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家公司的常务董事在一笔生意刚要谈妥时,突然接到来自西方国家的客户打来的电话,称其新加坡的代理商也想参与进来。 这位常务董事回忆道:“我的买家原本直接找我洽谈生意,整个洽谈过程中,我始终不知道对方还有一位代理商。这时他们却突然要求我把这位代理商包括进来。”
“如果我是个西方经理人,我会直截了当地断然拒绝。在西方,生意场上讲不得人情。但是亚洲文化讲究的是通融。于是我把卖价稍微抬高,让这个代理商也参与交易。结果买卖各方皆大欢喜,形成双赢局面。”
这件事再次显示了亚洲经理人在业务往来中如何力求避免冲突和不同的价值观念。相反,欧美经理人在出现问题时却会毫不迟疑地诉诸法律,或者以不适当交易为由取消交易。
东西殊途
如今,东西方经理人接受的是共同的教育背景和管理培训,全球一体化也不断取得进展,因此,人们期望东西方的管理会趋向某种形式的融合。
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全球一体化与否,东西方经理人的风格大相径庭。
最近,安达信咨询公司(Arthur Andersen)同新加坡的Batey Research and Information Center(编者译:贝蒂研究与信息中心)联合进行了一项国际调查,证实了东西方管理风格的这种不同,它们都植根在各自的文化中。(参看副栏:两种思维方式的比较)
的确,两者之间的差异不可胜数。东方管理哲学的核心是关系。新加坡三菱公司(Mistubishi Corporation)的经理人Hiromu Nishimura(西村弘)说:“在亚洲,要想谈成生意,通常需要双方彼此熟悉。比如在日本和中国,建立关系的重要一环是在晚上陪客户喝酒。生意需经双方几次会谈才能最终达成。但是双方一旦建立关系,多数情况下会终生保持不变。信任与融洽的关系是双方长久做生意的基础。”
相反,西方管理更多地本着规则做事,所以把仲裁作为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在西方并不稀奇。Industrial Credit & Investment Corporation of India(编者译:印度工业信贷投资公司)的高级副总裁Ramasubramanyam(拉玛苏布)发现,西方管理模式的这种公正方式与“亚洲讲人情、重关系的管理风格相去甚远。”
新加坡的一家贸易公司Orco Internatitonal(编者译:奥尔科国际公司)的Fabio Galardi(法比奥)对此感受颇深。他说:“在欧美国家,谈生意一开始就要在律师的帮助下明确订好合同条款。一旦出现争议,人们就会求助于法律。而亚洲人则相反,实在找不到任何和解的方法时他们才肯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