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是指企业按照惯例对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已投放市场的产品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及环保等问题,必须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向社会公布,其目的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更大灾祸的发生,同时规避制度惩戒的巨大风险。2004年6月17日,一汽轿车宣布召回2002年12月26日至2004年3月25日由一汽集团生产的因燃油箱隔热装置与排气管间隙存在安全隐患的马自达6CA7230AT型轿车,进行维修整改;第二天,即2004年6月18日,广州本田也宣布将于2004年6月18日起对2003年1月15日至2003年10月29日期间生产的70240辆03款雅阁轿车进行免费检修或更换新燃油箱。2004年9月8日,长安铃木生产的15万辆电喷奥托,由于燃油管设计缺陷被厂家召回。国内三大汽车公司的先后召回“比拼”,使召回再一次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出台,并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此之前,许多厂家都开始了超前运作。对于生产厂商实施的召回,在赢得众人一片赞赏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对此不甚理解,认为厂商是在“犯傻”:好不容易将产品销售出去,已把钞票揣入自己的囊中,现在又要把它们重新掏出来,让人实在难以理解。也有的企业担心,自己揭短,势必会家丑外扬,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可能会使自己因此失去市场份额。这样的认识与担心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然而,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必须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必须树立诚心诚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经营理念。虽然召回有可能给企业从形象上和经济上暂时带来一定的损失,但是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既然企业已经发现了产品存在缺陷,就应该勇敢地、主动地面对,如果不管不顾,甚至是千方百计地逃避责任,或者是羞羞答答、半遮半掩,不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这样不仅会延误消除隐患的时机,而且等到一旦酿成事故,让受到伤害的消费者不断投诉和上门索赔,并招来新闻媒体的频频曝光和严厉指责,企业必将难逃其责,那时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形象必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因此丑名远扬,企业的经济损失也将会更大。
市场经济也是诚信经济,召回也意味着信用经济的发展。事实上,任何产品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或多或少会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或不足,企业一旦发现问题,只有积极主动地“召回”,并向消费者说明白、讲清楚,认真进行整改,相信不仅会得到消费者的理解,而且还会得到全社会和消费者的肯定和赞扬,留下一个诚实守信的美名,从而使企业获得潜在和无形的利益,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召回不仅是一种明智之举,也是一种现代营销手段,更是一种品牌的长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