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美国加州旧金山的思科系统公司(Cisco Systems Inc.)1月10日宣布,由于苹果公司一天前推出的新款手机使用了思科系统公司的注册商标iPhone,因此一纸诉状把苹果公司告上了美国联邦法庭。
据美国媒体报道,思科高级副总裁马克·钱德勒说:“思科在苹果多次要求使用iPhone商标以后,曾真诚地与苹果进行了磋商。苹果的新款手机无
疑是激动人心的,但是他们不应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注册商标。”在诉状中,思科要求法庭禁止苹果公司剽窃思科的iPhone商标。
“iPhone的明天会与现在大大不同。把家庭电话、手机、工作电话和个人电脑合成一体的发展潜力无穷,因此我们必须保护自己的品牌。”钱德勒说。
自从2000年思科系统公司收购InfoGear技术公司以后,就一直拥有注册商标iPhone。iPhone最初是由InfoGear技术公司注册的。三周前,思科下属的Linksys部门推出一款可以上网的手机时,使用了iPhone的注册商标。
苹果电脑公司1月9日也正式推出iPhone新款手机。据介绍,iPhone将苹果的iPod和手机融为一体,可以播放音乐、上网和发送语音邮件和电子邮件。这是该公司研发的首款手机,标志着苹果正式进军移动电话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