工程还没有得到完善,根本不具备立即运营的条件。我们被迫接受了长宽的这种战略调整,配合其运营。由于这时的网络很不完善,为使户内资源不被浪费,在长宽不提供资金、材料、设备的情况下,我公司又自己垫资投入网络工程建设,扩大了网络覆盖区域,创造了网络运营的条件。

而且,为了能尽快开拓市场,提高上网率,尽管广州长宽不提供宣传资料,我公司仍自己花钱印刷宣传资料达20万份,且不论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加点进行宣传,从2001年6月5日开始运营到2003年2月份,我公司累计开户7000余户,使长城宽带的上网率稳步提高。

三、应长宽要求,我公司提前退出市场开拓代理、运营代理(2003.2——2003.9)

由于大量拖欠工程款,各地代理商不肯交出网络,长宽很多区域的网络运营实际控制在各地代理商手中,2003年3月,长宽意欲统一全国的网络,实行直线管理,但根据长宽总部的部署,广州长宽提出要整合全广州的网络市场资源,要求我公司及东山区、番禺区、荔湾区的代理商提前退出运营,同样又是使出“威逼利诱”的旧手段,同样还是将长宽拖欠我们的工程款作为杀手锏:只要我们同意提前退出,工程款就归还有望!否则就……我们四家公司再次忍痛同意提前退出。2003年3月4日,广州长宽与我公司签定了《提前解除市场开拓代理、运营代理协议书》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三份协议,协议规定:从2003年3月份起,广州长宽在18个月内支付我公司“提前退出市场”补偿金以及工程欠款共一千余万元,广州长宽与我公司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关系,而我公司继续保留行业网和增值业务的开发经营权;我公司则将我公司已发展的7000余户用户移交给广州长宽,并且长宽退还我公司垫付的设备款;同时,为弥补货币补偿的不足,广州长宽同意我公司入股广州长宽,占广州长宽10%的股份,北京总部对此也表示同意,但马上长城宽带董事长王之又出尔反尔,不同意我公司入股,不予办理工商登记,2003年10月,我公司只好退股,收回入股金。单此一笔,长宽就减少了对我公司的补偿,而且我公司垫付的设备款也没有按协议按时返还给我公司,设备却仍在使用之中。广州长宽最初与各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中确定了的5元/户的市场费,也从来没有兑现过。

协议签署之后,广州长宽在开始的五个月按协议规定,支付了部分维护和解约补偿金。

四、长城宽带“砍”、“杀” 、“灭”代理商时期(2003.9——)

如果说在这之前的长宽总经理杨宇航是一个“骗子”,实行的是“骗子”的伎俩的话,那么后来的长宽总经理孙子强就是一个“强盗”,其所作所为是“强盗”的行径,他们的后台老板就是地位显赫的王之!!!

孙子强上台后,企图效仿电信的“一揽子插到底”的管理模式,搞了个“总分制”,即总公司和各地的分公司二级管理制。为了达到独揽天下这个目的,他首先利用城市代理商(一级代理商)“砍”掉二级代理商,再用分公司“杀”掉一级代理商!孙子强公开扬言:六亲不认,“砍、杀、灭”,“把民营企业的钱圈进来再把他光着屁股赶出去”,这是长宽早有预谋的既定方针 !!长宽企图不付钱强夺网络产权和市场经营权,就是按照这个既定方针办的!!!

2003年9月长城宽带广州分公司成立,分公司说广州长宽与我们代理商签订的提前解除代理协议和它没关系!它不认!自此停止支付工程欠款及补偿款给我公司。这时,另一方面,长宽又派人主动与我们谈判,要求我们做回代理(其实是用欺骗的手段拖延时间),开出的代理报酬为初装费20%月租费25%。但随后又以种种理由一会儿说12%,一会儿说8%,最后降到4%,一降再降,完全玩弄我们代理商于股掌之中。分公司还欲推翻我公司与广州长宽签署的《提前解除市场开拓代理、运营代理协议书》,声言广州长宽已支付的工程款、补偿金无需我公司退还,而广州长宽未支付的分公司也不再支付。至今长宽尚欠我公司一千余万元。

长宽赖帐,它不仅拖欠我公司的钱,还拖欠整个广州市各区代理商、其他合作单位、各街道、小区和物业公司的钱,在整个广州市的债务高达3000余万元。

2003年8月和12月,因为长宽拖欠返点,海珠区各街道两次在会议上提出要停掉长宽机房用电并收回机房,都是我公司出面协调解决,我公司为长宽垫付了大量给街道的返点。

就在我公司与长宽签定《提前解除市场开拓代理、运营代理协议书》后,我司很快就如约将7000余户用户、机房、设备、协作单位资源以及由我公司花几年时间培养出来的有丰富经验的客服、安装和维护人员全部移交给广州长宽——我公司再次被骗!

同时,长宽在各地成立分公司,砍掉原来在各地成立的股份公司(一级代理商),因此此时的广州长宽也面临着被分公司砍掉的命运。广州长宽原本也打算跟长宽打官司,但长宽在研究了跟广州长宽签定的三十年合作期限的协议后,认为跟广州长宽打官司没有胜算,故最后重金收购了广州长宽其他股东的股份。

五、关于“海珠通”工程,长宽单方面毁约,阻挠“海珠通”工程实施(2003.7——2004.3)

与广州长宽签定《提前解除市场开拓代理、运营代理协议书》后,我公司专注发展行业网。面对“长城宽带”在广州市海珠区的市场份额被中国电信的ADSL、联通、e家宽等宽带运营商大量蚕食的严酷事实,也为了盘活长宽大量闲置的网络资产,进行第二轮“跑马圈地”,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应用环境,奠定增值服务应用的用户基础,我公司于2003年7月份提出了“海珠通工程”,得到了海珠区人民政府与广州长宽的积极响应。

