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5年,商务部原定2004年12月发布的直销法延期出台。这部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的直销法,实际上包括三部法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和《推销员管理办法》。由于直销法关系到开放国内直销市场和进一步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所以出台谨慎且备受关注,连续几个月商务部不断接到询问直销法何时出台的电话,直销法已经成为商务部接受咨询的热点之一。日前,记者从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得到消息,不能确定直销法5月前出台。
本报记者 梁 忻/文
直销法多次推迟出台说明立法部门对此部法规的谨慎态度。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作出了3年后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的承诺,开放市场是必须的,直销法之所以谨慎出台,谨慎在直销和传销问题的敏感。
直销和传销 合法和非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商业流通领域得到较快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一种新的零售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当时大都叫做传销。这种以面对面提供产品和服务为特点的零售方式发展很快,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据说,当时国内有近200家传销公司的100多万销售人员。1994年到1996年,当时的国家工商局多次发通告对传销进行规范。1996年4月,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开展传销业务。
1997年1月当时的国家工商局颁布《传销管理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给传销方式以合法地位。《传销管理办法》出台后,传销市场迅速膨胀,问题也随之加剧。传销行业的法律手段已经无法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
14个月后的1998年4月,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一批非法传销大案受到查处。2个月后,国家又批准了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企业以“店铺+推销员”的方式直销经营。这10家企业全部是外资企业。在若干年后非法传销企业转入地下,与非法传销组织的斗争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随着国家打击非法传销力度的加大媒体上受害者痛心疾首的场景,使传销身价大跌,传销已经成了非法传销的代名词。同时,由于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新的受骗上当者不断出现,成为新的社会问题。
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近年来,我国商业领域不断扩大开放。截至2004年6月,我国商业领域实际利用外资累计约39亿美元,外资商业企业268家,分店4502个,外资零售企业已对国内零售企业产生影响。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大型外资商业企业已大幅度扩大在中国的投入,中国履行了入世时的承诺。下一步开放直销市场是肯定的,但鉴于国内直销市场的特殊情况,如何保证开放后直销市场的秩序,成为市场开放的关键。直销法制定的重要意义也在于此。
2004年9月,在厦门举行的直销立法座谈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提出了直销立法所遵循的12字方针: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提出了严管市场准入,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总体思想,提出对直销市场的放开和准入,将遵循“内外一致,资质严格、严谨审批、逐步放开”的16字原则。
根据上述方针和16字原则,直销法立法时采取了《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和《推销员管理办法》三部法规同时制定的步骤,开放和监管同步加强。
直销在市场竞争中有其独特的优势。直销减少了商品流通中的中间环节,节省了流通费用和宣传费用,有利于降低成本,因此可以将更高质量的产品以更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直销减少了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的可能性,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直销将培训与销售相结合,使消费者有机会成为直销商,有利于企业扩大自己的销售渠道。开放直销市场,特别是对内资企业开放,使中外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有利于发挥直销的优势,展开公平竞争,促进共同发展。同时,打击非法传销一直缺乏有利的法律武器,直销法的制订,为进一步打击非法传销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据悉,本次会议除了探讨常规性问题外,中国直销立法内容及开放时间也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并会采取合适的方式与中国政府交换意见。有关方面透露,由于中国此前并未存在法律认可的直销企业,故中国并没有本土企业是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成员,也不会参会。
直销法中的敏感问题
直销法对直销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众多直销企业也着手进行直销法的实施准备。安利、仙妮蕾德等企业开始清理违规经销商之后加大了对经销部门的管理和规范。
直销法对营销人员的从业条件进行了细化。安利发出严格审查营销人员身份的通知。对申请成为该公司营销人员的条件有严格规定其中“列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经商的人员”不得成为安利营销人员。各个公司都在认真清查营销队伍中各类不符合资格的人员。
直销法草案中争议最大的是佣金拨出比例问题。据悉,草案并没有采纳世界直销协会联盟以及安利等企业的意见,仍然坚持把佣金拨出比例保留限定在25%的范围之内。有专业人士认为,这个规定是为了鼓励发展单层次直销,对业务团队的掌控力更强。按照这种拨出比例,雅芳目前在国内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单层次直销模式将被政府所青睐。现在直销企业对经销商的佣金一般在50%至60%之间。如果达不到这种幅度,直销根本就开展不起来。有人认为,如果直销法最终采用25%的限制佣金拨出比例,绝大多数直销企业都会采用“变通”的做法。
直销法涉及到的行业准入问题。直销法的草案要求企业申请当年须具备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这两个门槛对很多国内想转型做直销的化妆品、保健品企业而言比较苛刻,预计最后5亿元的年营业额这个要求有可能取消或降低。
图为10家外资企业“店铺+推销员”的直销经营方式使直销连锁店已经遍布国内主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