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效果评估:抵达真相的碎片



碎片化研究下的矛盾和困惑

从学术的角度来看,目前对广告效果评估的研究一直是“碎片化的”,基本上没有任何系统推进的色彩。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关乎广告效果评估的理论得到普遍的推崇,更没有一个具备“国际标准”的评估工具诞生。尽管这么年来,广告业界、传播专家、企业甚至跨学科专家,都在这条探索路上付出过大量心血,但结果却概莫能外地令人失望。他们的观点不仅各行其是,而且相互还有着剧烈的冲突。而在现实生活的广告实践中,对广告效果的评估方法也可谓五花八门。这使得目前的广告效果评估,科学性、体系性和可信度都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如果将未能洞悉的广告效果视之为真相,当下的评估方法顶多只能算是那些抵达真相的碎片。

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曾经这样指出,良好的广告计划和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广告效果的衡量,但对于广告效果的基本研究却少的可怜。根据福莱斯特的看法,广告总费用的1%中的大约不超过1/5的数额是用来了解如何使用其余99.8%的广告费用。但毋庸置疑的是,经费有限只能视为一种有心无力的托词。任何研究领域首当其冲的驱动力量,从来都不应是充裕的资金。

 广告效果评估:抵达真相的碎片

关于广告效果评估的范畴,业界也一直存在着较大分歧。广告公司显然更倾向于应对广告的传播效果进行评估,而作为广告主的企业,则理所当然地认为应该对广告的销售效果进行衡量。最近还有学者认为,不应将广告效果评估过于商业化和孤立。从更宏大的视角来看,还应该对广告的社会效果进行一个科学的衡量:什么样的广告促进了精神文明,契合了社会环境?什么样的广告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破坏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菲利普·科特勒作为营销权威曾经诚实地指出:一般来说,广告的销售效果较之于传播效果更难测量。除了广告因素外,销售还受到其他很多因素的影响,如产品特色、价格、可获得性和竞争者行为等,这些因素越少或者越能控制,广告对销售的影响力也就越容易测量。在采用邮寄广告时,销售效应最容易测量,而在运用品牌广告或建立公司形象的广告时,销售效果最难测量。至于广告的社会效果,起初并不为人关注,也一直没有获得与传播效果和销售效果并列的主流地位。广告公司和广告主都不会对它有多么关心,不过随着传播界对于品牌传播中的政治语境的研究走向纵深,类似“丰田霸道”、“耐克恐惧斗室”等广告危机的频频爆发,广告的社会效果也越来越受人重视。

但一个比较冷血的事实是,即便是在单一的广告效果评估范畴,比如对传播效果的评估,业界也同样是矛盾重重。查尔斯.雷蒙德的“认知-感觉-行动”因果关系链,通常被认为是对广告传播效果的评估基础。其逻辑是:人们从广告中获得了关于某个品牌确凿的核心信息,结果,他们增加了对这一品牌的了解,对品牌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并对这一品牌形成偏爱,于是他们就购买了这一品牌。但这种单线条的认知级系,主观色彩过于浓厚,它实际上是将所有广告受众都臆想成毫无差异的一群人。质疑者轻易地反驳道,这个因果关系链在反方向时也同样能起作用。当人们力求消除彼此间的分歧时,行为就将影响态度。很显然,这一理论关注的是变化,却忽略了和重复性购买相关联的消费者行为的固定模式,而且也并未揭示出现实世界中一些根深蒂固的现象,诸如新品牌的高失败率,以及总是存在一些市场占有率和广告预算都很少的小品牌等现象。

作为一个享誉世界的优秀企业,杜邦公司还有另外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身份,它是全球最早设计广告实验的公司之一。它的颜料部曾将56个销售区域分成高、中、低三种市场份额的区域,杜邦公司在其中1/3区域采用正常数额的广告费,在另一个1/3区域花了正常数额的1.5倍的广告费用,而在余下的1/3区域中花费了正常数额的3倍的广告费。在实验结束时,杜邦公司本想考察一下较高水平的广告支出,究竟创造了多少额外销售。结果却发现,较高的广告支出所产生的销售增长呈递减效率,而在杜邦公司的市场份额较高的区域里,销售增长也十分微弱。这与约翰·菲利普·琼斯教授的研究不谋而合,他通过不同广告函数曲线的广告案例,证明广告力度水平较低时的收益递增现象,广告力度较高时的收益递减现象,广告力度水平中等时的收益递减现象。

这样的实验结果及研究结论,对于很多人而言简直不可接受。几乎没有人不认为高密度的广告轰炸,能确定无疑地带来收益增加,至少是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增加。约翰·菲利普·琼斯教授更加颠覆的观点是:高密度的广告展示是一种浪费,而在这些展示力度的限度之内,通过在长时间内展示来分散使用广告支出,在每一个媒体上以水滴石穿的方式进行,或通过在更多的媒体上展示来分散使用广告支出,或者在更广的地域分配广告支出,会带来更多的受益。其原因是,通过广告力度的分散而不是集中,广告的收益支出平衡点,将会出现在反应曲线的较低位置上。换言之,这样会更加有效。

