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

  国企改革仍是今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在很大程度上,金融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都取决于国企改革的进展和深化。

  一、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

  目前,我国国企改革的最主要内容,仍然是继续调整国有资本的布局。在这里用国有资本的概念比较确切。国有资本为经营性国有净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主体。国有资本有保值增值问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于其非经营性则不存在增值问题。

  调整国有资本布局,仍然是有进有退,即改变布点过多,过广的局面,逐步将国有资本集中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从一般的竞争性行业退出,即从国有经济没有优势的行业退出。但也不是从所有竞争性行业退出,因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中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部分为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现阶段还不能退出,还要对其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进行控制。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中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也不是勒令退出,而是一般要退,个别有优势、有竞争力的如生产两面针牙膏的企业,既可选择出售卖个好价钱,也可以继续在市场上竞争扩展。

  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光靠国有企业来做很难,需要政府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来筹划和推动。要在国有资本流动中推进布局调整,国有资产产权的变动要规范进行,防止暗箱操作,使定价、申购等方面合乎程序,公开公正进行。

  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后,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将继续下降,估计要从目前占1/3左右降到占20%左右,然后大体稳定下来。这个比重,仍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高很多。

  二、继续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一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随着经济社会化市场化趋势的发展,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不可避免。国家实行鼓励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股份制经济的政策,使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在现代公司制度的财产组织形式中相互渗透和融合,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对2001年全国4371家重点企业(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包括514家国家重点企业、181家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93家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百户试点企业、121家国务院确定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母公司以及3000多家省级重点与试点企业的跟踪统计调查,结果是,截止2001年底,所调查的4371家重点企业中已有3322家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造,改造面为76%。改制企业中非国有独资公司(即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改制企业的74%。3322家改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1143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7383亿元,占 64.55%;包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在内的其他各类资本4054亿元,占 35.45%,大多数企业开始实现了产权的多元化。

  有资料显示,到2001年底,除个体户以外,90%以上的新建立企业为股份制企业,70%以上的老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正在逐渐减少。这次《决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就是“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决定》的一个重要亮点。在《决定》指引下,今后中国的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更快地发展起来,并通过这一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有的经济学家估计,以股份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占我国总体经济的40%左右。如果再经过5至10年的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大约能达到80%左右。

  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推行股份制和发展非公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成为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表明我国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逐步找到了一个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

  二是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许多改制的公司都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但是并没有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

  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作用日显突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着重处理好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处理好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 (总经理)的关系。公司的重大决策权在董事会,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公司经营策略的拟订和执行权在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层,经理层要执行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对董事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接受指导、检查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经理层不能超越董事会的授权,采取不合适的手段,架空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是老板代表与打工者的关系,当然,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很重要,否则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权力制衡的重心。只有董事会真正代表所有者利益,经理层对董事会尽心尽力,接受董事会指导和监督,加上监事会能忠实履行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逐步健全起来。

  近年来国外公司董事会发展呈现如下趋势:一是董事会监管作用更加突出,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占的比重上升,强化了对经营者包括首席执行官的监督;二是董事会内部结构更加细化,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的会作用,如公司的独立审计人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选聘;三是董事会运作更加透明,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全面等等。结合外国经验,我们要改进董事会组成,增加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董事应真懂事,降低内部董事比重,以克服“内部人控制”现象。2002年上市公司平均独立董事为2.31人,独立董事在整个董事会成员中只占 23.3%,这个比重太低了。要强化董事会的作用,保障董事和董事会的独立性,发挥好董事会投资经营决策特别是加强监督的功能,使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做假账、披露准确的信息。

  在中国,改进公司治理,还要处理好“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好董事会和党委会的关系。要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要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的作用。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工会和职代会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尽快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使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三、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

  垄断行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的领域,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电信、电力、民航、铁道、邮政、城市公用事业等,都属垄断行业(烟草、食盐等特殊行业不属自然垄断行业,不属本节论述的范围)。由于这些行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决定自然垄断的是成本的弱增性,即在一定的产出范围内,由一家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比多家企业共同提供相同数量的产品和服务成本较低),不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个时期以来不少行业同行政垄断相结合,搞高价高收费,为本行业及其职工谋利益,使其收入水平大大高于其他行业,而服务质量又不高,老百姓意见很大。近年来一些垄断行业开始改革,如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业务分拆、开展竞争等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电信将原来独家垄断的企业,采取“横向”分拆的方式,使其重组成能够在相同业务领域开展竞争的公司,形成电信行业“5+1”(即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铁通和卫星通信)即6家公司竞争的市场格局,打破了垄断的市场结构。电力行业则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措施,在发电领域开展竞争。民航也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组建了三大公司(国航、东航、南航)。

