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是冤家这句话在零售领域非常具有代表性,大到超级卖场,小到小门店,独占性与竞争优势是他们所关心的共同话题。而对于供应商来说,通常面临两难选择,完全满足零售商的要求,就要放弃面对面竞争的渠道,市场规模及销售通路就会受到限制;选择多渠道覆盖,就不可避免地产生门对门方式的价格竞争。我们今天不去探讨放弃渠道的方式,而是关注供应商如何处理门对门竞争中的价格因素。当然这种价格竞争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渠道的要求,为了吸引人气;二是供应商自己的竞争需要,你不特价就打不过竞争对手。这里我们只探讨,因为渠道要求所产生的价格混乱。笔者个人以为,只所以产生门对门竞争,无外乎零售商的利益担心与竞争担心。如何消除这些担心,并加以引导,方是现实出路。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借鉴。一、以产品区隔渠道,变正向价格竞争为差异化互补我们在市场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听到零售商这样的抱怨与要求,“你为什么给对面打特价?我也要特价,还必须比对面的低”;“我们商场的活动你必须参加,但是对面的不能搞活动”等等,不一而足。作为一个供应商而言,零售商就是上帝,哪个也得罪不起,他说降就得降(不然就给你撤柜),于是越降越低,最后弄不好,还得亏损。笔者以前操作某化妆品品牌时,就经常碰到这种问题。我们在重庆地区,先是当地第二大的超市搞活动,要求洗发水特价19.80(400ML),紧接着最大的超市不干了,非要打到18块,这边打到18块,那边就降到16块了,于是出现了最精彩的一幕,特价到最后居然比进货价还低了。经销商一看势头不对,赶紧自己把货买回来了(这是因为卖的越多,亏损的就越大,还要承担促销员的提成,自己买回来再供进去,促销员的提成省了,自己还算是低价进了一批货,亏也能减到最少)。这是典型的门对门直接价格战。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采取产品区分,分别对待的方式。后来,我们就采取了两家相同产品、不同包装的策略,你打你的,因为对门没有卖的,互相影响最小,我们的主动性就大大提高了。价格敏感度就会下降,而供应商的利润也会得到保证。这种采取产品差异化的形式,能有效利用零售商的独占心理,满足他们的个性需要。比如在电器领域以型号区分,在药品领域以包装规格区分等,都是这种形式的体现。当然,如果你是产品领域的超级霸主,比如你是宝洁,你是可口可乐,你就可以去掌控渠道,那就另当别论了。二、巧借渠道竞争,把价格作为投资门对门竞争并非只是坏事,如果你懂得驾驭,坏事也很可能变成好事。还拿笔者做化妆品为例,公司的新产品沐浴露刚刚出来,正准备上市,某市场反应,对门的两家大超市打起来了,为了一批特价老包装沐浴露打的是不可开交,一家甚至威胁说,你要不给我更低的特价就撤你的货。经销商正在发愁的当口,我们提供了一种建议,能不能给其中一家特供新品沐浴露,直接特价上市,一是缓解他的不满情绪,二也显得我们对他的重视。而另外一家是绝对不能供货的(至少这个时候不能供货)。但因为我们是特价上市,进场费就不要收了。经销商一谈的结果让我们喜出望外,不但进场费不收了,还免费提供2个堆头。而另一家因为已经有特价支持了,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这本来只是一次常见的事件处理,但也可以成为推广手段,于是我们开始在全国故意挑起门对门特价,采取这种方式,加速产品铺市并极大地减少了市场费用。因此,合理利用门对门竞争,通过价格杠杆,把费用直接让利给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成为有利的竞争方式,而不要仅仅看到门对门竞争的缺点。三、利益可以让对手成为伙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敌人。即使是竞争对手,也可以采取利益共同的合作方式,供应商的任务是找到合作的点,进行优势互补,互为促进,三方受益。每个零售商的优点是不同的,比如A零售商的优势是杀虫水,B零售商的优势是护肤品,而能否实现杀虫水与护肤品的关联呢?同样还有没有其他的关联方式呢?其实就零售商本人而言,他也不想进行价格竞争,只是因为竞争的手段就剩下价格了,否则就没人气,没人气哪来的销量?于是我们的机会就在于零售商也不希望所有产品都是特价处理,如果找到非价格影响而又能增加人气的方式,你就能说服他按照你的思路操作。如前所述,即使是紧邻的超市,他所吸引的主要人群还是有所区别的,能否将各自的优势人群变成共同群体,来扩大每个超市的人流量呢?我们在操作山东青岛市场时,就进行了这样的实验。A超市的优势就是卖高档护肤品;B超市的优势就是日常洗涤产品。经过经销商的工作,于是我们按照自己的产品特点进行了一次联合促销。
在A超市买我品牌的护肤品达到100元,即可到B超市换领价值22元洗发水一瓶;而在B超市购买我品牌产品50元,即可到A超市以8折购买我品牌的高档护肤品一支;凡是在一个超市购买,并到另一个超市换领、换购的,送精美化装包一个。活动当天,我们在超市门口进行舞台表演,吸引人气和传播信息。活动的结果非常理想,销售喜人。而对于A、B两个超市来说,活动本身为两家都吸引了人气,没有厚此薄彼;而对于供应商而言,更多地是一种买赠形式,并且可以要求超市给以扣点及场地支持,整个投入不到8%,获得了良好的效益。此种方式必须分清超市的优势所在并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才能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以上只是笔者的个人浅见,请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