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资保险公司的一系列地域限制和业务限制即将取消。在外资保险公司将要在中国市场发起新一轮“强攻”之际,未来的中国保险市场将会出现怎样的变数也就成了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
外资:风头盖过中资?
2003年外资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只有2%左右。但最近的一组数据明确显示了外资保险公司惊人的后发力量:今年上半年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3%%,
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6.5%%。而同期内,外资产险公司保费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47.1%%;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51.2%%。这种增长幅度,令国内保险公司不敢等闲视之。就连保监会的官方网站上也称,外资保险公司的发展势头尤为强劲,风头明显盖过中资同行。有保险界人士表示,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虽然每迈出一小步都很谨慎,但前进的速度非常快。与国内保险公司相比,外资保险公司不仅有着强大的财力支持,更有着国内公司无法比拟的管理和技术上的优势。前者比如,中英人寿保险公司的外资母公司英杰华已经将其在亚洲7个地方的财险业务卖掉,所得资金用来支持其在中国的寿险业务的发展。至于后者,外资保险公司的母公司上百年的成功经营已经无可辩驳地说明了这一点。那么,在这些强劲的对手也享受到了“国民待遇”后,中资保险公司将会陷入怎样的境地?没有人能准确地预测出中国保险市场未来的格局和每个公司的生死,但至少有一些关键点是我们目前可以预见到的。
寿险:领先地位的丧失?
对于中国的寿险市场,没有人能够否认其未来的发展规模。据麦肯锡预测,到2008年中国寿险市场将成为全球第四大市场。波士顿咨询公司全球副总裁彭礼定也曾表示:“中国寿险业的强劲增长会持续下去,中国很可能会发展成世界最大的寿险市场。”他还预计,未来5年内,中国寿险市场每年的持续增长会维持在15%至25%的水平。
但面对中国寿险业诱人的市场前景,两个咨询公司也提醒中国寿险商要注意外资保险公司的威胁。麦肯锡指出,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将威胁到中资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中资公司将面临日益显著的价格压力、佣金率上升和渠道竞争导致客户流失以及保险产品多样化带来的风险等多种挑战。而早在今年上半年,波士顿咨询公司就曾给过中国寿险商们一个严厉而直接的警告:如果不立即改进业务运作,将面临被外国保险商淘汰出局的危险。
仅以即将对外开放的团体寿险为例,它将成为未来中外寿险商争夺的关键市场。据了解,如果外资保险公司可以签团险,它们的保费收入将提高到现在的三倍或四倍,而不需要增加同样比例的成本。不过,中国寿险商所面临的严峻局面,除了外资保险公司的“兵临城下”之外,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寿险商的“积重难返”。据业内人士分析,许多中国寿险商的专业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大牌国际保险商,存在着一味注重市场份额的快速增长、产品创新有限、财务管理不当等多种问题,这些都将成为威胁国内寿险商未来生存的绊脚石。
没有人能够准确地预测出中国寿险市场未来的格局。但向专业化运作方式的迈进将是中国寿险商们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
财险:最惨烈的“战场”?
据悉,包括美亚保险深圳分公司、东京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上海分公司、三井住友上海分公司和德国安联广州分公司等在内的财产保险公司已分别向中国保监会递交了申请,希望将其现有的在华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据专家分析,外资保险希望得到的是在华的法人地位。一旦获得法人地位,外资保险将获得一系列“优待”,从而与中资保险商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对于我国未来的财险市场,有业内人士用“惨烈”来形容。因为寿险公司在进入市场初期一般需要挺过七八年才能开始赢利,入世后的几年内中外保险公司最激烈的“战役”将发生在财险市场。而目前国内财险公司的品种存在着严重失衡的现象:车险和企业财产保险占大头,责任险、工程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却几乎是空白,中资保险公司的短处正是外资的长处。因此,保险界人士认为财险公司面临着比寿险公司更大的挑战。
加入WTO中国承诺寿险业全面开放时间表
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例不超过5%%,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提供服务。
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天津提供服务;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在华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个人(非团体)寿险服务。
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在华外国公民提供寿险、团体险和养老险、年金险服务。
加入后5年内:允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随着地域限制的逐步取消,经批准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今年底,中国将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和在华外国公民提供寿险、团体险和养老险、年金险服务。中国保险市场全面开放进入了倒计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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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开放的三个阶段
我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险业对外开放工作始于八十年代,至今已二十多年,其间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年至1992年的准备阶段。80年代,外国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设立代表处。1980年10月,美国国际集团AIG在上海设立代表处。
第二阶段:1992年至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2001年12月)的试点阶段。国务院选定上海作为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标志着这一阶段的开始。1992年9月,美国友邦公司作为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199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在上海设立分公司。1996年11月,第一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宏人寿在上海安家。此后,太平洋安泰、安联大众等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相继建立。随后,一批外国保险公司又获准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截至入世前,共有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2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其中,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6家,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13家。
第三阶段:从2001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开始,我国保险业进入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阶段。截至2004年9月9日,已有14个国家(地区)的39家(含4家筹建)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70个(含7家筹建)营业性机构,外资包括合资保险公司已经占到了全国保险公司的半数以上。此外,还有124家保险机构在中国共设立了187个代表处。
我国保险对外开放的城市已由加入时的上海、广州、深圳、大连和佛山等五个城市,扩大到了北京、天津、苏州、成都、重庆、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福州等市。
根据承诺,我国对保险业采取的过渡期保护措施将于今年年底到期,届时将取消对外资的地域限制,也就是说,外资保险公司理论上可以在任何一个城市开设分公司,不过,外资保险公司在市场准入上仍必须符合母公司总资产额不低于50亿美元、30年经营经验以及设立办事处满两年的“五、三、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