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轮中美纺织品谈判再度没有达成任何协议。而且,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这次谈判的结果似乎甚至还不如以往几次。
在谈判时间上,以前几次谈判双方不仅用满了预定的谈判时间,还要延长,表明双方至少在努力争取达成一致;而这一次谈判在13日中午就宣布结束了,不能不让人猜测是否双方已经各自亮出了最后的底牌,觉得没有必要浪费时间继续谈下去了。
如果对比分析第四轮至第六轮谈判后美方发布的公告遣词造句的变化,就可以发现美方口吻日益强硬:第四轮谈判结束后,美方的公告强调了取得的进展,并明确表明将进行下一轮谈判。第五轮谈判后,美方的公告仍然指出了取得的进展,并明确表明将进行下一轮谈判,但明确提出其将运用特保措施,与第四轮谈判后的公告相比多了几分威胁。
第六轮谈判前夕,美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一方面于9月30日宣布再次推迟对针织布等4种我输美纺织品做出是否设限的决定至11月30日,另一方面于10月5日宣布同意考虑业界提出的对我输美棉制衬衫等9种正在受限纺织品的“重复设限”申请和计司布等4种纺织品的新设限申请,而世贸组织《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242条款(f)款规定对每类中国纺织服装产品的特保措施只能使用1次,并不得超过1年,美方这一做法明显违规,给第六轮谈判投下了浓厚的阴影。
第六轮谈判后,截至本文定稿时,我方尚未发布公开的声明,只有美方发布了一份公告,声称:“我们没有达成一份符合我国国内制造商和销售商需求的协定。正如我们一直表明的那样,我们的总体目标是达成一个长期解决方案,赋予纺织品服装贸易更大的稳定性。根据中国入世条款,美国一直在运用其在发生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时实施保障措施的权利,我们将在适当时候继续这样做。”其中只字未提取得了什么进展,以及是否将进行下一轮谈判,反而近乎赤裸裸地向中方发出了威胁。从这份公告的口吻来看,我们已经不能用“无果而终”来给这次谈判定性,只能称之为“失败”。
从4月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棉织衬衫及上衣等3大类出口纺织品发起特保调查至今,这场争端已经持续了将近6个月时间;倘若从去年10月22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袜类商品实施特保措施算起,这场争端持续时间更已经长达11个月;也许我们不得不为最糟糕的双输结果作好准备了。
按照常理,美国这样一个超级大国本来无需为几双袜子如此大动干戈,中美纺织品谈判无需拖延如此长久,但与美国进行的任何经贸谈判最大的确定性就是结果的不确定性极高,鉴于美国国内将贸易问题政治化且无视国际准则的倾向,此次纺织品争端之初美方行动过于高调以至于骑虎难下,第六轮谈判失败也不足为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论美方下一步采取什么行动,相信我方管理部门早已对各种结果都作了准备,我们需要做的也许是调整指导思想,并进而调整自己的行动。
在短期内,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调整自己对中美纺织品争端解决方案的期望目标。如果说,我们原来所期望的“次优”目标是达成类似中欧备忘录的协定,在不牺牲原则的前提下,以可以容许的较低代价为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赢得一个稳定的环境。假如事实证明这项期望目标无法达成,那么,我们应该做的并不是牺牲原则,而是继续坚持基本原则,但着眼于其他目标。这些其他目标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之一可以是通过这一次的激烈争端让日后美国不会再肆无忌惮地对我国其他商品横加限制。在长期内,也许,我们应该重新冷静审视一度在我们社会上占据压倒话语霸权的“与国际惯例接轨”口号了。所谓“接轨”不是全然被动的,而所谓“国际惯例”,也应该包括我们进行积极博弈后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