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关于“国酒”之争,在业界引出不少龃龉,也让爱护和关注这个行业的人士颇感担忧。 当然,“国酒”概念的最终认定,或曰谁是真正的“国酒”,老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国家相关部门也一定会有其权威的评判标准。在此,不作妄评。 我想说的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即:“国酒”与“国民”的关系。

记得早在5~6年前,我们与红星集团领导聊天时,曾经提出一个观点:鉴于“二锅头”独特的历史文化与消费文化,尤其无论“达官”还是“布衣”、无论“富商”还是“打工仔”,都可以自称“我是‘二锅头’的‘粉丝’”且倍感有面子,这种独特的现象、这种消费的“广谱性”以及产品与民众之间巨大的亲和力,注定了它必然成为中国白酒中当之无愧的“国粹”。后来,“红星”果然推出了它的拳头产品——“国粹二锅头”,而且一炮走红! 与此同理,我认为,“国酒”之所以能够称之为“一国之酒”,除了具备代表国家形象的“至尊”品质和地位之外,它与“国民”的巨大亲和力、它在“国民”消费中拥有的极大普及性和广泛性,无疑应当成为“国酒”认定时一项不可或缺的考察指标。 近日,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在畅谈名酒60年发展时讲了这样一段话: “中国名酒,应该有两层含义。一是驰名的名,二是人民的民。驰名的名牌,要服务于广大的人民。保持与发展名牌,是我们的责任;服务人民,让人民享受名牌,才是我们的价值。是的,既然是国家名酒,价值和价格是要相符的,我们应该有价格高的高端产品,服务于少数人,这是市场规律决定的,也是企业经营必须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有普通价格的产品,服务于大多数,这是国有企业所必须的,也是名酒企业所必须的。国旗,应该人人都能举在手上慷慨激昂;国歌,应该人人都可以引吭高歌;国酒,应该人人都有能力消费分享,举杯邀月。” 我想,李秋喜的话很有道理,应当引发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