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而皇之的第一批拿到手机牌照,这是奥克斯绝对没想到的。想想当初,为博取一张手机牌照,冲冠一怒状告信息产业部,搞得轰动一时沸沸扬扬,如今夙愿得偿,一切归于消停,奥克斯自己不免也要偷着乐了。
奥克斯请出的律师是中兆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江,此人当年曾代理海南凯立状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审批纠纷一案,该案被认为是证券监管领域第一起民告官案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江认为,“打官司不是目的,我历来反对民告官双方因为官司闹到决裂。奥克斯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身权益,继而果断撤诉,不战而和、皆大欢喜的结局是行政官司最好的归宿。”
硝烟散去、冷眼旁观,奥克斯告“官”背后有多少“计谋”值得言说?
告谁?避实击虚、一点突破
2004年的半年多时间里,奥克斯通讯市场总监李晓龙先后5次向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出进网许可申请,均遭拒绝。这成为奥克斯打官司的导火索。
当奥克斯笃定要打官司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究竟该告谁?当时有人小心翼翼地建议,奥克斯应该告国家发改委,他们才是手机牌照的“掌控者”。虽然预想到手机牌照将转为“核准制”,但奥克斯长期游走在过热行业边缘,当时进入轿车名录未有定论,奥克斯通讯高层担心自己的轻举妄动毁了集团的整体战略部署。
信息产业部能不能告?一开始李晓龙多少有点紧张,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全国工商联向国务院致函对手机牌照管制提出措辞强烈的批评,媒体、学者也是颇多微词。
咨询律师,律师明确地告诉李晓龙,“要告就告信产部,告就告行政不作为。”李晓龙感觉到信产部既是直接当事方,也是奥克斯获取手机牌照的突破口。
2004年10月12日,奥克斯一纸行政起诉状递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信产部“行政不作为”。没对外明说,奥克斯打定的主意是,“只要受理入网申请我就撤诉”。
谁来告?卒子过河、舍车保帅
打行政诉讼,奥克斯是头一遭。奥克斯内部曾有人随口一说,“集团出面打这场官司是否更有声势和力度”?建议一经提出即遭否决,奥克斯集团高层明确表态,绝不搅和这起官司。官司还没开打,奥克斯已为自己预留了后手,具名起诉人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奥克斯通讯,同时专门指定李晓龙对外发布消息。
“与其等死,不如撞死”。一开始,李晓龙便铆足劲摆出了毅然决然的姿势,来势汹汹。奥克斯通讯、李晓龙是过河卒子,一往无前别无退路,集团则稳居幕后,遥控指挥、运筹帷幄。集团虽不是诉讼主体,但集团副总王宗英、新闻发言人黄江伟皆随同李晓龙多次往返北京,为的是该打气时打气,该降温时立即降温,把握火候要不温不火刚刚好。
私下里,奥克斯集团方面给李晓龙定的基本原则是“和为贵,点到为止”。李晓龙心领神会。
怎么告?适可而止、有利有节
按照奥克斯过往的做事作风,摊上打官司这种吸引眼球的大事,必定猛造舆论,狂造声势。但状告信产部,奥克斯愣是连个新闻发布会都没开。奥克斯也担心,担心局面难以收拾。在北京期间,李晓龙行动诡秘,每次都是变换不同地点单独约见记者介绍情况。
媒体报道铺天盖地,信产部应急反应,其新闻发言人王立健随即告知媒体,“奥克斯起诉信产部纯属误会”。李晓龙事后向本报记者坦承:“媒体制造了一些矛盾,打官司期间奥克斯和信产部的沟通相当顺畅,我们没有过节,也不到针锋相对那一步。”外界看来是剑拔弩张、水火不容,其实当事双方皆有息事宁人之意愿。
律师李江也没闲着,不停地询问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情况,一中院的答复一板一眼——“研究之中”。李江只好耐心等待,期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方面亦通过电话方式向李江问询相关情况,李江婉转地表白了诉讼主张:“只要信产部受理入网申请就撤诉”。在法院的调解下,信产部终于同意接收奥克斯方面送检的手机产品。2004年12月,奥克斯向信产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递交5款手机,一举通过入网检测,产品均被鉴定为质量合格,但被告知拿手机牌照需经国家发改委“核准”。
形势突变,手机牌照终由审批向核准过渡,早有准备的奥克斯立即中止诉讼,撤回诉状。对奥克斯来说,这是最理想、最经济的结果,诉讼目的既已实现,撤回诉状也属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