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直销立法连草案都还没有浮出水面,7月30日,本报记者已经在图书市场发现了3本以直销命名的书籍。这3本书,不看里面的内容,光看封面封底就非常刺激,如“点石成金”、“所向披靡”、“12天打造顶级业务员”、“收入提高200倍”、“一天50人加入团队”等等。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以上似曾相识的语言让记者感到有点可笑。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黎少华是业内比较活跃的直销问题专家。记者对其进行采访时,他首先询问记者,准备以何种角度进行报道。
如果记者的理解没有错,黎教授所谓的角度,应该是正面还是负面的问题。这实际上点出了直销话题的一个实质,就是:在目前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即将开放的关键时刻,我们仍然应该首先关注一个社会学概念———道德。
在中国的入世法律文件中,有这样一段话:“一些工作组成员指出,《世界行为准则》提供了规范无固定地点销售(即直销,记者注)的坚实的道德基础。”这一段话耐人寻味。可以想见,在入世谈判过程中,中国代表应该是花费了相当的时间向谈判对手痛陈传销进入中国之后引发的非法经营、道德沦丧的疯狂现象,而外方代表则据理力争。这样的争执,最终导致入世法律文件中出现了这么一段不伦不类的针对中国的说教。
问题是,从传销到直销,10多年来,这种从外国传入的无固定地点的销售业务极大地刺激了中国人的致富激情,进而形成对传统道德的强烈冲击。而中国,无论是政府法规,还是企业的经营实践,似乎都没有完全控制住传销人员的这种不切实际的激情。
传销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进入中国,之后一直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直到1997年,国家工商总局才发布了《传销管理办法》。
尽管工商总局的办法对传销企业的管理作了严格的限制,但是,传销已经在大江南北彻底变异,让越来越多进入的人变成了金钱的疯狂膜拜者,让越来越多的人变成道德沦丧的骗子。
面对这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工商总局的法规出台不久,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痛下杀手,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将传销一举彻底抹杀。
两个月后,出于外在原因,中国政府对外商网开一面,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安利、雅芳等外国企业得以以另一种面目继续在中国市场存在。
非法传销虽然被明令禁止,但是这种销售模式所隐藏的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已经深入部分人的人心,使得传销继续以一种隐秘的形式在中国各地存在。
不但如此,外国企业虽然在传销被禁止后迅速为自己的直销活动争取到了合法的名分,却仍要为消除非法传销的余毒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2001年,中国入世,并承诺3年内开放直销。
在很多人看来,即将开放的直销是合法的,传销是非法的、不道德的。于是人们开始关心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对此,黎少华表示,这主要看销售对象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利润来源于销售产品还是拉人头的收入等等。
黎教授的观点自然是专业的,问题是中国的经济管理部门能否精确分辨两者的区别,并打击传销、保护直销呢?
中国企业中,武汉瓜拿纳(集团)公司是比较活跃的。该公司董事长张华表示,即使是直销企业合法存在的时期,也有多家亏损。我们应该以这种优胜劣汰的事实澄清人们暴富的心态。
张华的观点颇具说服力。虽然如此,无论是1998年之前的传销,还是之后的直销,在一部分人的心中,暴富的吸引力历久弥坚、挥之不去。各种信息显示,不少曾经沉湎传销或者至今仍在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同样怀着热切的心情,摩拳擦掌,盼望着直销法规尽早出台。
这应该是中国开放直销最大的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