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城镇化已经成为发展热词。但城镇化的路径如何更加科学,如何避免一些盲目和误区,尤其需要认真思考。前段时间参加一个研讨会,与湖北省委党校乡镇党委书记班学员交流,发现几乎所有党委书记都有在乡镇搞房地产以形成土地财政的积极性,乡镇房地产热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蔓延。 但我还是要给乡镇房地产热泼冷水。 在改革开放之初,沿海地区利用卖方市场的历史性机遇,不仅乡镇而且很多村庄都在很短时间即完成了从以农为主到以工为主的转型,乡镇经济获得了快速成长,二、三产业变成主导,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洗脚进到镇上居住,乡镇房地产自然而然就发展起来。
而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买方市场代替卖方市场,乡镇企业“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变成了“船小不能抗风浪”的劣势。在沿海地区,有些乡镇企业已经长大成功转型,有些倒闭破产,但整体来讲,在沿海繁荣的区域经济带动下,乡镇变得像城市,基础设施和居住工作都越来越远离农村和农业。而在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还没有发展起来即遭遇市场寒流,乡镇企业大量倒闭破产,乡村经济中的农业依然一枝独秀。到了21世纪,“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已失去市场的历史机遇,而且在环境评估和土地获取方面也难以突破。工业进园区成全国上下的共识,一般农业乡镇办工业的机会已经很少了。 没有工业就没有就业,没有就业带动,乡镇房地产所面对的就只能是农民。从农民来讲,当前中国农民典型的家庭生计模式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即农村老年人在家务农,年轻人外出务工,务农收入加上务工收入,就足以维持家庭温饱有余的生活。这样的农民家庭到乡镇买房,在乡镇住而在村庄种田,就太费心太麻烦了。但不种田,住在乡镇,乡镇又无就业机会,开商店搞第三产业,都是从农村进到乡镇买房的农民,乡镇流动人口少,第三产业的空间也小。这样,在乡镇就很难住得下去。 没有工业的乡镇,没有商业区位优势的乡镇,就只是消费性的乡镇,消费性的乡镇不可能让农民在其中安居,因为农民必须要有工作和收入来源。农民收入来源之一是到有工业和商业机会的地方去务工经商,之二是回到村庄务农。村庄是生产性的,因为村庄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极大便利。村庄同时是生活性的,是熟人社会关系中的,村庄熟人社会关系为村民提供了进行生产生活的社会支持。 因此,当前全国正变得热起来的乡镇房地产开发,需要审慎对待。要让农民住在可以方便进行农业生产的村庄,同时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所需基础设施。在村庄生活,进可以到城市,退可以回村庄。在交通和信息越来越方便的情况下,农民在生产性的村庄和同样是生产性的县城两头跑。而在消费性的乡镇,开发了房地产,但没有人住得下去,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最终这种开发就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