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很久没有看央视二套的经济节目,昨晚看到经济频道请国家财政司一个什么专家谈个税为什么定在1500的时候,感觉到一种来自内心的悲哀……言,一刀切是为了顾及区域人力资源的竞争力问题,谋求区域协调发展、减少差距问题……
难道不知道中国公布的基尼系数到了0.4以上了 吗,不知道基尼系数到0.5意味着什么吗,也不知道这些学者、专家说话的时候有没有抚摸着自己的良心,感觉自己是在地上活着……
按照财富的80/20原则,财富的分配有着其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控制其分布状况,而不能根本改。国家征个税的目的是什么。国家财富的重要来源、改善公共环境,如果是这样,那无可厚非;改变贫富差距的状况,看看国内个人所得税,缴交人力资源群体比例就知道,是大部分在企业里的工薪阶层,而且是掌握一定知识、技能的新型工薪阶层。
从经济层面来说,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与资本,资本解决是一个客观的,可见的问题;更为准确的说,区域产业集群的专业人力资源素质决定区域经济发展;产业集群也反过来作用人力资源吸引力问题,这是一个互动的循环作用系统。当然决定一个城市人力资源吸引力还有其他辅助因素,比如区域经济位置优势、宏观产业政策、法律、区域品牌等;还有就是人力资源群体的就业消费偏好等。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区域的人力资源整体能力决定了该区域的人力资源实践的特色与管理模式,如果按照专家的观点,通过个税来调整区域人力资源吸引力,处在沿海的城市就要减缓自己的发展节奏了;许多区域,政府在强力塑造的产业集群的工业园、高科技园也就不用在运作了,诸多努力也就可以放弃了。通过区域经济的产业集群优势,来辐射周边区域的经济、从而实现拉动、协同发展,这不是中国很多区域在追求的吗……
税收政策对于区域人力资源群体吸收的影响。简单而言,税收政策对城市的人力资源吸引力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一个成熟的组织是不可能因为税收而放弃优秀人力资源。且,优秀的人力资源群体的激励方式与价值回报方式也不是这种日常税收政策所能阻碍的,因为从合理避税的角度来说,我们还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
谁该缴税——真正需要缴税的人力资源群体,我们国家却没有真正关注过,对于掌握80%财富的20%的人,国家为什么不可以建立纳税信用体制呢!这似乎是一个值得我们思索的事情。
目前国内人力资源实践需要的是“深圳模式”我们需要像建设经济特区一样的模式来实践人力资源在全球一体化下在中国企业的实践、在中国公共环境下的实践。只有从某一个局部区域来实现人力资源实践活动的高水平,其他的地方才有可能有参照物可循,有对比目标可以比较……而非专家说的……
专家说的话是多么的可爱、因为这样可以解决区域人力资源群体吸引力问题,从而解决人力资源整体能力差距问题,并以此为基石来解决区域经济差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