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商场、超市的门槛越来越高,进店费、促销费、堆头费等一大堆,而且价格也越来越高,酒水经销商因而普遍感叹生意难做。也正因如此,有一些企业便祭起了怪招——找当地影响比较大的连锁商场、超市做代理商,将零售商提升为批发商,冀图借此节约进超市的高额费用。对于这种方法,业内人士褒贬不一。 是创举 好处多
沈阳市的李云泉经理:请商场、超市做代理至少有四大好处:1.节省费用。既然超市做了你的代理商,你就再也不必为超市设置的什么进店费之类的“苛捐杂税”发愁了;2.优先推广。商场、超市做了代理商,自然会优先推广你的产品,因此你的产品在货架上占个好位置、在醒目的地方设个堆头是绝对没问题的,而且导购牌、店堂广告也一定不会少——这些可都是商场、超市促进销售的好方法,现在你不用花钱就能办到;3.带动销售。既然你同超市合作了,那么你们的关系就比一般供货商近得多,你的其他产品超市也会给予比较好的待遇,因而可以起到带动其他产品销售的作用;4.引导消费。商场、超市本身就有引导消费的作用,如果它做了代理商,你就完全可以借商场、超市的影响力迅速启动市场,让诸多卖场共同引导消费。因此,我个人认为请商场、超市做代理商是一种创举,它的好处是很多的。
是高招 可借鉴
北京市糖酒公司付荣章经理:这一招可够高的,轻而易举地就“俘虏”了商场、超市,使之为己所用。如果该企业能够解决商场、超市本身没有网络的缺陷,应该可以收益良多,我觉得这一招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如果我去开拓外地市场,也会考虑找个商场、超市做代理的。
隐患多 须谨慎
安徽蚌埠糖酒公司宫俊成经理:这一做法表面看起来挺好,但实际上隐患很多,应该谨慎对待。首先,商场、超市没有网络,根本不可能将产品大面积铺货,而即使是拥有几十家分店的连锁超市,凭自身的能力也不足以启动市场;其次,做批发和做零售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而现在大商场、超市的人又都被供货商“宠坏了”,一个个都“牛”得很,因此他们的个人能力和经营思路都不适合搞批发;再次,商场、超市之间的竞争现在也非常激烈,他们也不可能花大力气来做批发,如果仅派几个人成立一个批发部门,其能量又能有多大呢?所以我觉得这件事隐患挺多,企业当持谨慎态度。
弊端大 不足取
安徽金种子集团经营总公司皖南片区杨公武经理:我们也做终端,也与商场、超市合作。但我们只找总店,通过总店对其连锁店进行分销,我们还没有将商超上升为经销商的地步,因为那样做弊病太多,而其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引起价格混乱,缩短产品的生命周期。如果你确定了一家超市为代理商,那么你给他的价格就只能是出厂价,不论其他超市、商场的产品由企业还是由该超市供货,其价格只能是终端供货价,至少与出厂价有10%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将使各超市打起价格战,进而引起价格混乱。
我认为企业在供货时,对同一级商家应该统一价格,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价格混乱从而导致产品生命周期大大缩短。
违规律 难长久
业内人士是众口纷纭,有褒有贬,那么专家又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我国著名营销专家范云峰先生也对此事发表了评论。
范先生表示,企业减少中间环节,主打终端的路子是对的,但把商场、超市设为代理商就很不合适了。除了上面杨经理所说的引起价格混乱外,这样做更大的弊病在于不符合营销规律。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还很不规范,适用的理论都是西方的营销方法,这一点也与国际接轨,但西方至今还没有这方面成功的先例。作为商场、超市来讲,零售是主业,搞批发已经超出了它的经营范围,而我国已加入WTO,超市更应该遵照国际规范运作,否则自身难保。据我所知,国内知名酒厂没有一家采用这个方法的,因为这是一种取悦超市的短期行为,真正做市场、做品牌的企业是不会这么做的。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一锤子买卖”,绝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更不会树立企业的品牌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