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2007年12月06日的报道,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和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广告费用纠纷官司再次开打。奥美就此前和奔驰签订的广告费、网络维护费共计12份合同起诉,要求奔驰支付拖欠款共计100余万元。
从整个事件来看,其实不是什么希奇的事情。05年奥美奔驰事件发生之时,本人正好在北京服务于某家公司,结果也被拖欠大笔媒介款项,虽然至今为止,该公司仍然欠我们几百万媒体款,但是双方并没有到达诉讼法院的地步。
同样是一个地方在同一年发生的相同事情,为什么奥美与我们的处理方式却绝然不同呢?其实回过头来想想,奥美之所以能够这样反复地对奔驰公司进行诉讼,而且能够不断地把事情搞大,其根本在于,奥美在这场争议主要是财务争议,而非服务质量的争议。
作为全球知名的广告代理公司,奥美一直以来都享有盛名。这也是其能够在中国争取到众多国际化的品牌的原因所在,成熟的服务体系和先进的品牌服务理念,加上国际化的创作能力,使得奥美无疑是中国广告界的牛耳。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成熟的国际化的知名广告代理公司,在中国却无法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尊荣,尤其是在汽车领域始终无法获得突破。不管从知名度和口碑上,在中国汽车品牌代理领域,奥美始终要落后于中国本土广告公司——省广,此次有被其顾主奔驰状告,其地位可想而知了。众所周知,省广作为中国自己人开的最大的广告公司,自从省广接下了本田之后,丰田、东南汽车、华晨、马自达、奇瑞、长安铃木、昌河等中国众多的大小汽车品牌都曾经与省广进行过合作,而这是奥美不能够比美的。
本人以为此次奥美之所以敢于和顾主叫板,主要是因为奥美深信自己服务奔驰的质量有目共睹,在当今中国广告业应该算得上一流,也获得了汽车行业人士的认同。因此,就算和奔驰闹翻了也不要紧,反正项目已经丢了,把事情搞大一点,或许还可以让奥美在中国获得更多的汽车品牌。奥美有这个自信,凭借自己的实力,只要中国汽车品牌敢进奥美,就可以把它拿下。
况且事情的根本不是服务的质量问题,而是因为财务的争端,事情搞的再大也不会影响奥美的形象。因此奥美在优秀的服务质量下敢于和奔驰进行诉讼公堂:
其一,站在自己的角度,可以争取到自己应有的利益,不受无良的顾主伤害,讨回自己赢得的代理费和媒介款;
其二,站在传播的角度,可以让更多的中国企业认识到自己,认识到服务过奔驰公司,而且服务的质量有目共睹的奥美公司,为公司拿下国内汽车品牌或其他相关品牌做好铺垫,可以说这是一个天然的公关事件,我想深谙公关之道的奥美不可能放着好好的噱头不用,而去苦思创意吧。比起中国的策划公司拼命为自己打广告,这可是最好的广告,对于崇洋且爱热闹的中国人来说,这是最好的传播;
其三,站在行业的角度,作为同行我们不应该幸灾乐祸于奥美奔驰事件,奥美敢于和奔驰对峙,从行业角度来说,它是在捍卫广告的尊严,为我们众多吃了哑巴亏的广告公司争了口气。大家赚钱也不容易,广告人没日没夜为客户服务,凭什么钱了我们的服务费,欠了我们的媒介款不给?客户却可以自己经常花天酒地!对于这种客户,我们应该人人得而诛之。广告人要为广告争口气,因为我们不是妓女,也不是三陪。
在此时刻,希望奥美能够胜诉,为中国广告界出口鸟气,也希望中国广告业未来越来越成熟,真正让创意产业变成社会荣耀。同时祝愿奥美未来的本土化越来越成功,中国目前很多企业还不适合国际化的品牌运作思路,因为更多的中国企业仍然在摸索之中,他们有着发展不成熟、战略不清晰、机制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等众多发展中企业的毛病,运用国际化的品牌运作方式对其而言是拔苗助长,不利于中国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背景资料:
据了解,这已经是两家公司第四次对簿公堂了。奥美称,2004年至2006年期间,奔驰公司有包括宣传广告、网站维护在内的12份合同未结算清账款,共计100余万元。
对于奥美的诉讼请求,奔驰辩称,由于部分宣传活动奥美公司不能提供相应的工作报告,所以不同意认定奥美公司已经完成了合同内容,因此拒绝付款。对于网站维护费用,奔驰公司表示,奥美公司实际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因此也拒绝付款。
早在2005年12月,奥美就以奔驰拖欠其广告费用为名,诉至北京二中院。去年10月,奥美再次在北京市东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奔驰支付拖欠广告费。随后,这两起诉讼连同另外10起纠纷共同转至北京市朝阳法院。
邹文武,广告囚徒 现就职于某知名广告公司,任策划总监,长期服务于中国行业领先的品牌,先后担任格兰仕项目总监、董酒项目总监、亚都策略指导等职位,具有品牌运作实操经验,对中国本土品牌运作有深刻的认识,愿意和众多同行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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