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探讨了服务行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就管理方面还提出了一项新的管理理念:“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哪我们该如何来制定“程序化服务”的程序,“标准化管理”的标准呢?这种管理理念到底要符合什么要求,具备什么条件呢?也就是说一个有效可执行的“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管理系统应该具备以下特点,符合以下哪么要求?
首先,这个管理系统应该是科学合理的。只有合理的东西才能存在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哪怕它只是暂时合理。而也只有科学的东西才能才能被大众所接受,才具有生命力,因为它能给大家带来比较高的收益。
其次,这个管理系统应该具有自愈功能。不论什么管理系统或管理办法,它针对的主要管理对象都是人,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社会人。这就注定了它的极端复杂性和灵活性,因为人是变化的、人的社会也是变化的。我们的管理系统要适应管理对象这一特点,也就要求具备变化性。其实也就是说,当管理环境变化了,超出了原先所设计的管理程序要求,打乱了“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这一系统规定,就要求这一系统能够根据形势及时对其程序进行有效的调整和反应,使之适应变化了的管理对象,从而及时发挥出有效的管理作用。
第三,“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只是一种管理理念。每一种管理方法都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和应用环境,离开了特定的环境,就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只是一种管理理念而不是具体的方法,是制定管理方法的原则和方法。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要求具体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这一理念来制定。
第四,这种管理理念是对制度化管理的一种有效运用。“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从程序到标准,其实都是一种制度,一种管理规定,一种规章制度,从而这种管理理念是制度化管理的一种运用。
第五,这种管理理念应该是人性化的。无论是“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理念还是运用这种管理理念的企业单位,其应用的对象都主要是人,而要把人管理好或服务化,又都要求“人性化”,从而这种理念就有了“人性化”这一要求。
第六,“程序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理念的应用应该是阶段性的。世界上没有包医百病的药,同样也没有万能的管理方法,所有的管理方法或理念都是基于一定的环境和条件,当环境或条件变了,管理方法或理念也就要变,如果不变的话,就不能发挥出应有的管理效果,甚至阻碍管理的有效进行,所以这种管理理念也只是适应现在形势和服务行业,所以它也是暂时的,不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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