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事实提前公布试点内容
本报讯(记者危剑侠)据了解,雅芳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直销试点后,原定在20日左右公布其试点方案,但现在迫于专卖店经销商“抗议”压力,只得提前对其安抚。在事实上,雅芳提前公布了试点方案的部分内容。雅芳公司也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经销商进行访问调查。
雅芳公司刚刚宣布将在北京、天津直辖市内、广东全省三处实行直销试点,11日广州雅芳50多家专卖店主找到雅芳总部,声称专卖店营业额大规模下降,要求雅芳赔偿“转型”损失。记者昨日获悉,这股专卖店恐慌已蔓延至云南、江西等地。
目前,雅芳大中华区总裁高寿康已出面,对经销商所提出问题“对症下药”:承认公司在广州地区管理比较混乱,正派员了解雅芳销售市场规范出现混乱的原因。
对于经销商们最关心的退货问题,将考虑用押后还款时限等方式协调,同时考虑更进一步的解决方案。对商场零售对业务冲击的问题,则将通过“商场、专卖店销售产品区分”的方式来实现。商场将要走高端的路线,而专卖店准备实行“收费美容”的方式。
记者从业内可靠渠道得到重要消息:雅芳成为试点,并不意味着将一定采用单层次的直销模式。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已再次与国务院高层商讨直销法相关问题,多层次模式可能将被考虑予以保留。与此同时,试点企业将不只雅芳一家,还会有所增加,但只考虑外资、实力较强、有丰富直销管理经验的直销企业。据透露,直销准入门槛将有所下调:1、奖金比率可能从原定的25%上调至30%以上。2、直销企业设立时应交纳的保证金从2000万元下调至1000万-1500万元,运营后为该直销企业每月销售额的15%.对于目前被业界质疑的“超国民待遇”问题,该官员明确表示马秀红副部长“内外一致”的原则不会改变。
五花八门“擦边球”企业寻思变通渠道
雅芳成为直销试点消息的传出,使得单层次直销模式成为市场主导的可能性大增。90%以上采用多层次计酬制度、拥有庞大业务队伍的直销企业,并不甘心坐以待毙。记者近日通过对业界的多方采访得知,“直销变通管道”正在浮出水面。“如果真要是把佣金比例控制在25%-30%、采用单层次直销模式的话,企业一定会想到变通的招数。”大连一家直销企业的老总私下向记者表示。该人士透露,为了拿到炙手可热的直销牌照,目前很多企业开始打政策的“擦边球”,暗度陈仓走一些变通渠道。
最为业内关注的就是在今年年初,中国保健协会称正在着手组建一家超大型产业集团。按照设想,该产业集团的注册资金为1亿元左右,采用外部资本+加盟企业投资的模式,以产业集团的名义共同出资申领执照。对于自愿参股入股、组建产业集团的拿牌方式,资深直销研究专家天问认为,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可以扶持行业内的中小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之间没有任何的法律隶属关系,这种联合方式实际违背直销立法的基本原则。
记者了解到,挂靠、合并、兼做等方式也在进入某些企业的实际操作阶段。上述大连直销企业的老总举例说,以挂靠型为例,如果一些企业有可能拿到直销牌照,那些想进入直销行业而还没有名气的公司为了能在社会上快速打出知名度,赢得政府或直销员的信任,会想办法挂靠在将能拿到牌照的这些企业名下。据悉,西安步长集团等都已开始涉足直销业务,但是其业务大多属于外包。另外,业内盛传现在外资能拿到的直销牌照数会比内资企业要多。还有一批内资企业忙着到香港去注册,比如珍奥、御坊堂等。
此外,今年1月底大连美罗与大连慧力的联合,就是合并型的典型案例。美罗国际生物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国内知名的内资直销企业大连慧力生物保健有限公司。几经转制、重组、更名,2004年11月与上市公司美罗药业集团合作,在香港合作成立了美罗国际生物有限公司,现在正在为申报直销企业做准备。
拿照无望四条路“灰色经营”将盛行
除了那些还想继续合法进行直销的企业之外,很多拿照无望的企业也开始“蠢蠢欲动”。在雅芳拿牌后,有一种说法似乎很能代表部分直销企业主的心声———面前有四条道路:要么借船出海,投奔有牌照的直销企业;要么退而求其次,转向海外谋发展;要么摇身一变,转向地下经营;要么彻底退出直销市场。
在这四条道路中,显然第一条、第四条道路是大多数直销企业不愿意选择的。这样,最有可能的是走第三条道路,表面宣布脱离了直销行业,背地里却行直销之实。比如,不做全国市场,而是利用地方保护主义,实施区域化生存等等。
这样一来,不仅给行业监管带来极大风险,而且将导致业界混乱不已。
目前,我国以各种形式从事直销的公司不下1000家。其中,大部分是保健品生产企业。据完全统计,其中的20%已经正式启动直销市场,20%属于“老鼠会”,还有60%在边走边看。中国直销传播网CEO王万军担心,一旦直销模式确定下来,很多企业不甘心退出舞台,他们会继续经营,只是不称自己为直销企业而已。这些企业将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继续在市场上存在。采取这种经营模式的企业数量,将远远大过能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数量。这样,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为了符合国家政策,奖励制度的吸引力将会降低,业务拓展难度会加大。
进行“灰色经营”的企业,由于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了直销法规的严厉监管,反而会获得更大的经营便利。
专家建议疏导出台《准直销企业管理办法》
接近商务部的资深人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认为,经验证明限制多层次计酬方式而只开放单层次直销,并不能解决非法传销的问题。刘忠回顾中国的直销历史:1997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传销管理办法》。该规定以销售过程中直销商的层数,来划分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单层直销被认为是简单的、可管理的,因而被允许。多层直销被认为是锁链式销售的一种,会导致价格增加,因而被认为肯定有问题。
刘忠说,根据上述划分方式,政府将单层直销营业执照的颁发权力下放给了省级工商局,希望通过不再增发多层直销营业执照来控制欺诈行为。然而,这种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的划分标准及经营权批准权的下放,带来的结果就是市场更加混乱。
“金字塔”骗术的操作者马上意识到,他们可以打着单层的旗号,拿到合法的传销营业执照,继续进行欺诈。结果,中国一下子冒出了600多家单层直销公司。
刘忠指出,中国的直销市场不会像以前那样大规模地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当年混乱现象的出现。但是可以预见,同样会有大量非法公司打着“单层次直销”的旗号,到市场上进行诈骗活动,并给自己披上合法外衣。对此刘忠建议,可以出台《准直销企业管理办法》,针对那些未达到政府的设定要求、第一批拿不到牌照、但是有望在以后拿到牌照的企业,给予一个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