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南京轰轰烈烈地推行药房托管,寄托了业内人士的殷殷希望;两年后,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尽可能地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的模式,并未撼动以药养医的格局。
据报道,5月底,南京市九家市级三甲医院改革即将全面进行,在三级医院改革的过程中,南京市政府一直倡导的“药房托管”模式并没有在此次改革中得以体现。
对于最初倡导托管药房,并且在数量上占南京一、二级医院85%左右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医药)来说,这个由其最初设定并积极参与的“药房托管模式”似乎也将走到尽头。
一个寄托了业内众多期待的行业模式,为何在短短的两年后,就似乎要“寿终正寝”了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何谓“药房托管”?
所谓药房托管,主要是指在保证临床用药的供给及质量的前提下,医院将医院药品供给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委托药批经营,药批则将药房药品收入按比例返给医疗单位。同时,医院药房、药库的库存资金由经营企业承担,医院药品可实现“零库存”,不仅降低医院成本,还能减少药品中间流通环节。
通过此定义,可以发现药房托管存在几大“先天不足”:
◆先天不足之一:药房托管的目的是减少流通环,让利于患者——然,此前的医药药房进货渠道繁杂,国有、私营、个人,只要持有相关合法证件,理顺医院各级关系后,皆可将各色药品铺进医院药房;药房托管后,流通环节能真正减少并让利于患者吗?答案是否定的。比如说南京医药,托管了医院药房后,可以自行将自家的产品顺利的铺进药房,从某一方面来说,是减少了药品的流通环节,但问题的实质是,南京医药不是药品生产企业,而是经销企业,其铺进托管药房的产品,不是百分之百的首次由生产流程进入商业流程,具体达到几级,尚无法推算。因为历史的演进,现阶段仍有大量二批三批甚至四批医药企业在生存,并且活的很是滋润,如果诸如南京医药似的药企能处于完全垄断的地位,形成寡头竞争,如家电零售业的国美苏宁,就能控制并且减少中间流程。现实情况却是,全国有数千家医药批发企业处于药品流通的中间不同地带。如此众多药批的存在,却寄希望于“药房托管”就能减少中间环节,让利于患者,不免让人觉得有蜉蚁撼象之惑。
◆先天不足之二:药批要托管医院药房,需要经过公开招投标——然,医院为了最大化地提高医院的利润,必需选择标的最高的药批。为此,如果一家药批以最高的标的中标,则意味着它要向医院支付更多应该属于自己的利润,企业存在就需要盈利,既然自己的利润给了医院,那企业就会通过其他办法来提高自己的利润,比如,变相提高产品的价格,或者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压榨,降低药品出厂价格,使药品生产企业的一部分利润回到自己帐下,从而维持企业的持续发展,还或者,干脆放弃这一市场模式,回归药品批发的本行。这样一来,一个恶性循环就开始显现——制药企业的利润无法保障,就不能更多地投入新药研发——大量仿制药上市,抢占外资产品仅有的一点儿市场空间——批发企业和医院利润日渐稀薄,成本分摊功力不足时,提升药品价格——最后帐还是要算到患者身上。
◆先天不足之三:医院药房托管后,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为患者的医疗服务中——然,此前的药房是由医院自行经营,集各种“生杀大权”于一身,煞是威风;托管后,只能收取比例分成,在看到本来是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真金白银”却落进了别人的腰包,心中自是打翻了五味瓶般不是个滋味。在各级财政没有对医院服务实施补贴之前,原以盈利为目的医疗机构,在药房托管过程中,自是会想方设法提高药品利润在医院收入中的构成比率,这样就会对托管方构成利益威胁。试想,药房托管前,医院收入的50%甚至更多来自于药房收入,托管后,多则有70%的利润分给了药批,为了弥补这一部分损失,医院就会在患者身上打主意——据报载,“记者在南京采访时,一些患者表示,虽然药品价格比过去降低了一些,但与改革前相比,有品牌的药品越来越少,除此以外,患者在医院看病时,明显感觉到检测项目在增多。”这实为医院为了提高盈利水平而采取的声东击西之术。
◆先天不足之四:医院只管看病救人,药品供应与质量由托管方负责——然,看起来“两情相悦”,我看病,缺药时你提供,各司其职,各占其位,一片和谐。但这种以不损害患者利益,在无第三方机构有效监管的情形下,能真正做到抛却利润的诱惑,以患者行为为第一位,企业行为为第二位的医药行业市场行为,能真正坚持多久,受到了业内的质疑。在市场化的大潮中,医院与企业都要生存,在无外来财力补充的情况下,要想以公益的目的行使企业市场化职能,只能是饮鸩止渴。比如,托管前,药房受医院管理,给患者上何种药由医生说了算,而医生每一个月都有任务在身,一是为了完成院方下达给科室的任务指标,二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所以,患者到医院看病,小病上百,大病上千上万是常事。托管后,药房管理权旁落,医生的目标转到提高技术与服务水平上,然而,习惯了金钱的刺激后的失落,就会滋生抗拒心理。另一方面,即使药房托管后,医生仍然可以畅通无阻的收取各种药品的回扣。凡此种种,都制约了药房托管的顺利进行。
“仅仅用简单地把医院药房剥离出去或把药房托管给医药公司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医院收入的50%靠药品收入,这个数字随医院的发展与年俱长,在不断提高的‘药房托管费’情况下,医药公司是无法满足的,托管费负担不起之日就是寿终正寝之时。”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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