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劳特《大品牌大问题》一书随感
我非常佩服人们就在一个晚上能看完一本书。我却没有这个本事。特劳特的这本《大品牌大问题》,我整整看了9个月,今天才算真正看完。
其实这本书并不厚,仅有181页。但是,书里的那些老外的音译名(如:詹木斯·柯林斯、奥维尔·雷登贝克、乔治·桑塔亚纳、马尔科姆·格拉德维尔、威斯丁豪斯、阿尔弗雷德·斯隆等等)却让我晕头转向,搞得我痛苦不堪。加上我时间和精力的不足,导致了这“一本书看9个月”的笑话。
不过,在读的过程中,特劳特丰富的案例说明、深刻的问题揭示、简明的思想观点和幽默的写作风格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到震撼,感到敬佩,甚至被他“逗”得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开怀大笑。
其实,这本书在书店里并不好卖,远不如他《定位》、《营销战》那么畅销。但我觉得,这本书所提出的品牌问题和建议,一点也不亚于他的那些畅销书。
老先生在这本书里,一针见血的揭示那些世界顶级品牌的致命缺点,也不留情面的批评了一些营销领域的“腐败”现象。当然,也风趣而婉转的讽刺了那些大品牌和大人物的“愚蠢”行为。
当我读完这本书,总有一种感觉占领我的记忆,那就是“实在”。这是一本非常“实在”的书,很多描述和观点都很务实,没有一个缥缈不定的、模棱两可的成分在里面。比如,书里提到的“市场营销是认知之战,不是产品之战”、“认知才是现实,其余都是错觉”、“如果你因一样东西成名,市场不会给你另一样”、“不是原创,就一文不值”、“市场营销是对未来的博弈,当好渔夫,就像鱼一样思考”、“如果连你(指CEO)都不知道往何处去,没有人会跟你”等等很多描述,乍一看,都很朴实,甚至不够洋气,但仔细一琢磨,却能感觉到,说的都是非常实在的常理。
的确。这本书第一页就有这样一句话:“特劳特告诉人们的都是常识,可人们却常常忘记。”我也把这句话当作我这篇随感的标题。
其实,不仅在美国,在世界各地,尤其在中国,这种现象都很普遍。人们做营销的时候,常常会忘记那些最基本的常理,总是钻进违反常理的“牛角尖”,折磨自己。
笔者自从学营销到做营销,已经有了17个年份。曾经在流通企业工作,然后在制造业打工,后来到咨询公司,而如今在市场研究公司活命。这么多年的经历和经验告诉我,很多企业的胜利、很多营销的成功,其实都“赢在常理”。谁要是和常理过不去,谁将会倒霉。
然而,也许有人会问(其实有人曾问过我):企业都要按照常理做事,没有创新,岂不等于同质化了吗?
呵呵,非也!
常理和创新本无矛盾。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创新”和“非常理”之间也不能划等号。我们做营销,要遵循常理,但要在常理的基础上踊跃创新。这本书里,特劳特也不止一次的强调类似的观点。他说“充满竞争的世界里,要讲求实际”,要把“我们想做什么”改为“我们能做什么”。因为“一个多面手式的企业再优秀,市场也很少把它看成多个领域的专家”。他还说“寻找自己的创意,在你的潜在顾客心目中,照你对手的软肋来一掌”。
我有个功成名就的朋友曾经这样说过,“你要看书,如果能用三个词来形容这本书的特点,并用三句话来总结这本书的内容,你就算真正读懂这本书了。”说得精彩呀!不过,这对我却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因为他的话点拨了我以往很多看书的“毛病”。那么,今天我来评价这本书试试吧!
如果用三个词来形容这本书的特点,我想,“实在”肯定排到第一,另外两个应该是:“简明”和“尖锐”。在此我不想多费笔墨。下面,想重点谈谈我对这本书的三句话总结:
一、营销领域,认知决定一切。
其实,在这本书里,我能看到特劳特很多《定位》的影子。他始终认为,消费者的大脑是一个十分微妙的世界,它处理信息的能力非常有限,而且憎恨混乱,甚至容易丧失焦点。但它恰恰是市场营销的终极“战场”。我们的品牌能否赢得胜利,都取决于这脆弱的大脑。所以,他在书里写到“市场营销人员一门心思做研究,要‘抓住事实’……这是错觉,没有客观现实,没有事实,没有最好的产品,市场营销的世界里,只有顾客或潜在顾客头脑中的认知。”
是的。消费者的认知真的能够决定一切。我们常常感叹:那些黑乎乎的可乐,苦涩的咖啡,还有那些“垃圾”食品,怎么就能够风靡世界呢?我们中国那么多好的食品和饮料,那么丰富的饮食文化,怎么就走不出去呢?怎么就到现在还没有打造出一个像样的国际品牌呢?
