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10月15日开始在IBM公司深圳分公司工作的四个月,对于刚毕业两年多的软件工程师李文(为保护当事人,“李文”系化名)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由于健康的透支,小病延误治疗,最后一场大手术导致了李文一耳失聪,还倒贴了两年多的积蓄,且这场噩梦使李文对技术工作产生了心理上的恐惧。身心皆疲的李文经过多次和IBM深圳分公司交涉无果后,日前已向深圳市南山法院提出起诉。
虽然李文的起诉书主要内容很简单,要求主张的权利包括国际商业机器有限公司(IBM)深圳分公司赔偿其手术住院医疗费18333.47元、2003年11月出差香港补贴及交通费3000元和住院期间被扣工资及0.98元的精神赔偿,但李文的经历却抖出了一个“外企招聘陷阱”的故事,揭开了某些所谓“国际知名优秀外企”的圣洁面纱,难道庞大的IBM帝国员工中竟也有“二等公民”吗?
员工分二类,噩梦初露端倪
2003年10月,李文由于遗失身份证回到深圳补办并在一家名为“易询”,自称猎头的公司介绍下“机缘巧合”地加入了IBM深圳分公司。当时,IBM和新加坡发展银行(英文缩写:DBS)签订了一个为期10年、标的达50亿元的服务合同并成立了“DBS项目组”。“我加入该项目时,包括项目经理在内仅有4名员工,人手紧缺,因此任务重、压力大。”李文说,“进入公司后我被告知IBM员工分为‘REGULAR’(类似事业单位编制员工)和‘CONTRACT’(类似事业单位合同工)二种,而只有资深软件工程师才能直接成为‘REGULAR’。”李文称,按“IBM内部规矩”其只能是一名“CONTRACT”,只有工作一段时间后观察其表现才能“转正”。“我听说反正外企里只看工作表现,因此也没太在意。”李文说,“但IBM深圳分公司称所有的‘CONTRACT’都不会直接签劳动合同,而由介绍他们进来的猎头公司代理签‘聘用协议’。该协议的条件极为苛刻,既无社会保险,也没有假期和奖金,还可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甚至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让你走人,我当时出于自我保护,坚决拒绝了——我是在IBM公司工作的,怎么能跟另外的公司签什么协议呢?”李文称,由于没有合同,IBM内部“区别”对待的现象开始体现:他不能拿到借以进入IBM办公室四道门和两重门卫的工作磁卡通行证(发卡要经过几个部门领导授权,IBM帝国内部庞大的官僚机构的威力就显现出来了),每天只能以“来访”身份登记进入。在接受十几天门卫“严峻”目光考验并“敲破”几扇门后,李文忍无可忍辞职离开了IBM。
李文称,为稳住他,IBM立即将其请回,并不顾IBM严厉的内部法律,当天就“违例”为其补办了工作卡,解释称这是IBM“内部管理问题”,并在公司内部公开向“CONTRACT”们保证IBM决不会歧视对待在工作的员工,“CONTRACT”和“REGULAR”的所有待遇都是一样的,但并未谈及劳动合同的签署,至于李文是由猎头公司“易询”介绍进来的,工资暂时还得由易询代发,而其他所有的人事业务(如工作、加班、出差、事假、病假等)均和易询公司无关。
对于这种解释和安排,李文虽然不满,但也无多大异议。“毕竟IBM是世界500强,这样的国际知名优秀外企,信用度应该不会低。”李文说,“当时以为只要给IBM干活,就和IBM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反正IBM领导也保证了,这么大的公司,还怕它跑了不成!因此我们这些单纯的软件工程师由于缺乏劳动法知识,以为自己当时的抗议行为已经聪明地跳过了一个陷阱,但谁知道这竟然是一个连环坑。”
联合抗议,却遭“太极拳”还击
由于项目刚启动且人员又少,在忙碌的工作中李文遗忘了初次的不快,他本来就以工作为乐趣,而且这里接触到很多概念都是全新的——这不就是所谓的外企先进管理方式吗——于是李文敞开胸怀,毫无戒备的全身心投入工作,却不知道在这些“全新概念的圣洁光幕笼罩下”,他的健康正无声无息地迅速透支。
随着项目的开展,陆续又有一些新的工程师入职,仅易询公司介绍的就有十几个,其中少数几个经验丰富的工程师直接成为了“REGULAR”,而其他的工程师仍然是“CONTRACT”,很多人签了那份所谓的“聘用协议”。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很快这些签了协议的“CONTRACT”们发现了这个陷阱,毕竟劳动合同、四金一险、年终奖金及休假等可都不是小问题,于是,这些“臭皮匠”们开始联合起来和IBM深圳分公司管理层开始“讨价还价”。李文称,IBM此时却轻轻一个“推手”,推出易询公司挡箭,来个“金蝉脱壳”,而他们一边陪笑着“居中调停”,作出种种承诺保证大行缓兵之计,一边却开始分化项目组员工队伍。但“CONTRACT”们是团结的,问题没解决,说破了天也没用,谁不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不是应该IBM买单。
