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勒营销集团(KMG)总裁米尔勒·科特勒先生前不久在专为中国营销精英举办的培训班上,为中国企业提出了五条营销指导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将营销战略集中于创造品牌价值。顾客选择产品越来越注重品牌,同时,顾客的口味越来越多样化,单一品牌有时难以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以支撑庞大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多品牌战略和“品牌经理”制度将会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所采纳。
“品牌经理”制度是由宝洁公司最早提出并实施的。始创于1837年的宝洁公司(Procter&Gamble),是世界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产品包括食品、洗涤用品、肥皂、药品、护发及护肤用品、化妆用品等。其经营的300多个品牌,畅销全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入中国市场的“汰渍”、“碧浪”、“飘柔”、“潘婷”、“海飞丝”、“沙宣”等品牌,已深入寻常百姓家庭。
宝洁成功的原因,除了160多年来一直恪守产品高质量原则外,独特的品牌管理系统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宝洁公司“品牌管理系统”的基本原则是:让“品牌经理”像管理不同的公司一样来管理不同的品牌。
麦克爱尔洛埃是世界上第一位“品牌经理”。1923年,宝洁推出了新的香皂品牌“佳美”,但业绩一直不尽如人意。出现这种局面的重要因素,就是“佳美”的广告及市场营销策略与延续了近半个世纪的老品牌“象牙”牌香皂太过相像,令顾客困惑不已。
1930年,宝洁决定为“佳美”选择新的广告公司,并向这家广告公司许诺,决不对竞争设定任何限制。在此之前,负责“佳美”和“象牙”品牌的是同一家广告公司。“佳美”皂有了自己的广告公司后,可以自由地、毫无顾忌地与“象牙”皂展开竞争,就如同与当时其他公司的丽仕、棕榄等品牌竞争一样,销售业绩随之迅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