这实际上,完全说明了这个问题:在营销领域,真的没有“真相”,只有消费者的认知。好东西,不一定好卖;好卖的,不一定是好东西。关键就看你会不会卖。
所以,我们做营销的人,一定要紧紧围绕消费者的大脑,跟他们的认知“较劲”,让他们认为“你行”。而万万不能乞求“真相终将大白”,因为,在营销领域,这是天真的,甚至是愚蠢的。
二、面对现实,追求单一。
特劳特曾经在一本书里讲营销的本质时,非常通俗而大胆的指出“营销的本质就是面对现实”。这个思想,在这本书里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告诫那些大品牌,要放弃“做一切事,为一切人”,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追求一种单一的价值。他举了施乐的失败案例,也举了AT&T的失败案例,说明“追求单一”的重要性。
更具幽默的是,他在书中引用了AT&T公司历任CEO在1998年的一份公开讲话,并写到“听明白了吗?又是一个‘做一切事,为一切人’的错误,这番讲话,放在垄断的岁月里,运行不爽,问题是他讲话的时候,公司已被定位明晰,各有一门专长的竞争者团团包围,这简直是在重放当年施乐的CEO发表进军计算机市场的讲话。”
就“追求单一”方面,他不仅仅在战略规划层面给了我们启迪,在战略实施方面也给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比如说,他谈到执行的时候,非常强调规划与执行的一致性问题。他认为,一个好的战略规划,正因为一些个人行为而往往半途而废。他说:“凡是血气方刚的营销人员,无不想前去做一番改造。他们要给自己做记号。光坐着不干事,感觉不对劲。当一家公司的办公室里坐满了人,你就得等着看他们对品牌修修补补吧。这是他们避免厌倦的方式。这也是品牌陷入麻烦的原因。”
三、始终关注竞争,时刻牢记创新。
竞争导向的战略规划,是特劳特一贯坚持的观点。他虽然对迈克尔·波特不屑一顾,但在这个观点上是很一致的。
他在书里批评HP和DEC的时候,这样写到:“不想昏头,就得学芭蕾舞女演员做单脚尖着地旋转的时候。虽然每转一圈,她们的头都跟着转,但她们始终盯着一件东西或观众席上的一道光,这就是她们不晕的秘诀。摆脱麻烦也是这样,始终关注竞争,就不会失去重心,迷失方向。”
然而,在他看来,如果“关注竞争”是持续发展的前提,“牢记创新”则是基业常青的关键。他无论在这本书里,还是在其它专著里,都很强调创新的重要性。极力反对中小企业效仿领导者,极力反对营销人员按照别人的游戏规则参与竞争。
他对营销人员的呼吁是“唱反调吧年轻人”;对营销人员的建议是“找到与领导者相反的品质,以便揭领导者的老底”。
在他看来,在一个细分的市场里,只有三种品牌是能够生存的,那就是他的经典语句:“数一、数二或新东西”。
其实,他的观点对笔者的影响也很大,笔者早在2003年写了一篇文章叫《如何找到理想的差异化策略》。在这篇文章里,也探索了很多“如何与领导者‘唱反调’”的方法和工具。也因此而这篇文章被评为“推动中国营销进程的100篇经典文章”。到2006年,笔者又写了一篇文章《跟随不是战略,跟随更不安全》,进一步强调创新的重要性。但出乎预料的是,招徕了很多反对声。“骂”我的那些人认为“差异化是需要成本的,需要技术支持的”。我并没有正面反击他们,因为,这种思想的碰撞总是有好处的,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再说,特劳特的一句话就足以粉碎他们的观点,我何必浪费我的精力呢?
记住哦,“你是跟风的,你就是二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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