广州长宽董事长杨小村、长宽华南区域公司总经理汪德煌亲自带队来我公司考察“海珠通工程”项目,并在深圳长宽集团总部向长宽董事长王之汇报,得到王之的认可。

2003年7月,广州长宽、海珠区信息中心、我公司三家签署了《“海珠通”工程合作协议》,由广州长宽负责“海珠通”工程的所有投入,海珠区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的所有信息资源的整合,我公司负责互联互通资源的整合和工程建设,三方随后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2003年9月,长城宽带广州分公司介入,但他们完全出尔反尔,逆向而为,突然提出无资金投入“海珠通”工程,致使我公司无钱收入,我司为了顾及与属于政府部门的海珠区信息中心签定的《“海珠通”工程合作协议》的严肃性,在无奈的情况下,我公司只好又与广州长宽重新签订了一份《“海珠通”项目合作协议》,将“海珠通”工程从原来的由广州长宽投入改为由我公司投入,双方合作期为四年。按照该协议精神,长宽应向我公司提供网络资源及足够的IP地址,但是长宽广州分公司介入后,对我公司的业务故意设置种种阻碍,先是封闭“海珠通”工程的门户网站“海珠信息岛”,然后在2004年3月1日先后切断整个海珠区教育网、政府网、社区网的出口——断网事件爆发!!!

第三部分 对簿公堂

一、我公司愤而起诉(2004.3.9)后,长宽的所作所为

为了自救,为了消除断网事件对我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公司投入了全部的人、财、物,日夜抢修网络,长宽对“海珠通”工程的不配合及对网络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我公司形象,损害了我公司利益。面对长宽对千万余元的债务拖欠,又加上抢修网络的费用,长宽把我公司逼上了绝境,万般无奈我公司只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时,长宽再也顾不得斯文了,露出了它的奸诈嘴脸——

(一)虚构捏造我公司“罪名”,调用其社会关系资源,企图以“刑事罪”迫害我公司,

长宽经营者无中生有地虚构捏造所谓我公司侵占国有资产的“罪名”,携带所谓的我们“犯罪”资料,走访各级相关领导和部门,诬告、陷害我公司,企图强加给我公司“刑事罪名”,企图利用国家司法中的“追究刑事责任方式”搞垮我公司。2004年3月17日,我公司总经理陈志刚到海珠区公安分局接受断网事件调查。3月18日,公安机关确定此次事件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长宽的阴谋粉碎。

(二)以权代法、利用社会关系,让领导给法院“打招呼”、“批条子” 、企图拖延和干预法院正常审案。

我公司的起诉法院立案受理后,长宽经营者借助背景资源,通过送礼、请吃喝等各种各样方式,拉拢各方面领导干部,怂恿领导给法官“打招呼”、“批条子”,现法院正常审案程序已被严重破坏,迄今为止,该案因各方面权力的介入,迟迟不能正式开庭审理。反而长宽状告我公司的官司后来居上,2004年7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冻结了我公司银行存款,查封我公司控制的6条街的机房设备。

(三)掩盖真相,谣言惑众、混淆视听,极尽诽谤、诬告之能事

长宽经营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律师报纸声明、律师网上声明、到处张贴散发律师函告等各种方式,企图操纵舆论,散播对其有利的舆论,损害我公司及公司领导人的名誉。

(四)利用关系,封锁各种维权途径,使我公司求诉无门

我公司起诉后,曾就长宽公司不法侵害事宜向各地区政府部门、人大、政协、民营企业保护中心等各机关反映,并就其律师违反律师执业纪律不负责任地滥发律师声明等恶劣情节,向律师协会反映,但长宽公司经营者却通过疏通各方面关系,使我公司各种维权途径均一一受阻。

二、捍卫权利,我公司再次起诉长宽分公司及长宽总公司

2004年8月20日,我公司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长宽广州分公司及其海珠营业部,请求判令他们立即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公开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上赔礼道歉。

同时,我公司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长宽广州分公司,请求确认海珠区建设的长城宽带网络资源我公司完全有权就“海珠通”项目建设使用;确认“海珠通”用户的安装、维护及运营管理由我公司负责;确认我公司有权对“海珠通”项目设备进行投入和更新;确认“海珠通”用户可利用海珠区长城宽带网络资源。

我公司同时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公开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上赔礼道歉。

第四部分 结束语

很多人认为我公司与长宽实力相差悬殊,连长宽聘请的律师也公开宣扬“你门是蚂蚁我们是大象,长宽是什么背景,中信是什么背景,你们这么小的民营企业也敢跟我们斗?” ,在长宽,有一句各地代理商都听烂了的口头语:“什么都可以谈,钱不谈!!” 可见,长宽根本就是有恃无恐,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我们民营企业放在眼里,根本就没有把他人的利益放在眼里,能骗就骗,能抢就抢,不择手段地将他人的利益据为己有!!

但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难道民营企业受国有企业欺压还要忍气吞声?难道民营企业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吗?对长宽这样有背景有特权的大型国有企业,他们一味依仗权势,采用各种“霸行”肆无忌惮地欺诈我们民营企业,并封锁各方面的合法维权渠道,欲置我公司于死地。

在法律上,国有资产和民营资产具同等地位,国有资产不能流失,民营资产也不能被侵占!这是今年“两会”已经明确的主题。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法院对长宽种种违法违纪行径会做出公正地裁决。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各届能对我们民营企业多点关注,多点支持,还民营企业一个公正!!!

广州市长鸿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长城宽带广州市海珠区代理商)

二OO四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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