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广告实战初探
目前的手机广告主要是点告(主要是SMS/MMS)和直告(WAP网站的图片和文字链接广告)两种。其实手机广告有四种模式,并将在未来长期内并存:
SMS/MMS广告
手机互联网(Mobile Web)
手机视频(Mobile Video)
手机程序(Mobile Application)
SMS/MMS广告
SMS/MMS广告在用户到达率上太过强大,对这种高侵入性(intrusive)的广告形式过度使用必然惹人生厌,我就常常听到做手机营销产业的同事自己也抱怨收到太多的垃圾短信。要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广告内容和用户相关起来。首先是许可营销( opt in),即不向用户发送未经许可的广告信息;其次是精确定位,即要获得手机用户的个人资料和偏好,以发送用户感兴趣的信息。但是如何在保护用户隐私和精确定位之间取得平衡会是个难题。拥有细分和接受许可营销的手机用户数据库,将是短信或彩信广告领域内最珍贵的资源。其次,移动互联网的特色在移动,即能够根据用户的手机IP地址识别用户所在的地区,并显示相应的广告,提高针对性。而定位到最后一公里的小区短信广告可谓更加精准,但在操作手法尤其需要小心。许多的商超百货类客户对此类推广尤其感兴趣。此外,如何获得第一批接受opt-in许可的互动用户也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无线互联网(Mobile Web)
如果只是局限于把传统互联网的广告模式搬到手机互联网上,那将大大限制我们的想像力。与坐在椅子上用电脑上网不同的是,手机上网时往往是处在时间间隙和移动的状态中,用户比使用传统的桌面网络时更加缺乏耐心。而因为使用键盘的不便,也更迫切的需要便捷的找到信息。手机网络广告即应该针对用户的使用习惯做设计。比如 Yahoo! 令人耳目一新 One Search手机搜索模式,即是把网页搜索变为内容搜索,以此放入更多的,切合用户需要的信息。也就是说对手机用户提供了多种类,但是每种类少量的内容推送。
对于WAP广告,或别的形式的手机网站广告来说,一个大问题是手机屏幕太小,广告位过于稀缺,像传统互联网一样大卖广告是不可能的。要解决这个问题,手机网站广告应该是发展动态广告位,即在页面的下方加入类似与某些新闻网站的滚动新闻模式(跑马灯)的广告,以此来放入多条广告信息。 而究竟是对什么用户显示哪条广告则需要在广告管理后台做出定位匹配。
手机视频(Mobile Video)
随着3G(甚至广播模式的手机电视)的到来,未来手机视频广告的带宽瓶颈肯定不再是问题,唯一要担心的就是用户对手机视频广告的忍受度有多高。也就是说,手机视频广告必须在商业化和用户体验中取得平衡。目前普遍接受的观念是互联网视频长度大多在几分钟左右,很明显,传统的 30秒TVC对于1、 2分钟的手机视频来说是过长了,限制在15秒以内比较合适。而且手机短视频广告只能是采用片前广告的形式,因为片后广告毫无疑问会有高比率的用户停止播放。对于可以插播多段广告的手机电视节目来说,到底多长时间的广告 /内容比是用户能够接受的还是个未知数。
如日本的One-Seg手机电视的互动模式,虽然手机电视是免费的,但用户可以在看手机电视的同时参与回答问题,运营商以此获得数据业务的收入。这种互动模式完全可以移植到广告上来。即在播放视频的时候屏幕下方显示广告链接,用户可以随时可以点击。 在运营手机视频/电视的成本依然高昂的现状下,则需要考虑营销收入与运营投入的平衡比关系。
手机程序(Mobile Application)
随着智能手机的兴起,手机程序,主要包括手机游戏和软件的广告潜力也开始显现出来。这一块可以采取广告支持的免费游戏/软件供使用者下载的模式。游戏不必多说,一直是杀手级应用。而软件典型的有手机版的城市生活指南软件,比如美国手机软件公司Vindigo开发的Vindigo City Guide软件,提供了美食,电影,音乐,展览,休闲,血拼(Shopping )等各类信息,是人们出行的好帮手。设想一下如果人人都有手机里都有一个北京生活指南软件,那其广告潜力会有多大?当然就中国国情而言,也许114是这些本地分类广告最好的承载途径。
欢迎与aihuau(爱华网)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吴藏花,盛思新媒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服务于世界最大的传媒集团-德国贝塔斯曼集团的市场行销工作,并在美国Frost & Sullivan咨询公司任职,为中移动提供电信业务运营咨询服务。06年加入由Sequoia Capital投资的万普世纪传媒技术有限公司(WAPS Media Technology Co.Ltd)担任市场营销总监。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