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15日宣布,将该公司在广东和上海的电信资产、债务和业务转给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公司,预计转让将在2月底前完成。
1月15日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宣布,与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达成有条件资产转让协议,将该公司在广东和上海的电信资产、债务和业务转给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公司(母公司),预计转让将在2月底前完成。
根据转让协议,母公司将支付35亿元人民币现金作为补偿,在协议完成后的首个业务日里,母公司将支付首笔10.5亿元(补偿金的30%)人民币,随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24.5亿(补偿金的70%)。另外母公司将继承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3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本金。
此外,母公司同意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债务和业务有优先购买权,在母公司决定出让这些目标资产时,子公司可以等于或不高于其他方的价格进行收购。这次转让是有条件的,即需要独立股东的普通决议和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中国网通的CEO左迅生表示,做出处置目标资产的决定是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被售资产的质量、成长预期、利润潜力和各自的竞争优势,以及其他财政和业务指标;因此,管理层认为资产转让协议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对公司和股东都有利。
中国网通的董事长张春江总结到,中国网通在北方地区拥有丰富的网络资源和更高的利润率,出售广东和上海的资产后,可更好地集中资源服务于北方市场;董事会相信,资产转让使我们能更好地利用北方地区的发展机会,加强在北方地区的业务竞争力;我们自信此事可在未来提高集团的财政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