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核电项目对地方经济促进作用不只是在巨额的项目投资本身,更包括核电项目之外的巨大利益。 在项目投资方面,一座装机容量为500万千瓦以上的核电站最少须投资700亿元。就算按照2万元/千瓦来计算,如果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新增6000万千瓦,直接带动投资将达12000亿元。分享这一投资盛宴的包括项目论证、工程施工、设备供应等诸多“共同体”。 而对于投资方来说,核电项目运行所带来的可观利润正是他们所看重并不惜耗费巨大精力财力去“争取”的重要因素。 分析者对赣粤高速投资彭泽核电项目收益进行测算时称,虽然彭泽核电项目的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按20%的比例投资,赣粤高速未来几年内需要投入数十、上百亿元。但在2015年彭泽核电运营后,每年的收益也将达到25亿元以上,赣粤高速可获得较大的收益。 有人习惯用“印钞机”来形容核电站。通常的说法是,“发动机转一圈可以赚30元,一分钟3000转,一台机组一天发电下来就挣1500万元”。 然而,并不是所有专家都对核电项目按下同意的按钮。中国工程院院士何祚庥一直是内陆核电的“反斗士”。在望江县几位老干部极力反对彭泽核电项目时,他站在后面坚定地支持。 何祚庥认为,核安全事故的分子是1,分母则是无限大,即便是极低概率的事故率,所造成的危害也是无法估量的。特别是内陆核电,还会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发展内陆核电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审批内陆核电又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增加节能减排压力,甚至会带来巨额的呆坏账——对于国家来说,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宁可无限提高内陆核电的安全门槛,也不可放低安全标准。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郭宏波表示,发展核电,必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拆除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我们主抓的就是第3代技术。” 除了安全因素外,核电项目带来的污染也是国务院叫停内陆核电的重要因素。因为,各内陆核电厂所在地的湖泊均承担当地重要的灌溉、饮用和养殖重要功能,一旦受到污染,所造成的后果都是无法弥补的。 不过,国家并没有彻底关上内陆核电审批的大门。中国核电协会透露出的信息显示,该协会已承担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内陆核电站风险评估的专题,并正牵头对包括“两湖一江”项目在内的六个内陆核电厂址进行“内陆核电厂水环境影响的评估”。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据此认为,不排除“十三五”的能源政策会批准新的内陆核电项目。 实际上,湖南、湖北、江西等内陆省份并没有完全停止核电建设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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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支持的潜台词是:核电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不可不建。 比如湖北,当地一名专业人士说,湖北是个能源资源非常缺乏的省,缺煤、少油、乏气,风能有限。湖北每年消耗大量煤炭,煤价高,进煤难,污染重。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一定要寻求新能源,待国家相关审批重启后,应审时度势地发展核电产业。 在这一思维下,或许要不了3年,被关闭的内陆核电审批的窗口将被地方政府撞开。多地官员称,“内陆核电只是3年内不审批,但前期论证工作不会停止,未来还是要审批要建”。 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在核电项目捆绑了地方GDP之后,“安全”的大门是否还能坚守?但愿,这只是一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