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作为世界上唯一有思想的资源,在市场经济社会,在知识经济时代,这种“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效应,倍加明显。因此,如何留住人才,对发展中的企业来说,应该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这“三招留人”是当今社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化要求,是从操作层面上对人才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的规律性总结。
第一招、事业留人:在任何既定的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下,事业始终是人才追求自我实现的一个价值平台,是留住人才的最终决定力量。因为人才最怕的就是英雄无用武之地。所以要留往人才,首先要打造一个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创新,有利于提高和有利于增强竞争力的事业。
第二招、感情留人;在一个组织、一个集体中,要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密切联系和交往,把人心凝聚在一起形成合力,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感情是重要的基础。用感情留人,就是对人才要有爱心、真心,帮助他们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使大家心情舒畅地工作,让优秀的人才彼此相互依恋。人才并非都只追求高薪,和谐的环境、融洽的人际关系、先进的团体企业文化,都可以抵挡外界的诱惑。当然,我们所讲的感情既不是江湖义气,也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同志之间健康纯正的人际关系,它建立在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目标基础上。
第三招、待遇留人;在真正的市场经济里,任何资源包括人才资源都是表现为有价值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工作环境固然是决定去留的重要因素,但首先必需的还是要有一个能够享受现代一般生活水平的收入。能够让人体面地活着,因此,薪金待遇在“三个留人”中恐怕是更基本的,用适当的待遇留人,就是要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性地为人才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
“三招留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要坚持全面的辩证的观点,防止片面强调用待遇留人而不讲用事业留人或忽视感情留人的倾向。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防止只讲用事业和感情留人,而舍不得用待遇留人的倾向。只要“三招留人”做全了,没有人才也可以吸引人才、造就人才。如果做不好,做不全,即使有了人才也会失去,来了人才也会再走,这就是人才去留上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