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结合之前发布的各个月份数据可以测算出,2006年全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5.5%。
北京深圳继续领涨
据统计,12月份全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涨幅比上月高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与上月持平。北京、深圳仍然是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分别达到北京10.4%、深圳10.0%。而且,这两个城市的二手房价格涨幅也分别达到10.3%、11.4%。
分类别来看,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高档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分地区看,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秦皇岛11.8%,北京10.4%,深圳10.0%,福州9.8%,厦门9.1%,成都8.5%和广州8.3%等。值得注意的是,与上月比,涨幅超过1%的城市有16个,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有7个城市房价出现微降,其中,长沙下降1.7%,长春下降0.9%,沈阳下降0.2%,上海和合肥均下降0.1%。
专家建议多用税收手段
“2006年,是全国房价在调控中上涨的一年。”一位业内人士不无风趣地说。自去年5月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以来,虽然偶有单月涨幅略有收敛,但房价上涨之势始终不变。有经济学家指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制,进一步紧缩信贷、土地“闸门”,并利用金融、税收手段解决。
“可以说房地产调控效果并不理想,‘小打小闹’的调控政策已经难以改变目前的局面。”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研究员尹中立此前多次表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根本问题,在于住房保障、土地等制度缺失。因此,“在这些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之时,房地产的调控效果不理想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尹说。尹中立还曾向记者表示,税收政策是房地产调控的有效手段,类似物业税政策的实施将会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
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也曾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主要还是从外部用力,而要稳定房地产市场,最关键的还是要找到一种内部稳定机制。而房产税就是一种自我调节的稳定器,应尽快开征收。樊纲认为,房产税还将使政府拥有稳定的税源,避免“土地财政”,并可以减少其他税收,缓解社会收入不平等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