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经报道的中关村小企业告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抢人才案又有新进展。昨天原告企业北京亚太兰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理齐忠先生向记者透露:为了让他们撤诉,摩托罗拉公司两次作出让步承诺,双方已经于3月22日、24日进行了两轮会谈,但是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齐先生向记者介绍说:3月22日,摩托罗拉亚太区售后产品服务部田经理在香格里拉饭店约见齐先生,代表摩托罗拉公司要求撤诉,承诺和原告亚太兰特公司续签2005年一年合同,并要求亚太兰特公司补发在摩托罗拉公司工作的14名工程师两个月的工资。
3月24日上午,摩托罗拉公司亚太区售后产品服务部总监、中国区高级法律顾问等3人,再次约齐忠先生在摩托罗拉建国门大楼会谈,代表摩托罗拉公司要求撤诉,承诺的条件依旧是和亚太兰特公司续签一年合同。
随后,摩托罗拉公司方面又提出取消律师费、诉讼费,理由是官司还没打,同时把17名工程师的合同名额改为14名,这一方案被亚太兰特公司拒绝。齐忠先生称:摩托罗拉公司的所作所为不仅侵犯了中国小公司的合法权益,还使原告公司面临倒闭,所以他们坚持到法庭讨个说法。
摩托罗拉公关经理李凌在前天和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摩托罗拉公司的规定,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他们会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执行,在诉讼期间不对案件发表任何评论。
■案情回放
亚太兰特公司称,2004年3月8日,他们与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服务中心签订了手机《蜂窝系统服务协议》,该合同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止。2004年12月15日,摩托罗拉公司提出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但是亚太兰特公司委派的17名工程服务人员,将全部留下继续为摩托罗拉公司工作。亚太兰特公司认为,摩托罗拉公司在明知17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亚太兰特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且两公司之间已经不存在合作关系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从自己的企业抢走了17位工程师,侵犯了原告企业的用工权和企业经营权,给原告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于是把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原告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5万余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悉,此案是罕见的国内小企业状告跨国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抢夺人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