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不及时问题不仅影响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也使保险公司的信誉受到了损害,许多人之所以不买保险,原因之一就是“投保容易理赔难”。那么,一旦出险后,如何才能得到及时赔付?
保险案例
4月30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起重大车祸,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死难者中包括一名北京大学学生,她曾在学校投保了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一年期重大疾病、寿险、住院医疗团体保险。
5月2日,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接到北大学生工作部报案电话后,公司各级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启动重大事件理赔处理程序,在北大老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迅速确定保险责任,简化理赔手续。
因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尚未在云南设立分支机构,5月7日,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派专人飞赴云南丽江,现场处理这起理赔案,并很快将20万元理赔款送到学生家属手中。
专家分析
某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在这起理赔案中,北大及时报案确保了理赔的进行。此外,在进行取证调查时北大方面的配合也让索赔材料的核查进展顺利。由于该公司设立了重大事件理赔处理机制,虽然事故发生在黄金周时,但应对及时,赔偿进行得顺利快捷。
据该人士介绍,造成保险索赔难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投保人对于保险条款中哪些是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知之不多。
有些投保人片面认为,只要我出险,你就得赔。一旦属于除外责任遇到拒赔时,就认为保险公司不讲信誉。而保险公司中也的确有个别营销员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在推销保险时随意夸大保险责任,而对除外责任则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诱导客户盲目投保。一旦出险,容易产生赔付纠纷,致使客户形成“理赔难”的印象。
不过,为了解决理赔不及时的问题,提高理赔服务质量。目前多数公司都开通了快速理赔通道业务,对于一些突发或重大事件特事特办,迅速出具定损单,核定赔偿金额,快速办理赔偿手续。很多新开公司在此方面尤其积极。比如,南京市民王女士年前曾通过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投保了一份海康保险的意外险,谁知半月后夫妻双双不幸身亡,其家人同事无一知晓她曾买过保险。不过,近日海康保险却主动找上门为其家人办理25万元的理赔。
律师建议
本报律师团律师建议投保人,首先,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尽量选择口碑较好的公司。此外,要获得合法的支持,准确、快速索赔,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及时报案。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性质、原因和程度报告给保险公司,到保险公司或打电话报案均可。
二、提供索赔材料。索赔材料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保险单、死亡证明、病历等。
三、注意事项。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注意3个问题:
1、保险期限。保险期限都是固定的,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以内,索赔是有效的,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以外,索赔是无效的;
2、索赔时效。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丧失。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3、给付时限。保险公司收到投保方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投保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投保方达成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