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对中国外贸统计中“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两项统计指标的分析,提出了设立“自有品牌”产品出口统计指标的必要性与意义。
为了实施中国品牌产品出口战略,中国多个政府部门联合,采取了多项鼓励措施。但是,有一个部门却还没有界入,而且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部门,它就是国家统计系统。如果在中国对外贸易的统计指标中,增设“自有品牌产品出口率” ,这对中国品牌产品出口战略的实施,会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効果也能很快体现出来。
国家海关总署在今年1月11日公告了中国2006年度外贸进出口数据,出口总额达到9690.8亿美元,接近1万亿。公告也突出的指出,在出口总额中,机电产品出口为5494.4亿美元,占56.7%,同比增长28.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814.9亿美元,占29%,同比增长29%。这些都很鼓午人心,充分体现了中国机电行业与高新技术产业领导的业绩。但是,中国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尚缺乏统计数据,它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以及比上一年度的进步也无从评估,政府部门主管与企业领导为中国品牌战略所作的努力与贡献也无从反映。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遗憾而需要完善的工作。笔者关于设立“自有品牌产品出口率” 统计指标的提案,希望得到民间与官方的认同,想信也不应该会有什么疑义与阻力。
下面所作的分析,至在说明增设“自有品牌产品” ,是对目前“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统计方法,一项十分必需又重要的完善,以与各界人士商榷。
一,“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统计制度的建立与作用
统计工作与统计数据的重要性,无庸置疑,统计数据也是国家制订政策的基本依据。国家对外贸易的统计数据,可以清楚的反映出国家经济运行情况,无论是出口成长,还是贸易顺差,都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从对某些国家的贸易统计数据,也可以反映出两国经济以及政冶关系。例如:
中国最近公布2006年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出口9690.8亿美元,进口7916.1亿美元,贸易顺差1774.7亿美元。国家就要注重扩大进口,调整进口关税税率,调整人民帀汇率,对外汇储备与投放的决策也要作相应调整。
中国过去出口矿产原料类初级产品比重较大,说明经济欠发达,现在初级产品出口比重大幅下降,就是经济快速成长的表现。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在1985年做出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战略决策,设立了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开始建立机电产品进出口的统计制度,1988年7月并成立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这些专门机构与制订的鼓励政策对推动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发挥了显著作用。机电产品连续12年保持中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成为拉动中国外贸出口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占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九五”的3.4%升至8.5%,在世界排位升至第四,仅次于德国、美国和日本,迈入了世界机电产品出口贸易大国行列。
進入新世纪,中国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视,不但有国家科技部主管,还有商务部的“机电与科技产业司” 推动进出口贸易,2004年开始对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建立了统计制度。它的作用也在日益明显。
今天,当我们已经高度重视品牌战略时,难道不应该适时的制订对品牌产品出口的统计制度吗?
二,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统计不能代替品牌产品出口
也有人会说,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统计基本上可以含盖品牌产品出口,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作进一步说明
第一,中国许多品牌产品是不能被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含盖的,就以2006年“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 ,共分六大类,第一类为机电产品有71个,其它五类,包括纺织服装产品55个,轻工工艺产品40个,食品土畜产品10个,五矿化工产品7个,医药保健产品6个。后面五类总计118个,比机电产品71个多不少,它们也不宜划入高新技术产品之中。而且,目前中国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已有1338个之多。
第二,目前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统计,存在划分模糊的问题。
1,上面两项产品的划分有相当含糊之处,什么产品可例入机电产品,什么产品可列入高新技术产品,并沒有一个确切的界限。各省市分管机构都可自行认定,上级部门加以汇总也是多多益善,不会有人充当审核与质疑的角色。有人说使用了电子芯片的产品,列入到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当之无愧,此话很有道理,电脑、手机就是如此,而一些电子玩具,廉价电子手表与计算器中都有芯片,它们纳入其中是否妥当呢?
将一些基本的电子零配件作为高新技术产品,会有失“高新技术产品”的身份。而一些以重量计价,以吨作为单位的初级机械产品,虽有相当大的出口金额,也并不能准确的体现行业水平。现在国家也开始重视真正属于“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的比重,这是重大的进步。因为大家清楚,化大量精力,统计那些低挡电子与机械产品的出口业绩,有违当初设立“机电产品”出口统计的初衷。
“品牌产品”大多是以制成品出现在零售市场,产品的整体形象比笼统的“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要强,也更能被消费者接受。或者讲“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的分类,是面向政府官员、企业管理层、或学者专家,而“品牌产品”的分类,更多的是面向社会大众。
2,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出口产品,按贸易方式主要分为.“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两大类,“一般贸易”是指由我们自己“中国企业”生产出口的产品,“加工贸易”则是指“外资企业”出口的产品,或由外商委托中国企业贴牌加工生产(OEM)的产品。目前中国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统计,是将“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合并起来计算。也就是将“外资企业”与(OEM)产品中的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都算在一起的。由于外资企业出口产品己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中的近60%,而他们生产的产品,矿产原料类初级产品与农产品的比例极少,除去服装、鞋、箱包、与玩具,大多都可纳入到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之中。也就是中国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统计中,“外国”产品的比重相当大。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作为一个统计数字,体现中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变化,但它掩盖或模糊了“中国”自己生产的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到底有多大。例如:以2005年统计资料,中国外贸出口总额为7620亿美元,其中一般贸易为3150.9亿美元,加工贸易4164.8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出口4442.1亿美元,机电产品出口为4267.5亿美元。可见机电产品出口中,相当比重为加工贸易或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而“数字出官”是中国官场一大现象,一些干部往往就以当地“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幅增长”作为自己的业绩获得升迁,其实这是“借花献佛”,“贪“洋”之功,居为已有” 。
一个正确的作法,是在统计“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时,应该将“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区分开来。而按“自有品牌”统计就会很确切,因为“自有品牌”都是“中国企业”自己生产,必然在“一般贸易”之列,不会统计“加工贸易”中的“外国”产品。
笔者也认为:中国将“加工贸易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比重继续上升” 作为成绩总结或努力向,并不正确。这一比重不但不应该让它“继续上升”,而且应该給予控制,促其降低。作为一个努力提倡“自主创新.”的国家,“加工贸易”的比重降低至40%以内才是合适的。
三,将“自有品牌产品出口”纳入国家外贸统计指标的意义
上面我们所作分析,并非否定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统计工作,而是想引出一个结论,这就是:中国应该将“自有品牌产品出口” 纳入到中国外贸的统计系统中去。我们还可将其意义归纳如下:
1, 这是国家外贸统计工作“与时俱进” 的进步、完善与提升。
2, 能客观准确的反映我国品牌战略的進步,以及品牌产品出口的现状。
3, 对改进“机电产品”与“高科技产品”统计工作有帮助,能使其更准确客观。
4, 能作为对各地领导及行业主管的业绩考核,推动他们关心、重视、支持国家品牌战略。在这方面作实事,有贡献的,能一目了然。而碌碌无为,滥竽充数者也会原形毕露。
5, 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制订政策,支持国家品牌战略,可以更有针对性,效果会更好。
笔者殷切的期望,到2008年初,当海关总署公布2007年中国外贸统计数据时,我们就能看到中国品牌产品的出口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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