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十多年来在经济领域取得的成功,源自于我们对经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合理化变革。所谓经济制度的“合理化”,其实就是我们制定的经济制度和政策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或者是经济逻辑。不同的经济体制所依据的逻辑是不同的。计划经济所依据的逻辑是,人们的生产和消费行为是盲目的和非理性的,只有由专家组成的政府才了解人们需要什么,需要多少等等,由政府根据自己的判断对资源的配置进行决策。市场经济所依据的逻辑是,每个人或者企业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对生产和交易做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在此过程中,社会财富得以增加,社会利益得以促进。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也就是说,我们要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设计和制订一系列的制度。符合市场经济逻辑的制度是保证市场经济能够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逐步树立良好市场道德的前提。反过来,良好的市场道德水平又可以大大降低执行制度的成本,提高市场的效率。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发现,当我们对某一个领域实施改革时,每当我们对一些最简单,也是最基本的市场逻辑认识的比较清楚,把握的比较准确,而且制定的制度又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时,我们就会取得成功。而当我们所制定的制度违背市场逻辑时,我们的改革就会受阻,甚至遭到失败。在一些领域,我们至今仍在承受着由于违背市场逻辑所设计的制度而带来的恶果。
市场经济理论最基本的逻辑之一是,人们有谋取合法收益的权利和自由,并且要有支配自己所拥有的资源的权利,而不是根据政府或他人的指令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易。我们知道,计划经济理论假定一些人(政府或专家)比另一些人更高明,更知道人们需要什么,所以,关于资源配置的决策应由这些高明的人或机构做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源,也谈不上对资源进行支配,人们甚至对于自己所拥有的最基本的资源——劳动,也没有自由支配的权利,一切都由政府说了算。而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假定与计划经济是完全不同的。市场经济理论假定,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包括政府)比其他人更为高明,所以,个体的自由选择可以获得对资源配置的最优结果。
市场经济理论的另一个基本逻辑是,人们要有保护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和能力,而不能被他人掠夺。只有当人们有权利也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时,人们才会有追求和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如果企业或个人的合法财产随时可以被政府征用,或是被强盗抢劫、被盗贼偷盗,人们就会失去创造财富的欲望,所谓“无恒产者无恒心”。对此,曼瑟.奥尔森在其《权力与繁荣》中,做了非常系统的阐述:“当存在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攫取而不是创造,也就是从掠夺而不是从生产或者互为有利的行为中获得更多收益的时候,那么社会就会陷入低谷”。全国人大目前正在征求社会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其目的也正如《物权法》(草案)中所说,就是为了“明确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市场经济理论的逻辑还包括,人们在参与市场活动中,责、权、利是对等的,要取得某种利益,就必须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并承担此项决策的责任。市场经济理论假定人都是利己的,人人都想以尽可能小的代价牟取尽可能大的利益。但是,人们在牟利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要获得一项生产资源或是生活资料都必须要付出代价,享有收益和成果的分配权,并承担决策的后果和责任。
市场经济的上述逻辑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也是市场制度设计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才可能真正起到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效率的作用。设计并制定制度的目的,也正是为了维护市场的逻辑,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市场制度一旦违反了市场经济的逻辑,就不仅不会起到规范市场,维护公平和提高效率的作用,反而会损害市场的功能,甚至造成社会的动荡。
上述结论可以通过大量的具体事例得以证明。比如某城市对出租车实行通过审批,对总量进行控制的政策,这样的制度就违背了市场逻辑。这种由主观臆断确定出租车总量的做法,其依据就是假定了政府比市场更了解市场的需求。它不仅剥夺了愿意经营出租车的公民自由劳动和获得财富的机会和权利,也损害了市场对于出租车供求关系的平衡功能。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要么是出租车供不应求,消费者怨声载道;要么是无照经营的“黑车”比具有合法运营执照的出租车还要多,而绝对不会产生一个供求平衡、运行有效,经营规范,服务良好的市场。
再比如,对某种产品实行“依生产成本核定价格”的政策,这同样也是明显违背市场逻辑的。市场经济的逻辑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是最为有效的,只有“成本低者先生产,肯付高价格者先消费”,才会最充分地发挥资源的效能。依成本定价的政策则不管生产成本多高,生产者生产的权利是相同的。由于生产成本高的企业可以从高成本中得到好处,成本越高,对自己越有利,所以,所有的企业都希望提高成本,而不是控制和降低成本。这样的政策就等于是鼓励落后,抑制先进,不仅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而且也会产生一个畸形的市场。
人们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必须要在遵守一定规则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这个规则就是禁止掠夺。市场制度设计中,最重要的原则就要禁止掠夺行为,更不能在制度中公开纵容掠夺行为,甚至把掠夺行为通过制度合法化。不能从制度上规定一些人有“狼”的资格,而另一些人则只能有“羊”地位。市场经济理论假定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映。这里的激励既包括正向的激励,即奖励,也包括反向的激励,即惩罚。只有建立奖优惩劣,奖励创造财富的行为,惩罚掠夺财富行为的制度,才能维护市场公平和正常的市场秩序,才能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同时会伴随着良好市场道德的形成。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是建立良好市场道德的必要条件,只有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才可能最终导致良好的市场道德。反过来,良好的市场道德不仅可以避免由于制度的某些不完善而可能引起的市场混乱,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市场的效率。诚信是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基本道德,而“诚信”水平的提高,乃至信用制度的建立,首先要通过制订并执行一系列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才能够逐步实现。没有这样的制度,寄希望于通过宣传和教育的方法建立起中国经济社会的诚信制度,无异于望梅止渴。
不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是导致市场道德低下的最主要的根源。在一个经济领域,只要存在过度审批、剥夺市场参与者自由选择的权利、纵容甚至鼓励掠夺的政策和制度,在该领域就必然孽生着大量的腐败、欺骗、舞弊行为。在一个不维护公平的制度下,不可能培养出追求公平的市场道德和精神。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中国资本市场现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