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功利的,它必须通过经营行为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期赢得顾客的满意,从而实现自己的功利目标。因此企业无论大小,都必然通过管理来节约成本、提升效率,力争实现盈利目标的最大化。
但是抓管理并不等于就一定能有成效,张瑞敏认为企业管理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无效管理,这是任何企业都存在的现象,只是轻重不同而已。
无效管理之一:好大喜功
某民营企业为了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了很多管理制度,聘请来在正规企业工作过的人做厂长,但“改头换面”后的企业还是显得零乱,文件制度一大堆,管理成本上升,效益反而下降,工资占销售额的比例从以前的6%上涨到13%,老板为此感到很困惑。
事实上这绝非是个案。许多企业虽然建立了ISO9000质量文件体系,各部门也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文件,从表面上看,公司的管理规范了许多,但随之又出现另一些弊端:处理事务有时变得过分机械化,文字工作增加了很多,渐渐产生了为追求管理而管理的现象。
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应该拥有不同的管理形式,否则弄得不好,小企业就容易患上“大企业病”,导致管理层次增多,各部门规章制度林立,同时还可能出现各部门在制定条例时缺乏充分的沟通,导致部门之间的制度不统一、部门内部文件跟公司文件冲突等现象。
这种为规范而规范的做法,忘记了管理规范的真正目的,因而是一种无效管理。
无效管理之二:亲情难舍
家族企业在初期发展扩张中可以节省组织成本和监督费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管理复杂性的提高,家族企业模式也为日后的管理进步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根据对安徽省四城市64个家族企业的问卷调查,业主配偶在企业中担任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占57.8%,家族和亲属在企业最高决策管理层任职的占59%,且主要决策权和财务等重要岗位多为家族和亲属成员担任。
目前大多数的家族企业主要由两个既独立又交叉的系统组成,一个是家族系统,本质上依赖血缘、亲情来维系,另一个是企业系统,它是一种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明确规范和严明制度的经济组织。这两个系统虽然有共同利益,但各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
当血缘和亲情与企业制度发生矛盾时,尽管85.9%的业主认为企业发展高于一切,家庭和亲属关系必须服从企业制度管理,但在实际运作中经常受到干扰,企业制度往往被业主抛到一边,影响了决策的科学化和管理的制度化,这也是一种无效管理。
无效管理之三:标准不一
宽于律己、苛以待人是员工最厌恶的主管类型之一。管理者标准不一,不能以身作则,反而用放大镜来看待员工的行为,造成管理上的冲突,致使员工会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结,或者“上行下效”,毫无作为可言。
企业要发展,靠的是各级员工的合力,不要忘记员工也要发展,一项好的管理举措必须使企业和员工都能受益方能得到推行,管理经济学不应变成管理成本“经济”学。
当管理者拿放大镜看别人却放纵自己时,员工必定也拿放大镜盯着你,双方自然而然会产生冲突,这又是一种无效管理。
在企业的无效管理中,无业绩要求的管理当然会导致无效管理,但因缺少正确思维导致的无效管理也不少,以上列举的三种现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究其原由,也许可以用陈寅恪先生的一段话来作总结,他认为中国古人唯重实用,不究虚理,其长处乃擅长政治及实践伦理学,短处则是对实事之利害得失观察过明,而乏精深远大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