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一百市场咨询公司 粟茹
虽然天气还有些忽冷忽热,虽然偶尔还会有沙尘暴,但是春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我们的身边。在春寒料峭中,女性已经开始展示春天的美丽,但大家不要忽视,因为我们的美丽有可能会遭遇到伤害。
200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北京数字一百市场咨询公司和搜狐公司共同对化妆品行业消费环境进行了调查,借此,广大女性朋友可以比较一下自己的行为,并为以后的化妆品消费提供一些参考。
在购买化妆品时我们往往经历这样一个过程:看了某个化妆品的广告,然后到商场或其他场所购买。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让我们的美丽遭遇伤害的可能性:一化妆品广告中的信息有误导,二在购买化妆品时遇到不满意的服务,三购买的化妆品有质量问题,严重的甚至使用化妆品后皮肤会受到伤害。下面我们就看看这三种情况下,广大女性是如何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的。
1、 化妆品广告中的信息有误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图一显示当化妆品的广告中出现上述相关内容时,绝大部分的女性能够确定哪些已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女性对化妆品广告宣传中涉及到“暴力、不健康内容”是违法的这一点认知较低,一方面是因为化妆品广告都在努力表现“完美”,同时也是因为我国对广告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
图一:女性对化妆品广告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内容的认知程度
女性对化妆品广告中侵权内容的认知程度较高,但当她们遭遇这一点时,会采取什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图二显示,七成以上的女性首先会想到求助于“消费者协会”这个最深入人心的维权机构,以解决个人遇到的权益受损问题。只有7%的消费者会想到“广告监管机构”,该机构可以对违法广告进行“停止广告”、“罚款”、赔偿消费者损失等处罚,可以保护每一个女性使用化妆品的合法权益。
可见,当化妆品广告中的信息有误导时,绝大部分女性能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但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上还有待提高。
2、 购买化妆品时遭遇不满意的服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购买不仅要得到好的产品,服务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关键因素。六成多女性购买化妆品时遇到的不满意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产品”。由于目前商场销售化妆品的机制大致相同,售货员根据销售业绩提成,这在无形中促进了售货员的“唯利是图”。另外“销售人员的态度恶劣”也是女性遇到不满意服务的一个方面,这和上一点相关,因为“唯利是图”,所以会带来“以貌取人”。
如图四所示,当遇到不满意的服务时,一半的女性消费者会向商场直接投诉,四分之一会选择向品牌直接投诉。因为大多数人知道,商场的售货员部分是商场直接安置的,也有部分是化妆品品牌来直接管理。还有四分之一的女性仍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3、 购买的化妆品有质量问题
图五:女性遇到的化妆品质量问题
绝大多数女性在选择化妆品是或多或少都会倾向于“名牌”产品,因为名牌首先给人以质量上的保证。在化妆品的质量方面,女性最担心的莫过于“假冒的名牌产品”,这一点七成以上的女性都认同。一方面“假名牌”给消费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更为严重的可能是使用“假名牌”后给皮肤带来伤害。在使用化妆品导致皮肤受到伤害后,竟然有一半的女性“没有投诉”。然而在投诉的人中,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比例不到一成。可见一方面,女性消费者在受到伤害后,维权意识不足,同时也显示了目前我国化妆品行业售后服务的不完善。
对于女性而言,容貌是一张非常重要的名片,我们为之付出了许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当我们的美丽遭遇伤害时,请不要再沉默,拿起身边的武器,为自己选择一条解决之路。
对于商家来说,营销上有一个满意的顾客可能告诉周围7个人他们对该公司满意、而一个不满意的顾客则会告诉14到21个人的说法,相应的,很多企业在宣传时说“如果您满意,请告诉朋友; 如果您不满意,请告诉我。”而在现实中,我们所受到的伤害并没有多少得到解决。因此让消费者成为“上帝”,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注:本文数据均来自数字一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