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市日益严重的人口问题,北京市“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等单位日前组织首次市民建言会,积极听取市民们献计献策。其中市人大代表臧铁军提出一个设想——在北京周边建立老人宜居城市,即“考虑在北京周边的海边,有山有水的地方建立一个老人宜居的城市,同时把老年医疗保障、工资发放与之接轨,这样,第三产业就会向老年人宜居城市靠拢,北京就可以实现人口的分流”。(8月7日,新京报)
刚从媒体上看到臧先生的这一建议时,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我不禁想到还未开业却已令无数儿童欣喜若狂的香港迪斯尼乐园——莫非有山有水,还有医疗保障与福利补贴的“老年宜居城市”将打造成一座“老年人迪斯尼”? 然而笔者的这种欣喜感又迅速逃遁,继而被一种悲怆感所代替,因为“老年宜居城市”虽然合乎经济理性,却却丧失了道德理性。
“经济理性”是指经济主体在社会活动中以追求效用最大化时运用的理性,其最终目的是利已的,尽管很多时候他们也做很多利他的事情,但利他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利已。而“道德理性”是人们从道德角度进行选择行为时所凭依的理性,其突出特征是社会性、公利性,强调整体的和谐。回过头来我们再看“老年宜居城市”这一设想,它确实可以起到人口分流的作用,甚至可以通过引导产业集聚来拉动经济发展。但是,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老年人的心声:他们最想要的不是山水,不是丰泽的物质供给,而是与儿女团聚时的那种心理慰藉和精神富足。
一份调查报告显示,80%的城市老年人还是渴求“家庭养老”的模式。然而现实情形是,“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经常与子孙欢聚一堂也成了他们的一个飘渺梦想。这固然与城市居民生存压力的增大与工作的繁忙有关,但这永远不能成为我们淡漠我国传统代际关系中家庭养老责任与意识的理由,毕竟古语教导我们“万善德为本,百行孝为先”。在这样一种社会形势下,于城市周边建“老年人宜居城市”的建议,无异于鼓励城市居民将老年人从子女身边、从原来熟悉的环境中给“撵出去”,这是何尝荒唐的行为。
无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再“宜居”的新城,也是没有灵魂的。马克斯·韦伯曾说:“一种理性行为如果遇到了精神障碍.那么这种理性行为的发展趋势等于遭到了内在的阻止”。由此来看,“新建老年宜居城市”的建议不过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梦想”。它听起来颇富理性光芒,但它不过是一种扭曲的理性,因为真正理性的社会行为,其道德属性应永远高于经济属性的。
个人建议的理性与否或许很好分辨,然而在公共事务决策中,“话语权”较重的往往正是若干个这样的“个人”。一旦这一撮人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信仰坚守中进入了偏爱经济理性的狭隘逻辑当中,而其形成的声音又被“GDP崇拜症”迟迟不退的某些职能部门所重视,那么其后果将是相当严重的。所以,笔者的赘述无意与这位人大代表争论,只是希望在我国以后的公共事务决策中,包括政府等职能部门在内的各行为主体能够明白:经济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道德理性与伦理规范又是经济和谐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