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规决定各商业银行可对房贷利率实行下限管理
央行赋权,商业银行自然会加大各自在个人房贷业务上“做文章”的空间。
从3月17日起,商业银行将不再实行早前央行统一规定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转而将该利率归于商业银行正常贷款利率的统一管理。同时,央行赋予各家商业银行对该利率实行下限管理的权限,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
在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同时,央行还决定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年利率1.62%下调到0.99%,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1.89%不变。
客观上推动了利率市场化
新规甫一推出,中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昨日表示,此次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纳入正常贷款利率管理,也是利率市场化的一部分。而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是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由此对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昨日,北京银行一位不愿具名的副行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此次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最直接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但新政策没有直接调高贷款利率,而是让商业银行更多地发挥定价权,客观上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个人房贷利率开始由管制向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转变。
去年10月29日,央行决定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央行同时宣布允许存款利率下浮,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这被市场认为是迄今为止,央行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
各家银行房贷利率或有所区别
而在本次央行决定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再进一步之后,商业银行在房贷业务中如何利用利率杠杆,给人们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数据显示,至2004年10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高达1.71万亿元,目前不良贷款率仅为0.12%,属于商业银行质量最好的资产。
深发展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短期内商业银行运用央行下放的这项定价权的难度很大。“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利率仍是绝大多数银行在竞争中取胜的最有效工具。在资本充足率的硬性约束下,个人房贷业务作为个人信贷业务领域最优质的部分,更是银行急需拓展的领域。同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服务质量的差别并不大。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很难轻易上调个人房贷利率。事实上,我们已有预期,此次房贷利率上调后,银行客户总量的增幅将放缓。”该人士认为,新政实施后,各家商业银行很可能制定出极为接近的个人房贷利率,甚至不排除由各地银行同业公会出面协调,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利率水平的可能。
前述北京银行高层管理人士持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各家银行最终制定出的房贷利率应该会有所区别。他指出,除了利率因素以外,银行对个人贷款的审批要求各异,因此不同人获得住房贷款的难度也不一样,因此在贷款审批上的区别对待,将成为银行避开利率正面竞争的又一个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