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际交往的诚信不等于经营往来的诚信
诚信只有一个,理应是相同的。哪里会有人际交往和经营往来之分?这么说实在不能让人信服。
我想说的是,诚信没有用途之分,但有轻重之分。人际交往所需要的诚信量轻,经营往来所需要的诚信量重。人际交往的诚信量只会决定交往人感情之间未来的美好程度,经济往来的诚信量可能会造成往来人一方的生死存亡。人们为了生活中的美好情绪大多数愿意接受人际交往诚信量的负担,但在经营往来时有时无法承担或不愿再自愿地承担诚信的负重。尤其是当为了承担诚信必须损失自己的巨大利益时。
我无从知道是否“人之初,性本恶。”但诚信的习惯或曰品格或曰教养是需要教育或强制才可能养成或得到。也就是说,人类还是认为诚信是一种美德,需要通过教育来培养,不培养难于得到,这也说明人不是天生具备诚信的。但欺诈却不要培养和教育,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环节培养人的欺诈功能,但欺诈却可以顺利地附着人身,看来真的是欺诈易而诚信难。大家都可能见过这样的情景,一个不通人事的幼儿当他手中拿着一块巧克力或其它他喜欢的食品或玩具时,你故做不知地问他“你有巧克力吗?”,他一定会立即把拿着巧克力的小手当着你的面迅速地背到身后并对你摇头,这就是他的利益在受到威胁时的不自觉地欺诈。大人们往往哈哈一笑了之反以为可爱,并不认为这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当然也确实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大人们谁也没想真的去索取,但如果孩子手中拿的是一件价值连城的明代官窑青花瓷碗或一张千万元的现金支票时,恐怕大人们报以的将不再是微笑和赞许,孩子挨一巴掌的可能都有,这其中存在着量的区别。
人们需要对人际交往和经营往来付出的诚信的量决定了人们对于诚信的态度;人们根据自己对利益损失所能承受的限度而改变着对于诚信的态度,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社会现实。
2. 今天的诚信不等于明天的诚信
这个问题应该和上述的问题是一个性质,诚信不分今天明天之说,就是一天之中也可能会出现诚信与失信或欺诈。
之所以说“今天的诚信不等于明天的诚信”,是想说不要相信今天的诚信也不要期待明天的诚信。前不久阿里开办了一个诚信通专栏或曰专区,试图在经营场中来划分出诚信的人群,我想这个出发点无疑是好的,无论阿里是出于对赢利模式的需要还是对社会的责任,这都是一种善良的愿望和举措,但是这不应该是商人的思维,商人永远没有“诚信通”,没有“诚信专区”,就是对已经非常信任的客户做DP时,也存在着量的谨慎,在可以承担100万美圆时绝不会贸然地承担1000万美圆。国际贸易信用证规则中取消“STAND BY”信用证制度就是终止了对诚信的过度,因为大多数后果已被证明是悲惨的。
在此,我无意于指摘阿里的“诚信通”,反而希望他能够办好,但我不会加入“诚信通”,因为我不相信存在绝对的“诚信通”区域和人群,我相信诚信的度与量,我相信规则,尤其是在法律的有效监控下的规则。我与日本商人交往了很多年,体会到日本商人如何在商务往来中监控诚信的度与量,他们不可能在与你第一次交易时就成交很大的量,往往是从很小的数量开始,而后逐步增加交易的数量,当你在第一次或第二次或以后提出增加数量时,他们的态度是:那依那依,慢慢来,不急。实际上这也是在验证诚信的量度并逐步在增加诚信的量度。
所以说,今天的诚信不能证明明天的诚信,上午的诚信不能证明中午的诚信,诚信有个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量,不同的事有不同的量,没有绝对的量。高呼诚信没有用,还是逐步点滴地增加自己的诚信量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