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公布"中产阶层"数据,不应人为制造中产。国家统计局新闻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国家统计局未公布过这一数据,在正规的统计口径中也没有"中产阶层收入"这一项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的中产阶层迟早是会浮出水面的,从国家统计局的口径看,我们在"中产阶层"这个称呼上之所以如此谨慎小心,说到底是现实的财富问题既敏感又多少有些尴尬、由此引发的社会平等和共同富裕等直指稳定与民心。笔者以为,危险不在于条件成熟不成熟(或者标准统一还是不统一)地去讨论一个社会阶层的构架,关键是我们有没有历练好财富阶层之前的品质关。忽略财富品质只谈中产阶层的确是一种危险。
首先是在中产之前,先要解好财富"原罪"的应用题。这个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在美国人的财富原始积累过程中也是存在的,以至于有人说美国人的西进史就是印第安人的血泪史。中国的财富原罪之说,源于人们对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经济体制转轨、社会道德文化转型过程中,许多财富积累与获取处于非合法化、非程序化的一种概括。特别是宪法确认了私有财产的地位后,提供了为进一步保护私有财产进行立法的基础。由此现实上的财富公正问题没有一个合理的因应之道,就难以光明正大地奢谈中产。
其次是财富品质需要成为中(高)产阶层的素质常态。曾经《福布斯》杂志的中国富豪排行榜简直就是报丧榜。有的富人上榜不久就栽了,比如刘晓庆、杨斌及仰融。财富的品质问题就像运动员服用兴奋剂与否的问题。诚然,财富本身不是问题,它给人包括穷人带来直接与间接的福荫。但过程却无法忽略,财富在积累过程中的诚信度决定着品质高下。美国会计学家杰弗里·科尔文在《欺诈指南》一文中说:"不管手段多么复杂,欺诈都要达到三个基本目的:转移收益、逃税和掩盖债务。"安然公司如此,中国的某些下榜与没来得及上榜就上看守所的富人亦如此。财富品质不能成为中产的素质常态,否则"社会紧张、仇富思潮"就会在草根社会蔓延、涌动、高涨。
很重要的一点还有中产中的富人对社会肩负多大的担当。美国思想家约翰·罗尔斯在"补偿原则"提到,跑到前面的人一定要对后面的人进行补偿。因为富人事实地掌握着比较多的财富,所以富人比一般民众在社会秩序中应该有更多的担当。富人占有的社会资本或资源比穷人或平民百姓要多,他们相应地就比穷人或平民百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比如此次海啸灾难在考验地球良心的同时,更是对各国财富品质的考验。 "中产阶层"的问题是一个信号也是一个符号:忽略财富品质只谈中产阶层是一种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