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下载:免费才是“好声音”?——版权方无奈数字音乐300



     网络音乐作为“免费午餐”被享用十年之久,各大唱片公司终于想起来要集体发力“拨乱反正”了。近日业内流传最盛的版本是,华纳、索尼、环球等三大唱片公司将联合百度、QQ、多米、酷狗、酷我等音乐服务网站,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推行音乐下载付费制度。对于习惯在电脑前点击一首小曲愉悦身心的网民来说,账单来势汹汹。

  面对每年300亿的数字音乐市场产值,却只分得到零星的“残羹剩菜”,版权人们再也坐不住了。只是,音乐产业这条价值链上的各方力量失衡已久,拍案而起的版权商们能真正收复失地吗?

  网络音乐免费时代终结

  “网络音乐应该走到合理收费的模式下,这是共识,也是趋势。”在恒大音乐董事总经理宋柯看来,网络付费势在必行。这位唱片界的大鳄,早前道一句“唱片已死”以示心淡,不卖唱片,转行卖起烤鸭,年中复出加入恒大再战江湖,这一次,也许是为了实践他“音乐永存”的心愿来了。

  宋柯是此次打捞音乐版权,建立网络付费制度的极大推动者之一。“互联网发展到了一个关口,音乐人无法通过音乐生存,不能逼死音乐。”

  付费模式这个未出世的孩子足以令人好奇:按月收费还是按次收费,不同的音乐类型价格有没有分别,会否设置不同的用户等级权限,下载量应该如何客观统计,一首歌付费下载后是否可以无限次分享,会不会有什么闻所未闻的创新形式?

  宋柯告诉记者,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内部会员近期正在密切地谈判沟通,但目前整个收费模式也只停留在探讨阶段,对于各种细节没有很成型的想法或实践。“因为怎么收还得跟渠道去聊,每家想法都不一样。像腾讯原本就有享受优质音乐收听及下载的绿钻会员模式,十元包月,但百度、新浪的意愿可能差很远。”

  基本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体系将由免费+付费的形式同时存在,费用在一首一元及包月5—20元钱之间浮动。用户可以免费试听一部分歌曲,但完整的、高音质的音乐则需要“自掏腰包”。

  宋柯心目当中的“指导价”是每下一首歌支付一块钱或20元包月畅听。“国外最成熟的模式就是ITunes,每下一首歌大概需要支付0.99美金,苹果跟版权方的利益是三七分,这个渠道较完美地实现了音乐创作者、制作者、传播者的分成。日韩则更高,版权方的分成比例可以达到90%,”50%的分成在宋柯眼里是需要守住的底线,“内容商分不到五成以上的利益,这个行业很难持续性发展。”

  “音乐是花钱做出来的,背后牵扯到创作人、制作人、歌手、乐手、录音师、企划人、市场人员,有大量的创意和投资在里面,享受服务的人理当成为买单者,不愿掏钱的人大可不听音乐。”

  对于实际下载流量的统计,宋柯则希望能有第三方的介入,建立独立的统计监测系统。

  宋柯告诉记者,不光是音乐行业本身有这个推动力,互联网行业也有收费的意愿。纯广告模式不足以支撑这些网站研发、带宽、管理、营销等成本,当前他们也很有压力。

  记者致电酷狗官方了解情况时,酷狗方面则称“目前并没有收到付费的通知”,不愿透露更多的信息。

  对于收费模式的成功推行的时机,宋柯认为不可能在年底大限之前完成这一变革。“这是一个需要经历多方博弈的结果,包括版权方跟渠道之间的谈判、商业模式的探讨、法律的支持、消费习惯的改变等,希望能在一年以内实现。”

 网络音乐下载:免费才是“好声音”?——版权方无奈数字音乐300
  “音乐界被切断的建立在音乐创作者和听众之间的经济纽带要想一举连接起来,未免有点太乐观了,漏洞不一定能这么快被修补。”知名乐评人李皖向记者说。

  流失的版权费

  《文化部2011年度网络音乐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27.8亿元(以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同比增长20.8%;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规模为3.8亿元,无线音乐市场规模为24亿元(以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而电信运营商无线音乐相关营收将近300亿,整个产业呈现巨大的生机。

  然而,唱工委秘书长卢建就曾在年初发表过一番悲观言论:“音乐权利人得到的版权收益不足整个音乐产业的2%,强势渠道传播方占音乐市场份额的98%,整个音乐内容从业人员萎缩到比不上任何一家大型网络公司的规模。”

  与此同时,众多音乐人光靠版权难以为继,刘欢十几年在音集协拿到的收入仅仅为6万,方文山六成以上的收入来源是餐厅经营,小柯痛诉一门心思做音乐却不足以果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千家唱片公司遍地开花,如今民营唱片公司的数量凋零殆尽。

  音乐产业其实依旧创造着巨大的财富,问题是,为什么音乐的创造者,唱片公司或权利人在数字音乐的风光时代反而陷入艰难的处境?谁剥夺了这些利益,创作者每年流失的版权费又有多少?