学者特利斯在分析了12种关键的经常购买的消费产品品牌后得出结论,广告对忠诚购买者的购买数量增加很有效,但对赢得新购买者却效果不佳。对忠诚购买者而言,每星期的高水平展露并非有效,因为它拉平了广告的效果,而广告对引导忠诚度并不一定会产生积累效果。另一方面,产品特点、陈列和特价,要比广告有更强力的影响。但市场调研公司IRI却认为,这样的结论实在过于草率,因为对广告产生销售的测试,“至少要维持2到3年”才有发言权。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严谨治学的专家派克汉先生,在用了数年时间研究了几种消费品的声音份额与市场份额的关系后,他的发现是老产品为1:1,而新产品为1.5-2.0:1.0,基本上印证了被指称为“草率的”特利斯的观点。

21世纪伊始所进行的一次跨学科实验,曾被很多浮躁的观察者欢呼雀跃过。这一年,美国贝勒医学院的神经学教授们做了一次口味实验。根据资料的描述,这次实验采用了最先进的核磁共振造影仪MRI,监测受试者品尝无记名可乐(当然,只有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两种)时大脑的活动现状,结果显示百事可乐倾向使大脑的腹侧核产生更强烈的反映,而这个区域通常是大脑产生强化奖赏情感的区域,在实验初期,选择百事可乐的受试者在喝百事可乐时,其腹侧核的活跃程度是可口可乐支持者们喝可口可乐的5倍。随后,实验组织人员又开始测量可乐的品牌形象影响力。形势随即扭转了,几乎所有的受试者都表示他们更喜欢可口可乐,非但如此,连他们的大脑活动也呈现不一样的情形,他们的大脑中区前额皮层也有活动,而这个区域通常正掌握着达到中高水平的认知能力。看起来,这次实验几乎可以作为一种对“广告长期效果下的传播态度”的完美测试方法。但如果我们冷静地想一想,则发现这样的测试结果同样十分脆弱,它依然建立对已知经验进行推断基础上,科学性和说服力仍然是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

立场化驱动下的妥协与扭曲

审视广告效果评估的困惑,不妨先回归到广告本身。抛开传播专家或跨学科研究的组织不谈,在现代的传播体系中,有六个因为广告才紧密相连的群体(见表1)。它们各有各的目的和立场,也因此产生了诸多的妥协与扭曲。

正是由于广告具有强迫性传播的特点,企业才那么愿意投入大量的金钱来获得一个广告主的身份。因为运作得当的话,的确可以产生可观的利润,也更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而广告公司作为专业的广告代理机构,一方面是其作为服务行业的性质不可更改。另一方面,自认为才华横溢的广告公司创意人员,又从骨子里崇尚创意的绝对自由,而且其中的大部分人,都十分认同广告评奖机构对于好广告的标准。这使得现实中的广告主和广告人,某些时候双方互相难以理解,简直就像不是活在一个世界上的人。广告创意人员认为广告主眼光短浅,经常无情扼杀天才创意。而广告主则认为广告创意人员简直是一群自以为是的蠢猪,无法理解自己如此清晰简单的意图。

这种立场的交锋,毫无疑问是以更具博弈优势地位的广告主大获全胜。当然,这种胜利的结果,也许并不利于广告业正常有序的发展。两种行为方式在广告公司的出现基本上不可避免:一是妥协,甚至是彻底的妥协,完全屈从于广告主的意志,完全呈现广告主的想法,我们能够见到的那些具有强烈促销色彩的广告,通常都是这一行为呈现的终极结果;二是扭曲,广告创意人员在越来越繁密的合作中,其创作思维渐渐于无形中受到了扭曲,被广告主思维所“同化”。另外一种扭曲是,部分广告公司会通过其他灰色手段,来拉拢那些对广告创意有话语权的人物。近年来,偶有一些类似案件东窗事发,成为业界丑闻。

当然,现实中广告人与广告主和谐共处的局面仍然是有的,更不排除极个别广告公司也能在与广告主思维的PK战中获得胜利。但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该广告公司一定是一个在业内比较显赫的品牌,而广告主对广告公司的传播专家和创意人员,则一直心存敬畏。这个时候,广告人和广告主的关系,就犹如小品《卖拐》里的赵本山和范伟,“走两步就忽悠瘸了”。我们通常能够看到的那些充满了意境却不知所云的广告,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境下的作品。因为它本为获得某个广告大奖而去的,而不是去影响广告受众的认知和态度。

媒体在广告群体链条中是个相当暧昧的角色。除了极个别的强势媒体之外,大部分媒体一方面是广告主需要借助的传播平台,另一方面也越来越倚重于广告收入来支撑其发展壮大和赢利能力。这种双重角色也让媒体存在一定的扭曲心态:对某些品位非常低劣的广告,媒体一方面心存厌恶,另一方面这类广告高密度的投放,却又能带来令人动心的费用进帐。更吊诡的是,媒体一方面是企业发布广告的平台,另一方面在媒体繁荣的当下,也需要向企业来反向做广告,以强调自己能带来显著的广告效果,是最值得进行广告投放的平台。有意思的是,这并非是一件多么令人羞涩的事情。即便是CCTV这样具有垄断性质的媒体,近几年也开始通过行业研讨会、发布成功故事、对广告大户进行报道倾斜等变相广告,来表明自己是一个多么好的广告投放平台。