  今后,对上述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改革措施,重点是放宽市场准人,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多元持股。放宽市场准人意味着允许新的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国有市场主体进入本行业,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是只限于在原有企业“分拆”之后的企业之间开展竞争。也就是说,要让原来的企业受到新进入本行业的市场主体竞争的压力,以利于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推行多元持股有助于垄断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电信等行业,分拆后组建了一些国有独资公司,但未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很难形成规范的现代公司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推行多元持股,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需要国家控股的也尽量实行相对控股)才能有效推进规范的股份制改革,才能逐步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有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市场竞争力。

  与此同时,要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铁道、邮政和许多城市公用事业,至今仍然是垄断的市场结构,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相结合,尚未进行体制性改革。传统国有企业效率低、浪费大、服务差的毛病突出。前一段,邮政主管部门运用行政手段,查抄了部分非邮政系统的快递企业,并采取了一些专门针对非邮政系统快递企业的管理措施,结果引起非议,暴露出邮政行业政企不分的弊病。铁道、邮政等行业政资不分也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即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国有资产专门管理机构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上述垄断行业,第一步要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然后要放宽市场准人,缩小原有企业的专营权,在非专营领域引入市场竞争,并相应地改革监管制度。

  自然垄断行业能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因为随着科技的进步,原来属于自然垄断的行业,都逐步分离出越来越多的非自然垄断性业务等。自然垄断性业务是指那些固定网络性操作业务,如电力、煤气和自来水供应行业中的线路、管道等输送网络业务,电信行业中的有线通信网络业务和铁路运输行业中的铁轨网络业务,其他业务则属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力行业包括电力设备供应、电力生产(供电)、高压输电、低压配电和电力供应等业务,其中只有高压输电和低压配电属于自然垄断性业务,而电力设备供应、电力生产和供应则是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可由多家经营,如可由多家发电厂竞价上网等。管道燃气和自来水供应具有与电力行业相同的属性。铁路运输行业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铁路线路建设、铁路网络操作业务、铁路物资供应、铁路运输机车车辆生产与供应等。其中,只有铁路网络操作业务是自然垄断性业务,其他业务都可由多家企业生产经营,展开竞争。电信行业,现在只有市话服务基本上属于自然垄断性业务。其他垄断行业,也是这样。

  因此,今后推进垄断行业改革,首先是要认真研究和区分本行业自然垄断性业务和非自然垄断性业务。然后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中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竞争,提高效率。国家要加强和完善对垄断行业特别是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的监督管理,包括对重要的产品和服务收费进行价格听证等。与此同时,对原有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推行多元持股,建立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这是今后垄断行业改革的主要内容。要加快《反垄断法》的制订和出台,使我国垄断行业的改革有法可依,规范进行。可以说,这一改革的成功,将极大提高我国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更好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四、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这次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有一条论述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决定》着力从消除体制性障碍和完善制度的角度,提出了重要的原则规定,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贯彻三中全会《决定》,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快速和健康地发展。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突出现象。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被看成异己的力量,受到排斥或限制打击。改革开放前夕,我国几乎是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只留个体经营14万户,从业人员15万人,私营经济则被相当彻底地扫光。近20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大成就之一,是在体制内即对公有制经济进行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体制外即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从而使经济改革不但不会带来经济的倒退或停滞,而且使经济日趋活跃、市场逐步繁荣、人民群众不断受益,做到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和统一。

  中国发展个体经济有其客观必然性。到现在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能达到消灭个体经济的程度,我国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具有多层次性,远未达到个体经济可以消灭的地步。改革开放初期,大家就认识到,必须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以缓解当时已相当突出的劳动者就业的压力,并能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发挥“拾遗补缺”、“有益补充”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个体经济也从配角地位升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2年,我国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377万户、4743万人,注册资金3782亿元。目前,个体经济主要分布在商贸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第三产业的户数占总户数的 82.6%(2000年),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现阶段发展私营经济也有其客观必然性。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必然不断产生私营经济。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就是默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虽然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要比个体经济稍晚一些。中国私营经济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起步,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获得快速发展,1992年以来一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其中1993、1994、1995年三年经营户数增幅都在50%以上。而且同个体经济2000、2001和2002年出现负增长不同,私营经济是持,续的高速增长,2000年以后年增幅仍达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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