  “音乐数字产业是建立在充满剥削的制度之上的,产业整体来看是欣欣向荣的,但掌握最核心资源的是载体、通道,包括互联网及电信运营商。音乐被迫免费了。获利的是渠道,遗憾的是,版权人并没有从中受益。”李皖说。

  数字音乐产业的链条上,音乐版权被“吃豆腐”、“潜规则”的例子已不新鲜,“糊涂账”比比皆是。

  而根据唱工委及北京市版权局的数据,百度音乐平台这两年一共支付了8000余万的音乐版权费,而其在线音乐每年营收却在1亿—6亿之间,版权费支出占比相对较小。

  百度搜索引擎与唱片业缠斗十年方才休止,像它这样的网络大户会按照规定或协议向版权人支付费用,而漫天飞舞的各色中小网站会安安分分坚守这一操守吗?答案显然并不乐观。

  从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2012数字音乐报告》中可以看出,中国数字音乐的盗版率比较高。不管这一说法是不是过于夸张,盗版数字音乐对产业的摧残可见一斑。

  在宋柯看来,目前网络付费推广最大的难度确实在于现存大量中小网站的盗版情况。“有免费的资源可下,网民就不会选择付费。行业一旦想进行收费,一定是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大力度打击盗版。”

  根据中国移动官方数据,当前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占去国内无线音乐市场份额的83%,月销售能力达1亿次,截至目前,累计音乐下载量已高达43亿次。而2011年财报显示,中国移动无线音乐业务保持规模发展,收入达到221亿元。电信运营商庞大的音乐收益又如何与版权人分享呢?理论上,版权方与电信运营商在音乐获利上应实现五五分成的比例,但根据统计,唱片界全年从运营商得到的版权费实际只有5亿元。

  根据唱工委的统计,整个音乐市场一年应收的版税达220亿,实际上只收到5亿,不到整体的2%。而当中音著协音集协垄断公播、卡拉OK等的收费权利,应收105亿实收只有1.5亿,问题直指集体管理组织在抽取高额管理费后,不为词曲人谋福利,其不作为的姿态反而纵容市场侵犯权利人利益。

  对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刘姓工作人员向记者称,音著协去年收益将近九千万,其中向音著协会员分配了七千余万,协会管理层并无自肥。至于少收版权费的问题,市场不主动上缴协会也没有办法。

  “分享”不一定是美好的

  日本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著作权法》,对明知违法却下载音乐或视频的行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以下的罚金。

  同样的情况却不可能在中国复制。宋柯所倡导的收费模式将首先迎来颠覆多数网民消费习惯这一大考。

  文化部统计,去年国内在线音乐用户规模达到3.8亿,同比增长6.5%,无线音乐用户规模达到7亿。中国无疑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网络群体,网民买不买账,影响着这一模式推行的成效。

  “以免费的方式搜索、共享、上载和下载网络音乐,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全网民的盗版,比起上世纪90年代末期大量的盗版冲击更甚。十年的免费时代逐渐形成的观念是,共享是一个美好的事情,就是互联网时代大家应该一起做的一件事情,这是匪夷所思的。从产权角度来看,分享资源的人和下载资源的人都成了一种盗窃行为。”李皖谈道。

  这是因为,当大家都在欢呼网络音源便捷、免费、多样化之后,随之而来的巨大问题是创作者丧失利益回报了。创作是职业的创作,不给钱就没有办法继续生存下去,这个概念是最核心的。“免费危害了创作。”

  “就像喝水,免费的水源不是永续的,不能一方面在饮用水源,另一方面却迫使它枯竭。建立新的商业模式以后,唱片业有了资本支持,能够推出更多高品质的、多元化的产品供消费者选择,其实大家都有好处。”宋柯说。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9101032201/48825.html

更多阅读

蛋壳乐队:简简单单才是真

蛋壳乐队:简简单单才是真——最佳吉他手闪耀舞台荆棘过后终回归本真主音吉他:兰海鹏节奏吉他:陈洪飞贝司:罗鑫键盘:韦海峰鼓手:廖俊“百事群音”第七期演唱会中,亚洲第一天团五月天乐队亲手将当晚最有份量的 “百事群音”最佳吉他

惊愕. 胡释之:免费医疗是一种特权病

胡释之:免费医疗是一种特权病 来源:凤凰财经 凤凰卫视中文台副台长程鹤麟点评说:“胡释之不是胡适之,胡适之死了,胡释之还活着。”在某知名财经媒体年会论坛现场外,记者见到了这位“新锐先锋”、“知名宏观经济学家”。他的神情很严肃,举止

声明:《网络音乐下载:免费才是“好声音”?——版权方无奈数字音乐300》为网友虹之间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