李文表示,员工的合理请求被一拖再拖,矛盾开始激化,导致了项目组员工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也受到了极大打击,惊动了客户,于是一些的高层经理被调走以平息风波,但IBM深圳分公司仍不愿意和“CONTRACT”们签约,而是提出了一个“折中”解决办法,即在2004年1月1日后将这些“CONTRACT”“转卖”给“K公司”,四金一险、年终奖金由“K公司”支付——这么多“CONTRACT”可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而“带头闹事”的几个员工随便制造一些压力就乖乖走人了,随着人越招越多,最后这批曾经“勇于参与维护自身权益”知晓内情的人都出局了,散落在茫茫人海里,不知去向,前途未卜。
抱病出差香港,高强度工作导致“噩梦成真”
2003年11月,李文被IBM派至客户DBS银行的香港分行出差,陆续同去的还有几个“CONTRACT”和“REGULAR”,每周一早上从深圳出发并赶在10点前上班,而每周五下班后则必须返回深圳,周末不能留港(“CONTRACT”不行,“REGULAR”可以)。由于健康透支,加之水土不服,李文年幼时已经治愈的中耳炎开始发作,出差前医生说不严重,只需注意休息和口服些药,但李文的香港之行并非舒适的“旅游”——虽然办的是旅游签证。
李文略带调侃地说,据说香港是全世界工作最疯狂、最敬业、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最能考验毅力的训练基地,因此自己带病“义无返顾”地投入,希望用自己的表现来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因此也使自己的病情开始加重。当李文回到深圳就诊时,医生对其病情的发展很惊讶,认为必须马上动手术,否则会有生命之虞,但是IBM的“CONTRACT”没有社保,为方便家人照料,李文只能回老家治疗。
术后李文的一只耳朵永远成了“摆设”,而当他的手术伤口刚愈合,炎症还未消,IBM公司即催其上班,因此李文只能说服家人和医生提前出院回深圳。
2004年1月12日,李文回到IBM深圳分公司后被告知其在1月1日已被“转移”至“K公司”,工资由“K公司”代发,但医药费不能报销,且住院期间没有工资。IBM深圳分公司对其给出的解释为,2004年1月1日前李文是易询的员工,因此医疗费应找易询解决,而2004年1月1日后李文是“K公司”的员工,且IBM和易询及K公司早有了劳务协议,工资按工作天数结算,因此李文和其他“CONTRACT”一样,本质只是易询和K公司先后“派”到IBM“服务”的员工(虽然李文并未和易询及“K公司”签过合同)。如此“高明”的解释让李文非常气愤,“我当时想,难道这就是IBM所谓的‘优厚福利待遇、舒心工作环境和人性化管理’吗?”李文有点激动地说。
“逃离黑洞”,跳出连环套
李文称,面对他的不幸遭遇,IBM深圳分公司仍打出缓兵之计,称问题可暂且搁置,工作进度才是关键。一晃过了春节又开始上班,此时IBM深圳分公司“暗示”李文,让其给自己的工资提出新标准,并由“K公司”代发。“我当时信以为真,就把医疗费摊入了新工资数额中,并给了K公司一个账号,不料这却成为了IBM深圳分公司称K公司给我‘发工资’的事实证据”,李文说,但当新标准的第一个月工资下发后,不仅没有按新标准发,还扣除了住院期间的工资,于是他无法再忍受,坚决提交辞职书,在办完工作移交后,跳出了连环套。
一家招聘网站的内部人士表示,随着国家劳动人事改革和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员工关系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目前一些大型外企为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已开始设立了员工关系经理或员工关系专员的职位,专门负责做好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毕竟有效利用员工关系管理,不仅能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公司品牌,还能增强对新人的吸引力,帮助企业赢得人才、留住人才,此外还能使企业管理和业务运作效率得到提升,从而让企业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业内人士表示,李文和IBM深圳分公司发生的劳资纠纷无疑折射出一些外企在人员招聘上的一些违规现象。某些外企往往会借助猎头公司来降低人力风险,逃避一个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甚至通过少数不法猎头来变相压低整体工资成本,此现象如不整治,可能会导致更多更大的纠纷发生,这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劳动者均是不利的。
在记者发稿时获悉,目前李文诉IBM深圳分公司一案已开庭,深圳市南山法院目前已经了解了事情经过和事实真相,对原告深表同情,虽然IBM让猎头易询及那个“K公司”提供了一些所谓李文在易询和“K公司”工作的伪证,企图歪曲李文2003.10至2004.2在IBM工作的事实,让易询当“替罪羊”。判决还在等待中,而李文也提出了追加精神赔偿的要求,并要求IBM为它那些不负责任的承诺和不合实际的宣传对那些“CONTRACT”以及公众做出道歉和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网易商业频道将继续联系当事人双方进行采访和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