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过,2005年,我国医药行业的整体特点是:失算、失控、失效、失灵、失宠。详见文章:《医药行业评述》系列之一:失算 失控 失效 失灵 失宠。
那么,2006年呢?我国医药行业与医药企业则是在经历了“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的期盼、僵局之秋困惑以后,也开始了变局之际的思考。
开局之期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医药行业也开始了对应的“十一五”规划。国家发改委在《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中已明确规划出了未来五年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任务: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处方的制度,加快医药分家的进度;整合各种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集团。
其实,在此之前,国家科技部、药监局、卫生部、社保部等与医药卫生关联部委纷纷推出了一些产业新政:
从国务院出台《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启动;从第十九次降价到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从卫生部“医院药品招标制度研讨会”的召开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出炉;从中央及国务院两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到《刑法修正案草案》将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列入惩治之列;从医保扩容、注册井喷带来低水平的恶性竞争,到《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等“一药多名”治理政策出台以及委托加工适度放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从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多处涉及医药产业,到《中药国际化发展战略》和《中医药发展纲要》对民族医药产业做出的战略规划;从政府解禁网上药品交易鼓励开展网上B2B贸易,海虹等医药商业试水B2B模式, 到医药分销行业集中度逐渐加强……医药新政为开局之年拉开了序幕;新的产业规划、政策和动向,闪烁着新的亮点,带来挑战,更带来了机遇。
从此,医药行业优势资源向大型强势企业进一步集中;以农村市场和城市社区为主战场的低端市场潜力更进一步释放;医药营销由潜规则转向显规则营销环境进一步肃清;医药工商企业的业务交往和战略合作关系又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于是,已进入微利时代的广大医药企业,期盼着能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更多的发展机会、更广的销售市场。
僵局之惑
然而,开局之年却相继发生了“齐二药”、“阜阳特大假药案”、“鱼腥草”、“欣弗”等几大事件,这不仅是我国众多医药企业的迷惑,同样是我国整个医药行业的迷惑。它似乎从医疗改革、药品监管、市场流通等视角暴露了我国医药行业的不成熟。为了打破开局之年的僵局,国家相关部委又采取了鼓励各地探索社区医院与大医院“双向转诊”、修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限制仿制引导创新、规范药品包装、实行GMP飞行检查、成立反商业贿赂专门机构、挂网招标等举措和行动,引导市场向有序、向规则过度。
从此,我国医药企业的生存环境将变得更加严峻,因为国家的监管力度加强、改革步伐加快;新的药品评价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市场流通体系将发挥重要作用;药品的注册、生产、流通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仿制药受限、包装规范、伪劣药品和假药的流通渠道将会得到根本遏制。同时,我国的医药市场也开始从“潜规则”转向“显规则”、从“无序”转向“有序”。伴随而来的,同样有医药企业营销模式的全新转型。
变局之思
未来五年的医药市场,既是增速最快的市场,同样也是竞争最激烈的市场。将全面重建厂家、经销商、医院、药店、消费者、监管部门乃至媒体之间的全新商业生态系统。如何才能颠覆传统,经营未来,适应新的商业规则新的市场秩序,迎接中国医药产业20年来最大变革带来的挑战?是调整经营战略,还是创新营销手段?是坚守传统医药产品线阵地,还是向保健品、化妆品等边缘产业突围?是巩固医院药店等老战线,还是寻求第三终端市场蓝海?是要自建队伍深度分销,还是招商大包整合社会网络资源?游离于厂商之间的百万个代何去何从?此外,宏观的反商业贿赂重点将导向何处? GMP再度评审淘汰大潮如何应对?医疗体制改革路在何方?仿改与创新谁是英雄?此乃药企变局之际的诸多思考。
有人说,2007年是我国医药行业一个新的拐点;也有人说,2007年是我国医药行业的分水岭。如何应对分水岭上的挑战,如何把握拐点下的机遇?目前中国医药经济整体发展现状和新的产业政策给我们创造了什么样的机遇?哪些因素又影响着我们去把握这些机遇?
我想,唯有把握开局之利,突破僵局之绊,适应变局之势,调整完善企业的营销战略战术,在经营模式上做出正确抉择:技术产品,从模仿型向创新型转变;发展理念,从暴利型到微利型转变;管理思想,从浮躁型到严谨型转变;营销思路,从投机型到务实型转变。企业才能以最少的投入最短的路径最低的风险获得最快的收益,打破有产品无技术、有资源无品牌、有厂房无市场、有网络无管理、有资本无团队这种经营困局,避免出局之险!
(待续)
本文根据徐应云先生发言整理;原载《医药经济报》,转载请注明作者。
欢迎与aihuau(爱华网)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徐应云先生,资深医药营销实战专家,医药行业工作10余年;某药企营销副总,兼任采育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邀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特邀讲师。曾为哈药集团、九州通医药集团、同仁堂科技、珍视明药业、科瑞制药、香港澳美等20余家医药行业内大中型工、商企业提供内训服务。曾在《医药经济报》、《中国医药报》、《中国药店》、《销售与市场》、《商界》、《企业管理》、《物流》、《中国经营报》等30余种医药行业和营销类主流杂志、报刊上公开发表过营销及经营管理类文章200余篇。联系电话:010-87939695;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