相对而言,广大的广告受众是最被动、最无辜的一个群体。一方面,他们可以说是广告主最想施加影响、最重视的人,也是广告费用最终的买单者;另一方面,他们却并没有在广告运动中获得任何尊重,他们被迫地接受广告所传递的信息,承受着数不胜数的广告垃圾的侵扰,对广告内容也没有丝毫的话语权。他们的注意力是广告商最想争夺的东西,可是让人无处可逃的广告,却让消费者的眼睛里充满了污染和噪音。令人愉悦的广告实在太少了,广告主们越来越不懂得含蓄,而创意人员也似乎越来越平庸。

在广告投放之后,广告主总是想知道真正的效果是什么,至少是想知道传播的效果是什么。要命的是,这些广告主通常会委托其广告代理商寻找一家“独立”的调查机构,来进行消费者调查。不堪的事实是,同样承载着赢利压力的这些调查机构,又哪里有什么独立性可言!它们会对付费方抱有上帝般的尊重,其最终的调查报告,结论总是激动人心的可喜局面。事实上,即便是完全客观的消费者调查,其结果也并非对传播效果评估有多大的价值。因为消费者在面对调查的情境下,很容易说出一些非常客气的话,而他们内心的真正想法,则有可能被藏匿。可口可乐历史上新口味可乐的失败,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例。而可口可乐之所以盲目自信地上马新口味可乐,当初正是源于一份鼓舞人心的消费者调查报告。

依据我们的观察,广告评奖机构在独立性上受到的质疑不多,但它们对好广告的标准却十分固执。普遍的观点都认为这样的标准过于艺术化和小众化,不仅偏离广告主意志,而且会严重“误导”广告公司的创意人员。事实上,那些获奖的广告大多是没有什么销售力的,也并不为广告主所欣赏。从未听说过哪个广告主会以自己的某个广告曾获得奖项而引以为豪,通常自豪的都只会是广告公司,这与企业对在公共关系上获奖喜出望外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种广告主的喜好,也折射到广告公司身上,导致不少公司都将“广告不是拿去获奖的”作为对创意人员应遵循的几大要则之一。但这依然不会有太多的约束力,尤其是对那些默默无名的广告创意人员而言,他们无不渴望去获得某个权威的广告奖项,让自己声名鹊起,以提高自己的市场价值。

个性化成功下的借鉴与启示

客观而言,如今的广告效果评估,正处于一个“各有各的招,心中有杆秤”的情状。我们可以断言,那些成年累月都在投放的同一广告,多少是产生了积极的效果。至少广告主应该是对效果比较满意的,否则也不会花费如此多的费用来证明自己烧钱的能力。我们同样可以断言,那些数十年如一日不更换内容的广告,如金嗓子喉宝,尽管我们不知道企业的评估标准是什么,但至少它是对广告的传播效果比较满意的,否则脸皮再厚也不至于恶心消费者这么多年。

按照菲利普·科特勒的观点,目前有部分广告主在广告投放之前就会开展一个局部范围的测试。这种广告预试有三种主要方法:一种是直接评分,通过对注意力、可读性、认知力、影响力等指数,由参加测试者打分;第二种是组合测试;第三种是实验室测试,利用仪器来测量消费者对于广告的心理反映的情况,如心跳、血压、瞳孔放大以及流汗等情景。很显然,广告投放前的测试具有明晰的目标,那就是对于传播效果的衡量。但上述三种方法是否有效,我们无从得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它必然不具备普遍适用的特点,否则就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方法了。据笔者所知,以营销能力强著称的上海通用汽车,目前就采用了这种投放前的预先测试和调查,其测试手段主要是上述的前两种。

日用消费品巨人宝洁被认为是一家在广告投放上很有策略的公司,而且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宝洁的传播火力集中于广告上,而广告上的火力则集中在电视广告上。宝洁近几年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这有力地证明,宝洁的电视广告不仅有着良好的传播效果,而且拥有卓越的销售效果。宝洁是如何进行广告效果评估的,它采用的评估标准和衡量工具是什么,这一切我们都无法获知。但依据宝洁的电视广告原则(见表2),我们多少能感受到宝洁的科学性、体系性和有效性,其借鉴意义巨大。

另一个悄然兴起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广告投放中,引进公共关系的力量,以加强广告信息对消费者的进一步沟通,增强广告效果的释放。2004年,登陆中国的全新凯迪拉克投放了电视广告大片《新不可测》篇。在投放期间,凯迪拉克与宣亚国际公关紧密协作,共同策划了系列精妙的公关软文,对该广告内容进行了完美的诠释。广告片中的核心信息及拍摄花絮,尽为消费者所知悉、了解甚至津津乐道。而在广告加公关的整合传播推动下,这则有着强烈视觉冲击力的广告片,取得了较好的反馈,对凯迪拉克的品牌提升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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