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有供货商协会(联合会)约40多个,然而,大多数协会已名存实亡,仍在运作的不足10个,且均在“艰难中跋涉”。
核心提示: 目前,全国各地有供货商协会(联合会)约40多个,然而事实上,大多数协会已名存实亡,仍在运作的不足10个,且均在“艰难中跋涉”。 在零供矛盾正经历着“一个超市倒下去,一批供货商站不起来”的时代,最早将供货商联合起来抱团应战强势一方,并在成立之初即屡战屡胜的贵州省供货商联合会,也已身陷“崩盘”的重重窘境。 聚指成拳,意为团结起来力量大。不过,若指聚而难以成拳,则力之强弱,决战之胜负已了然于目。 一个行业协会的鼎盛与衰落,成败只在这指与拳的力度之间。 聚指成拳 在贵阳做了多年食品供应的李强(化名)还在伤神,因一家大超市的巨额欠款,他无力支付生产商的货款,一方面正面临着数起法律诉讼,一方面又要通过申诉向业已倒闭的大超市讨要公道。 在众多供货商中,相对于实力强大者的烦恼,花溪区种植户刘女士显得有些愤慨:“我同时给几家超市供应草莓,但他们只选择一两家供货商,你不想让草莓烂在地里还得交每公斤1元的进场费。最惨的是,货款最短也要压到一个月后才能结算,还经常缩水。” 李强和刘女士遇到的只是问题的一部分。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贵阳市各大超市商场不仅拖欠、克扣货款,且普遍对供货商收取高额的进场费、节庆费、扣点费、宣传费、端架费以及存货费、理货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有甚者还携债逃跑。 “最怕商场搞‘促销’,他们搞的所有活动,都是压榨我们。”一位供货商说。据统计,近年来贵州先后有新国道、华润、华士联量贩、佳信佰等10余家超市因各种原因关门谢客,导致3000余家供货商近上亿元的资金无从收回。此间,该省供货商数量以每年30%的速度递减,省外大量商品却步于贵州市场。 与占据主动地位的大卖场相比,单个供货商绝对是弱势群体。委曲求全、血本无归又各自为政的供货商们在伤心退场之余,开始考虑如何为了荣誉和生存而战。 2004年7月13日,在几经艰辛酝酿后,贵州省供货商联合会宣告成立,贵州的数千大小供货商有了可以与“强敌”抗衡的组织。 两场“战斗” 联合会成立不久,便接到供货商反映贵阳诺玛特(中天店)拖欠货款问题严重。经调查,诺玛特注册资金3000万元已被抽走,其拖欠供货商货款已达4个多月,累计欠款达2000余万元。 联合会随即向诺玛特递交了商洽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及公安部门反映。经与诺玛特高层多次激烈交锋,对方最终拟定了具体还款计划,随后首批支付200万元,半月后又拨资300万元。 接下来支付工作因卖场无资金来源而搁浅。供货商开始停止供货,关门的后果是伤及两方。联合会与诺玛特紧急磋商,决定力促店门不关。随后,经联合会提议并与贵阳市商业银行、贵阳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就诺玛特(中天店)资金管理等问题签订了《四方合作协议》。《协议》明确联合会对卖场所有商品销售进行监管,双方共同设立账户,账期为15天,由供货商联合会审批后支付;对拖欠之货款,由诺玛特方面限期拟定还款计划。 这一做法引得业界一致赞许。有业内人士认为,其开创了供货商与零售商新型支付关系之先河,为政府监管市场提供了经典范例。 卖场向供货商征收的“苛捐杂费”中,最严重的是进场费。据了解,贵阳市的进场费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 一家在贵州颇有影响的大卖场,在第一个商场开业时收取了供货商的高额进场费,并承诺在第二个商场开业时不再收取。然而不久后,该卖场又要求进入其第二个商场的供货商缴纳高额进场费。得知此事后,联合会立即组织供货商代表与卖场商谈。在商谈无果的情况下,供货商毅然停止对卖场供货。眼见货架上的货物渐渐卖空,卖场终于与供货商达成协议,降低了第二个商场的进场费。 联合会秘书长何金莹将这两次维权行动称为“战斗”。“站在平等的地位上,供货商终于敢对大卖场的非理行为说不,他们从妥协走向制衡,重建起自身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他如此评判这两场“战斗”的涵义。据悉,仅2004年,联合会就为供货商追回货款上亿元。 有什么资格调查? 然而从过往的战斗和胜利回到现实,曾因在“诺玛特事件”中扮演领袖角色而获得中国第二届十大中华经济英才提名奖的何金莹却沉郁起来。比照在当年联合会成立大会上一番誓为供货商撑腰壮胆的激昂表白,如今的他显得无所适从。摆在他面前的问题竟是:联合会下一步该何去何从? 在该会的相关工作流程中,进行市场调查、咨询服务,为本地供货企业和外来供货企业提供一个与终端大卖场实现平等对话的平台是其一项重要任务。“对卖场、超市等零售商与供货商的交易行为进行市场调查是开展维权行动的前提,没有调查就无法认定交易过程是否合理合法。”不过,在何金莹看来,这项工作“异常艰难”。 2006年6月,有供货商向联合会反映,贵阳某大型超市不仅收取高额进场费,且店大欺客,频繁掀起由供应商、经销商买单的促销浪潮。接报后,何金莹立即带领维权人员及供货商代表前往该超市调查取证,岂料该超市一负责人闻讯赶来阻止,并对其一阵呵斥:“我们走的是市场化道路,你们有什么资格来做调查?”何金莹亮明身份并出示相关调查公函,而该负责人看都不看一眼,甚至警告要起诉他。随后,一行人被超市保安强行赶出大门。 “对一个由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正规行业协会负责人尚且如此,如果单个的供货商自己去取证,遭遇可想而知。”何金莹觉得,零售商根深蒂固的欺凌之势不仅直接侵害了供货商群体经济利益,也对供货商联盟维权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威胁。 “商人一打就散”记者采访中体会到了在零售商强势压力下的供货商生存之艰。谈及拖欠货款时,供货商都显得十分小心,在记者保证不透露其身份后方才接受采访,并反复告诉记者:“得罪他们了,就更别想拿到货款。” 或许应该说,面对种种零售商开出的霸王条款,不得不买单的供货商多少都患上了严重的“恐惧症”。 而更多的供货商选择了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烟酒供货商吴先生承认,中小供货商在商场的谈判中明显处于弱势,商场难免漫天要价。他说,所有需要支付给商场的费用加起来,多时占到了年销售额的20%左右。虽然也曾有供货商对此类费用提出抗议,但均惨遭撤柜的命运。“所以就算付出高达数万元的价码,能顺利进入大卖场,感觉还是很划算。” 尽管联合会成立的初衷是“团结供货企业,捍卫供货商利益”,但供货商“团结得快,却分散得也快”。据何金莹介绍,“诺玛特事件”首次维权行动成功,联合会很快赢得供货商的信任和支持,提出维权的会员数量在短短十几日内迅速增至150余家。不过,“每个人来到供货商协会都是要讨回自己的损失,而看不到维权对于整个零售行业长远的积极影响。” 山西代理商联合会会长、中国代理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樊晓军,在2004年发生的普马案供货商自救过程中也充当了领袖角色。他认为,目前中国供货商代理品牌少、分销区域少、竞争实力小的现状,使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思想不坚定,容易动摇。很多供货商在维权过程中都要看零售商的眼色,很容易被瓦解。”樊晓军将这一现象称为“商人一打就散”。 樊晓军和何金莹同时认为,供货商只有真正团结、联合起来,才能由弱变强,形成抗衡力。 行业法规有“软肋” 早已为众矢之的零供关系,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终于在2006年10月18日有了第一个官方说法:由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于11月15日起施行。“这是全国供货商的共同胜利。”樊晓军认为。 而相关人士则对此有异议,认为《办法》的出台首先等于承认了进场费的合法性。“新规对于进场费并不是全部封杀和一刀切,而是明确了零售商哪些费用该收,实际上是零供双方自愿达成的。”何金莹认为,承认进场费并合理收取是给税务部门在纳税上有一个合法依据,显然在这一点上政府和零售商已达成了默契,而供货商只能默认。 众多供货商的表达是,《办法》还有诸多不如意的地方。比如,虽然对零售商以购销、代销、联营等方式销售的不同类商品均有具体的付款时间限制,但关键的是,对零售商如不能按时结账,却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供货商普遍呼吁的规范合同文本,新规虽有鼓励,但并未作具体指示。此外,对《办法》的适用范围,供货商也期待广泛延伸。 “发生争议的细节非常具体,但法规调整的范围却不能面面俱到。”贵州省商务厅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 令何金莹遗憾的是,《办法》中多项关于行业协会的条款务虚而不务实,如第29、30条相继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信用档案和零售商贷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但既不做具体规定,也不说要授予行业协会相关职能,听起来好听,实际上都是毫无操作性的空话。”何金莹无奈慨叹。 在一份尚未公布的《贵州省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暂行规定》中,记者也找到了多处如何金莹所言的弊病。 期待政府当好“管家婆” 即便《办法》“基本上不存在什么约束力”,但众多供货商依然充满期待。而何金莹认为,相关实施细则在贵州没有执行力。 他向记者坦言,虽然有几百家会员单位,但他却感到联合会已“没有能力”,有时甚至考虑联合会是否需要存在。“维权需要举证,而我们进不了商场。虽然有法律法规保障,但毫不讳言地说,几乎所有的零售商都希望联合会死掉。”何金莹表示,缺乏相关的行政和执法权,使行业协会陷入有事要办却办不成事的尴尬境地。他直言,近一年来联合会根本没有说多少话,“一些会员开始怀疑联合会存在的价值,这对于这个年轻组织来说是摧毁性的打击。” 日前,高调发布的《中国公共服务发展报告2006》指出,我国当前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效率低、水平趋同。何金莹称其对此感受最深,行业协会未得到政府行动上的有力扶持,管理部门的服务大多都形同虚设。 贵州省商务厅有关人士则表示,目前,管理部门都在逐渐淡化“管家婆”的色彩,所以当市场交易双方出现矛盾时,更应靠法律法规来解决。 与该人士的说法相左的是,当市场交易双方出现利益分享空洞时,多部门则一涌而上,争当头兵。贵州某饮用水公司负责人陈志给商务部如此谏言:综合多年零售行业经验,希望明确商务、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具体职能,以免出现“齐抓共管、大家不管”的局面。 “我们还是期待政府来当好管家婆,并赋予行业组织一定的行政职能。”何金莹说。 就在20天前,贵州省供货商联合会向该省政协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办法》实施意见、召开零供对话会、建立零供交易行为动态检测预警机制以及在联合会设置供货商投诉中心等,不过,至今他们未收到任何回复。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王松 见习记者田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