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费?不同学科有不同的解释。在经济学领域内,消费被定义为是利用物品或劳务来满足人类需要的行为,其追求的直接目的是效用的最大化。在社会学和文化学的领域内,消费被看作是消费者进行意义建构、趣味区分、文化分类和社会关系再生产的过程。这里笔者认为,消费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内有不同的界定是由于消费在不同的领域内有不同的属性表现,抛开表现属性,消费在本质属性上应是统一的,这个本质属性就是最大限度消除人生的不确定性。
消费是联结经济和文化的一种社会活动,所以,消费本身必然既具有经济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消费过程不仅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过程,而且也是商品的社会生命和文化生命的形成、运动、转换和消解的过程。消费在物理意义上消解客体的同时,也在社会和文化的意义上塑造主体,并因此使个体系统更好整合到社会系统中去。
在揭示消费的本质属性时,我们不能以消费在不同领域内的表现属性去代替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内在的,表现属性是外在的。虽然内在的性质要通过外在的属性才能表现出来,但二者并不能等同,因为外在的表现并不能一定反映内在的实质。
由于消费行为直接是人的行为,所以,消费的本质必然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
从消费和生产对人的重要性而言,人的本质是在消费方面,而不是在生产方面。人活着是为了消费,而不是生产。生产的最终目的也是消费,而不是生产本身。生命过程就是消费过程。只有消费才能真正显示人的存在价值。
人类的一切活动本质上都可归结为是一种消费活动。吃是消费、穿是消费、等等,工作也是消费。工作可以看成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消费。因为任何消费都是对人的某一种需要的满足,而工作则满足了人对社会生活的需要。另外,消费也是为了追求一种娱乐性,不消费就意味着不欢娱和痛苦。人们追求工作,就是为了避免失去工作的痛苦。当然,任何消费都是欢娱性和痛苦性的有机结合,是二者的对立统一,绝对欢娱和绝对痛苦的消费客观上是不存在的。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人的本质就是消除不确定性。人生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混合,人类理性追求的就是不断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
从消费的具体行为看,消费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为了满足人的生理需要而进行的消费,这是消费自然性的表现;一种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消费,这是消费社会性的表现。满足生理需要的消费是为了消除人的自然属性方面的不确定性。如吃和穿等,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人的肉体生存的不确定性。满足精神需要的消费是为了减少社会的不确定性。人是社会的人,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除了面临自然方面的不确定性,如生、老、病、死等,还面临着许多社会方面的不确定性。这种社会方面的不确定性来自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互动,这种互动往往表现为一种精神需求。消费的社会性就是为了减少人与人之间在互动中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并使自己通过消费行为的社会性显示,使自己在互动中尽可能地占优。消费的符号性就是人们为了减少社会不确定性的需要。通过符号显示,人们实质上是在向社会表达一种信息:我是特定的我,社会应当以合适的方式对待特定的我,而不是其他方式。消费的符号性是我的“我”与别人的“我”更加分离。
人在宗教方面的消费就是为了减少精神方面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来自于人类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惧。
消费效用的最大化本质上就是不确定性的最小化。因为有了最大化,通过理性途径,也就为不确定性的最小化提供了基础和前提。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对待不确定性的态度,所以,不同的人在消费上表现出了不同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