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理论”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对这一道理的阐述,我们有着众多的现实生活中的论据加以证明。在现代商业社会中, “二/八理论”更是无处不在。我们把80%的营销努力放在20%的重点客户上,因为这20%的重点客户是能给企业带来80%盈利的。
我们不可以忽略一个基础,当我们不得不服从于“二/八理论”的时候,是因为我们没有畅通的、方便的而且价格低廉的渠道与其他的80%客户发生关联。
是时候考虑一下20%以外客户了,因为互联网出现了。对这部分客户而言,因为平时遭受忽视,这部分客户的钱更容易被赚。因为数量众多,即使每个客户带给你的利润微不足道,他们的总额也是巨大的。这就是“长尾理论”所关注的。唯一的关键就是:传播的渠道足够吗?
长尾理论与二/八理论并不矛盾,它们只是我们对事物关注的两个方面。是我们调节企业资源的不同选择方向。
理论的基础是什么?
根本的问题是传播通道的问题。对一个企业而言,我们面临两大渠道,一是企业与消费者如何认知、如何反馈的渠道;二是业务如何进行的渠道,包括业务员如何与客户达成共识,如何递交产品与服务,如何付款。
长期以来,商业活动一直依赖着这两种渠道的发展而扩大自身的范围。
我们可以粗略地依据下面的图表来看商业发展的进展。
2004年10月,《连线》杂志主编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首次提出了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只要渠道足够大,非主流的、需求量小的商品销量也能够和主流的、需求量大的商品销量相匹敌。长尾理论一经提出就迅速迅速得到了业界的认可,并被哈佛大学评为2005年度最具创新的商业概念之一。在很多人看来,长尾理论是对传统的二八法则的颠覆。
二/八法则源于1897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归纳出的一个统计结论,即20%的人口享有80%的财富。这种观念应用到市场营销中,是说企业需要将80%的营销努力放在20%的重点客户上,而将其余20%的营销努力放在80%零散的客户上。显然,这一理念得以成立的一个前提是:20%的重点客户是能给企业带来80%盈利的。实际上,这是一个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在传统的商业世界里,二八法则被奉为经典。
与二/八法则不同,长尾理论反其道而行之。这一理论认为,运用信息技术可以消除传统商业世界的很多约束,商家可以运用信息技术把80%的零散客户归拢到一起。
长尾理论现实意义何在?
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新兴的企业,由于在无意识中应用了长尾理论,他们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比如盛大公司、GOOGLE 以及亚马逊等等提供网络服务的企业。这些公司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提供在线服务的企业。首先,企业与客户通过电脑网络相互了解,达成合作意向。然后,他们通过主要是电脑网络的途径得到各自的需要。当然,这个过程中也包含了其他的渠道,比如银行业的电脑联网系统,快递公司,电话与传真等等。
基本的特征是,双方的见面交易变少了,交易的方法非常简单而且可信,交易额相对来说非常小,但是成交的总的数量则大得惊人。这就是那条长长的尾巴。无论是“传奇”游戏的在线玩家还是从“当当网”购买书籍的大学生,这些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中被忽略的部分构成了一个新的,值得被重视的消费群体。
Google是一个最典型的“长尾”公司,其成长历程就是把广告商和出版商的“长尾”商业化的过程。
数以百万计的小企业和个人,此前他们从未打过广告,或从没大规模地打过广告。他们小得让广告商不屑,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曾想过可以打广告。但Google的AdSense把广告这一门槛降下来了:广告不再高不可攀,它是自助的,价廉的,谁都可以做的;另一方面,对成千上万的Blog站点和小规模的商业网站来说,在自己的站点放上广告已成举手之劳。
Google目前有大量的业务来自这些小网站而不是搜索结果中放置的广告。数以百万计的中小企业代表了一个巨大的长尾广告市场。这条长尾能有多长,恐怕谁也无法预知。
一个前亚马逊公司员工精辟地概述了公司的“长尾”本质:现在我们所卖的那些过去根本卖不动的书比我们现在所卖的那些过去可以卖得动的书多得多。不错,一本畅销的书确实在某个时间段销量巨大,但是,只要我们知道可以销售的书籍的总目录是何等的惊人,我们就会相信,他们相加的总和会让人大吃一惊。
哪些行业可以应用“长尾理论”
对任何企业来说,“二/八理论”在分析客户如何存在的问题上都是真理。不过,企业如何争取到这些客户就是一个残酷的问题。这20%的客户是竞争最激烈的对象。所以,企业必须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利润流失,并需要为应对目前的以及潜在的竞争对手费尽苦心。最近流行的《蓝海战略》,其实就一直在教导我们,是不是在必要的时候就该放弃这20%,是不是该看看有没有其他的行业还看到,是不是该看看一直没注意过的另外80%客户?
对一些公司来说,长尾理论是对二八定律的颠覆。在全新的商业模式下,公司的利润不再依赖传统的20%的“优质客户”,而是许许多多原先被忽视的客户,他们数量庞大,足以让你挣得盆满钵满;从公司产品的角度分析,拳头产品主打市场的老套路将趋末路。不过,从营销的角度而言,这种颠覆仅仅是思维习惯上的颠覆,而非其他。我们只是考虑企业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而不是必须两者之间选择其一。
适用于“长尾理论”的公司应该具有以下的特性:
1.它的生意足够简单,有大量的客户可以通过简便、直接的方式了解与理解和这家公司的合作过程。
2.它的生意有足够的顾客选择,能够满足80%的长尾顾客的需求。
3.通过简单的在线交易或者其他方式,交易可以很快完成。同时,交易本身不需要太多的售后与其他服务。
4.企业拥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能够在单个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完成大量的交易,并保证准备。
5.对消费者而言,这种交易方式应该是比传统的交易方式经济或者有趣的。
应用“长尾”成功的例子中有苹果公司的iTunes在线音乐商店。如果消费者只想听一首歌曲,为何要强迫其去购买整张CD呢?数年前,苹果正是看透了这一商机,在网站上为用户提供正版单曲销售。就是这99美分和15美元的差距,使得苹果目前已经卖出了5亿首单曲,同时其MP3播放器iPod的销售量也借此在不断攀升。
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做文章的不仅仅是苹果公司。为了应对iTunes的99美分策略,同样觊觎这个市场的雅虎推出了6.99美元包月、60美元包年的下载策略。对此,《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沃尔特·莫斯博格评价说:“如果用户有60美元的零花钱,想尝试一下音乐下载服务,且所使用的播放器也不是iPod,那么雅虎或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这种通过“小钱赚大钱”的商业模式在电子商务领域也获取了成功。eBay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作为一家线上拍卖网站,eBay开创了一种买主同时也是卖主的史无前例的商业模式,让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和个人通过它的平台进行小件商品的销售互动,从而创造了惊人的交易量和利润。它的成功让人们看到,只要将尾巴拖得足够长,就会聚沙成塔,产生意想不到的惊人效果。
适宜于应用二八法则与长尾法则的两类企业应该有以下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