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店大欺客”:严禁!



  蓝哥智洋国际行销顾问机构 于斐

 零售商“店大欺客”:严禁!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众多的制造商、供应商都生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被强势的零售终端上下摆布、左右使唤,那种感觉的窝囊、憋气也只有私下里骂娘发狠。有什么办法呢?在过剩经济时代,产品的同质化使得零售终端拥有绝对的市场话语权,想想以往在短缺经济时代生产商的扬眉吐气,到了如今的看人脸色行事,也确实是普遍共性的客观存在。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到头呢?

  如今,总算有盼头了,不说拨开乌云见太阳,至少11月15日,由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就是一个利好消息。说起来,这一《办法》出台的直接原因还是“普马事件”引发来的。据了解,10月23日,原普尔斯马特超市的9名商管因涉嫌抽逃资金罪和诈骗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普马的商业欺诈行为首次被公开。最高峰时,普马的欠债总额一度达到20亿元。普马抽逃资金曾高达1.1亿元,使得行业里风声鹤戾,制造商供应商们更是人心惶惶,显得焦头烂额,但又苦无良策。

  的确,在“终端为王”的时代,零售终端尤其是大型商业单位,“挟老百姓以令诸候”,十分的嚣张,动不动就巧立名目,各种各样花样繁多、稀奇古怪的费用似泰山压顶之势搞得中小型企业喘不过气来,其霸道作风似乎毫无收敛。事实上,他们的日子是否就一定好过呢?非也。就拿沃尔玛来说,它在全球的扩张历史就是花钱买教训的历史。1994年,沃尔玛进入香港,两年后被迫撤退;1996年沃尔玛在印尼雅加达的暴动中损失惨重;在韩国市场,因为韩国消费者坚决支持本土品牌,加上政府严格监管,沃尔玛在今年5月放弃韩国市场。

  在拥有成熟零售体系的欧洲市场,沃尔玛的扩张更是困难重重,尤其是德国,当地政的价格控制、严格的劳工法和分区经营规则令沃尔玛措手不及。另外,竞争对手Metro、Aldi和LidI也给沃尔玛施加了强大的压力。撤离德国后,沃尔玛的欧洲版图里只剩下了英国。早前沃尔玛在英国并购了Asda,成为英国第二大零售店,现在英国、墨西哥、加拿大的销售店占到其海外营业总收入的80%。如今,经过一番折腾的沃尔玛也开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其当家人也强调与供应商一起做生意,把包括销量、毛利以及库存等商品管理工作交给供应商做的打算,这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改变。

  此番《办法》出台,当然主要针对的是目前国内零售行业存在的“店大欺客”行为,内容中规定,零售商不得强迫供应商承担商品损耗、销售返利等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限制供应商经营活动,妨碍公平竞争,不得不合理使用供应商促销人员,不得向供应商不合理退货等,并详细规定了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条件、程序不得收取的费用项目,以及零售商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应当遵循的原则。从《办法》规定的内容来看,它既适用于国外零售商,也适用于国内零售商,但对外资大型零售商的影响更大。长期以来,不少外资零售商凭借遍布全国乃至全球的渠道优势,超期占压、挪用供货商货款,已成为畸形的行业潜规则。

  然而,《办法》的出台,那些受零售商长期欺负,苦不堪言的供应商是否真正会一朝农奴翻身得解放呢?未必!蓝哥智洋国际行销顾问机构指出,因为《办法》毕竟作用是有限的。虽说针对长期以来供零之间形成的商业潜规则有一定的约束抑制作用,但要从根本上彻底杜绝这类现象,防止复发,还有待于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良性运行和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看起来,这条路还很漫长。事实上,也只有当它上升到法律层面时,才有真正落实并且看到良好效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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