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创业者在做出创业的决定后首先就会遇到这个问题:是自己单枪匹马地“单骑走天下”,还是与人合伙集体上阵打天下?现实的情况是,有人单刀独干闯出了一片天地,有人却因独木难支败下阵来;有人合伙创业却因为“一山难容二虎”结果令本已形势大好的事业半途而废,甚至合伙人对簿公堂,反目成仇,有人则因合伙人能“同仇敌忾”,结果“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干出了一番大事业……如果您选择了合伙创业,那本篇文章将告诉你一些不可或缺的经验教训。一些下岗职工创业资金不足,与他人一起出资合伙创业,无疑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创业方式。但因不了解有关法规,易生纠纷。据某机构统计,合伙纠纷已成为民事案件的常见纠纷,其中60%以上是下岗职工合伙创业中发生的。因此,让下岗职工了解合伙经营中的种种禁忌十分必要,尤其要了解和掌握以下3个原则。
朋友≠合伙者
亲密的朋友并不等于最理想的合作伙伴。理想的合作者不仅要求知根知底,相互信任,而且要求双方在能力、性格上都有较好的互补性。默契的合作者有可能在长期的合作中成为知心朋友,但知心朋友并不一定都能成为最好的合作伙伴,所以在选择合伙人的时候,千万不能感情用事。
李哥有了在多家电脑公司工作的经历后,想自己办家电脑公司。一个人势单力薄,需要找人合作,他想到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铁哥们张君。两人长大后虽然走上了不同的生活道路,但仍时常往来,友谊不减当年。李哥找张君的理由是:好朋友好商量。
李哥向张君透露了自己的想法,并列举了一大堆别人创业的成功范例和自己预测的美好前景。张君当时在中专当教师,对生意本没多大兴趣,有些犹豫,但到底碍于朋友情面,义气一来,便答应了。他辞去了中专教师的工作,两人合伙把公司办起来。然而,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两人没有了做朋友时的默契,原因是两人的脾性、处事方式各异,做朋友没问题,但合在一起做生意,又是权益平等的股东,这些差异就成为问题,在公司决策上出现了分歧。李哥主张主动出击,扩大经营规模,而张君却认为公司实力不强、宜静观市场变化,伺机出击,两人往往因公司的一些小事发生争吵,使得公司的运作无法正常进行,公司因此而背上一屁股债。在僵持一年后,张君从合作中退了出来,认为他们只能做朋友,不能做合作者。
先小人后君子
合伙创业一定要签订好合作协议,把双方应尽的职责和应享的权益仔细协定下来,决不能口头说说,一句话,宁可“先小人后君子”。
陈先生当初是通过中学的老师认识开服装店的合伙人的,因为深知老师的人品,所以陈先生对这位合伙人也是一百个放心,便在这家服装店里投了5万元的资金,成了服装店的一个小股东。服装店老板写了一张收条给他,并说大家朋友一场,赚了钱决不会亏了他,每年最少要分给他10%的利润。
出于信任,又碍于面子,陈先生也就没有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结果,虽然服装店的生意十分红火,但年终服装店老板却只给了他几百元钱了事。由于没有明确的合作协议,现在陈先生既无法要到应得的利息,也难以抽回所投的5万元资金,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亲兄弟明算账合伙创业一定要做到账目
清楚、手续齐全,随时禁得起检查;对于所有账目的进出情况、合作实体的经营状况和损益情况,要定期在合伙人间进行公开,合伙人的利益分配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中的规定办理。
小林和小梁合伙开了一家酒楼,两人齐心协力,经过几年的苦心经营,终于将酒楼的牌子打响,酒楼的人气非常旺盛。小林交际甚广,经常带朋友到酒楼里来用餐,而小梁也觉得小林的交际是必要的,对增加酒楼的客户有好处,便从不记账。一段时间后,小梁觉得奇怪,怎么酒楼天天这么忙活,却没有赚到多少钱?后经旁人提醒,方才觉悟到有很大一块利润被小林和他的朋友们“吃”掉了。于是,小梁也开始在酒楼里宴请自己的朋友,没过半年,一家好端端的酒楼就开始出现了赤字。
以下四个禁忌更详细的说明了合伙创业中的问题。
一忌不做充分市场调查,盲目合伙。市场有风险,但许多下岗职工求职心切,对市场没有做充分调查,就草率合伙。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只凭义气办事,什么事只要口头说一下,根本想不到签协议。因此,对合伙人的盈余分配、债务承担、退伙、合伙解体的财产分配等均无规定,很容易产生纠纷。
二忌一方私自处理合伙经营体的财产。合伙人的财产应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有的合伙人不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私自处理共同管理的财产。
三忌不讲信用,损害对方。某单位纺织女工方某、刘某同时下岗后,商议合伙开—个美容店。双方约定各出2万元,方某负责租门面、搞装潢,刘某负责投资设备。合伙协议签订后,方某很快花了几千元租金盘了一间门面,花1万多元搞了装潢,但刘某投资迟迟不到位,突然提出不愿合伙了,方某遂诉至法院。
四忌账目不清,手续不全。合伙经营体必须做到账目公开,便于互相监督。但许多下岗职工合伙创业时,为节约开支,往往确定由一方做账,但因不懂会计,致使账目不清,导致合伙人不信任。李某和赵某合伙经营一家超市,每天进出的账目繁多,双方协商由李某记账,但李某在单位一直从事机械精加工工作,从没有接触过账务,因此李某做的账目很混乱,常出现漏记、少记营业收入的情况,引起了赵某的猜忌,不到半年时间,双方就散了伙。
上述种种禁忌是产生合伙纠纷的重要原因。下岗职工合伙创业时应注意处理好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