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发布后,一些学者认为,以前一直倡导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应改为“效率与公平并重”“更加注重公平”,然而中共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却认为“20年内还是要讲效率优先”;此外,在日前一次全国教育评估会议上,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主任刘凤泰透露,在5年之内现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不会改变。
如今是一个改革急流澎湃的年代,然则在居民收入与大学教育两个重要的领域内,我们听到的却是高层人士“20年内坚持”“5年内不变”的保守式的话语信号。站在高处看世界,眼光自然是宏观的,他们对于制度矜持的估计或许源于一种政治理性。但是,他们的直言却印证了得我国改革重宏观变迁轻微观主体的陈年旧病。
即使建造一个低水平的公平社会,我国财政每年需转移支付28727亿元,而去年我国的财政收入只有26396亿元——从宏观收支层面来谈论公平的可行性,或许正是改革保守派坚持既定制度的理由,而对千万个微观政府主体每年加合成的几千亿公款吃喝、公车支出只字不提。周天勇教授指出了这一点,但无奈地称那不过是“调侃”而已,言外之意是,撼动既得利益者地位的制度变迁几乎是天方夜谭。
再说大学教学评估。刘凤泰女士称美国高校评估指标有5项,每10年改动一次,而中国有7项,外加一个办学特色,所以“比较全面,不能朝令夕改”。笔者了解到,美国的指标虽少,却相当制度化,每个指标都细划成为若干小指标,并制定了相当严格的激励与制衡措施,这显然是中国大学所不及的。然而我们只习惯考虑宏观指标的多寡,而对之下的“微观事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从两个案例中我们能够看到,中国20内年“谈公平是一种奢侈”之现实的惨淡,和5年内本科教育评估不变之荒谬的背后,均是基于强势利益阶层宏观性的鸟瞰,而这一俯视姿态最大的弊端,是忽视了社会微观主体的权益与差异性。事实上,建设公平社会和强化大学教育真正的难点,在于社会中强势群体与弱势阶层在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上能力的差异与失衡,然而每到改革之际,强势者以各种障眼法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中国特定的制度语境下,微观主体进入不了宏观变迁视野的事件层出不穷。一些政府部门习惯拿当地居民收入的增幅来炫耀,而漠视了物价非正常攀升的现象和贫富分化的愈演愈烈;一些高校喜于为名列全国大学排名前茅及高就业率而津津乐道,而忽视了学生个体发展的差异与一些学生不良的心理倾向。当然,具有宏观视野的强势者也不会提及“自己”这一个体,哪怕内部肌理是多么冗杂,寻租是多么地频繁。
这并不是说我们非得要一些诸如“10年后公平为重”或“5年后大学评估制度全面改革”的承诺,改革过程中的承诺是往往是轻率、廉价的,或许我们甚至根本不需要承诺,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责任的界定,一种权益的回归。这里的责任与权益,不是指宏观意义上的“大国责任”或是笼统的“人民权益”,而是一种具体到政府每一名小职员、农村第一位村民等微观层面的责任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