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汶川地震捐款
这几天满耳朵满眼睛都是汶川地震的消息。在一次次忍住眼泪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振奋精神,在心系灾区同胞时,更要做好眼前的工作。博客没有更新已经两周了,现在,在积极抗震救灾的同时,老贾清醒头脑,想跟大家探讨下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问题。我也做好了挨板砖的准备,但我只期待理性的板砖。
我们看到,在地震发生之后,我们很多企业做出了积极举动,捐款捐物捐服务。但与此同时,我也听到很多反馈,指出企业在此刻捐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企业不应该在做此事的同时还要告知媒体,这分明就是作秀,是企业公关,是发国难财的一种行为。 情感上可能不好接受,但我认为,不应该这么理解。前些日子,我对国内的CSR(企业社会责任)的状况做了一些分析和研究。基本上,国内企业的CSR还处在初级阶段,企业对CSR的理解和运作都很粗糙;同时,社会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程度也比较低,整体上还处在情感判断、道德判断而非理性判断的水平。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企业要真正履行作为“企业公民”的责任,成为一个真正的“伟大”的、令人尊敬的企业,确实任重道远。
社会有难,企业认捐。但是,要不要留名呢?实际上,这是一个企业捐赠是否应该留名、是否应该作秀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我们更理智地认识: 1 社会责任的履行的层次性应该很丰富,不能只孤立地行使一个标杆。 作为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日常经营就是一件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的工作,就业、税收、环保等等问题,都是企业履行公民责任的表现。在社会遭遇自然灾害时,有的企业表现特别积极,这是某个企业群体选择的一种方式,我们当然应该鼓励和赞赏,但是,对于没有捐款、但平时同样合法经营的企业,我们也不应该鄙视。毕竟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运营者的责任偏好、对企业公民责任的理解、履行社会责任选择的方式不同。企业平时把企业经营好,这就是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与此同时,而值得鄙视的企业却也大有人在,比如认捐后却不付出实际款项,光落一个好名声的;此外,相关统计表明,还有的企业利用慈善行为逃避税收,这种行为值得鄙视。 2 即使是善举,也应该遵守法律和企业管理规定。否则,无疑是对“公益”这两个字、对“企业公民”这四个字的亵渎。 在每次社会灾难中,我们都能够看到很多企业的身影。有的反应特别快,有的就很慢。快的自然获得掌声最多,迟到者往往会被员工和外界误解,认为老板和公司比较抠门。 其实,多数情况下,这跟企业运作方式和需要遵循的各类制度有关。比如,CSR运作成熟的公司,常常会有一个基金会,以应付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工作,有日常运作的资金和机制,反应就会比较快;而一些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受财务监管的程序就更加严格,需要向监管部门和股东披露每一笔重大款项的去处。此外,管理规范的公司,对于大额资金的运用也有非常严格的企业规定,往往需要董事会或者高层管理人员集体会议才能决定,否则,日常工作中,就会到处留下财务漏洞,这是对企业严重的不负责任。 3 做好事者应该留名,而且应该被社会赞扬和褒奖。在这种意义上,做秀具有榜样意义。企业捐助动用的是企业的利润,这些钱应该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价值,这是对企业本身负责任的行为。如何更好的用好这笔钱,让这笔钱能够发挥更大效益,带来更好的社会价值,是对每个企业在面临CSR问题上的最大挑战。挑战不在于钱的多少,而在于对中国人传统道德观念的挑战,中国人习惯好事偷偷做,这样很不好,咱不是做贼,当然得光明正大! 优秀企业做出了值得鼓励的举动,社会应该给予正面的回应,比如媒体上的反馈。这会树立一个回馈社会的群体的正面形象,鼓舞aihuau.com和带动更多人去一心向善,推动社会进步。何乐而不为?反过来,如果却遭到了铺天盖地的质疑,下次谁还愿意去履行社会责任? 在这样一个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震灾的时刻,却如此理智来讨论这些问题,或许有人会觉得有点不合时宜。但老贾相信,我们是为了我们的国家更加美好,为了我们的企业更加健康和值得尊敬。我们会面对很多困难,也会面临很多思维方式和意识形态上的挑战,但智慧越来越好。对企业来说,捐赠没有错,而且不应该怕做秀,事实上,我们实在是缺乏做了好事又很会作秀的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