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正是由于苏丹红(1号),让人们对于洋品牌怀疑的态度急剧升温,对于风头浪尖上的肯德基等洋品牌的“鸵鸟”政策逐渐敏感。在聚光灯下登台亮相的洋品牌们所使用的双重标准显得分外耀眼!
无论是雀巢还是肯德基,对我们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企业敢于实施双重标准,其出发点在于他们是品牌。对于品牌来说,最重要的信誉和品质。然而由于过多的信赖于他们产品的有口皆碑,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法律体制的不完善他们就开始推行双重标准。在我国仍在襁褓之中的《公司法》第14条已经明确指出这种标准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从雀巢事件,原告朱燕翎的一审败诉,到肯德基起初声称不含苏丹红(1号),我们看到的是广告之外的另一副嘴脸。由于当初的禽流感,肯德基的危机公关让人们在品牌上对它的信赖也促就了苏丹红事件中的傲慢。当事情无可挽回的时候,他们才察觉到这种傲慢影响了快餐店形象,也影响到中国消费者对于跨国公司的依赖。
这种信赖不仅仅建立在品质形象上,更建立在对发展中国家的不歧视上。
当诺基亚3310爆炸,在泰国遭到起诉时,诺基亚声称公司否认因为手机零件故障所致。回想诺基亚手机在全球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4次自爆现象,无法揣测诺基亚的品质是否真的很完美?同时看看去年跨国品牌笔记本电源持续的回收事件,无法揣测是产品的不过关,还是善意的炒作自己。如果是炒作自己,为何东芝笔记本当初的bug在中国却遭到如此不公的对待?
关键在于中国的法制还不完善,仅仅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来源跨国公司在中国实施双重标准,对法制不完善国家法律的歧视。而作为消费者在没有法律的援助下,在道义上谴责劣质产品的同时,请在购买洋品牌的同时保持应有的怀疑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