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这几天大部分中国人都沉浸在兴奋和憧憬之中:新的中央领导班子履新二十余天,一系列工作目标的提出和工作作风的改进,让人们能够切实呼吸到这股吹入政坛的、久违的清新空气。尤其是20天内,各地高官落马几无虚日,更凸显出新的领导班子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但是,在连国外媒体都在惊叹“中国劲吹反腐风暴”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运动式反腐虽然能够在一段时间内起到震慑腐败分子、提升群众信心的作用,但它并不能、也没有触及产生腐败的根源——制度,它甚至会让这个社会在大呼过瘾的同时,暂时忽略了制度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应该说,作为执政阶层,中国共产党对制度建设和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已经有了深入、清醒的认识。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等等。 我们应该看到,现阶段中国的腐败来源于社会资源分配机制的不健全、不透明、不公正,这里面包括经济资源,更包括政治资源。因此,建设一个健全、透明、公正的分配机制,让全民在这样一个机制里共享社会资源,才是减少腐败、消除腐败的根本途径。 如果梳理一下近期落马的高官,我们就会尴尬地发现,他们的东窗事发很多是家庭矛盾、私人纠纷等偶发因素牵引出来的,民间对此甚至戏称“二奶反腐”。这种现象尖锐地揭示出,我们现行的反腐机制,在预防腐败、监察腐败、惩治腐败等各个环节,都有很大的漏洞。所以在揪出这些腐败案件的元素中,“机制”这个主角反而成了陪衬者,甚至旁观者。这不能不唤起执政者、乃至整个社会的警惕和忧虑——反腐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中国是一个有着“清官情结”的国家,把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都寄托在唐太宗这样的明君、海瑞这样的“青天大老爷”身上。所以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公平正义都只存在于文艺作品和人民的幻想里。平心而论,中国封建社会对贪官的惩治力度也不可谓不大,甚至发明了“剥皮揎草”的酷刑,但到头来还是“明镜高悬、贪官遍地”。因此,只要资源分配的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或者少数人手中,而不是掌握在“制度”的手中,贪腐问题就永远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进一步说,“清官情结”是一个集权的思路,而不是分权的思路。社会把权力交给“清官”,给予他做好事、做善事的力量。但他同样可以用这种力量来做坏事、做恶事,到了那时,社会束手无策,也根本无力反制。所谓“放虎出笼,必噬其人”,这是中国会产生“文革”以及后来“重庆事件”的根本原因,也是我们对运动式反腐心存疑虑的根本原因——权力只能关在笼子里,而靠集中权力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其结果只能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灾难,这一点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都可以找到不胜枚举的例证。 此外,我们还要客观地承认,中国的反腐具有外部世界无法理解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中国的腐败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更不是30年改革开放带来的,它是中国三千年封建政治、封建文化沉淀发酵而成的,它在这个国家散落之广、影响之深,绝不是仅仅症变在行政的组织上,而是为患于经济、文化、思想等各个社会肌体里。100多年前,日本间谍宗方小太郎在递交给日本政府的报告中就指出:中国的腐败不只是官场的腐败,而是民风的腐败。他的这种结论不足依恃,但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反腐是一个制度建设的问题,更是一个全民素质提升的问题。如果我们每个个体都不对法律、规则、秩序心存敬重,我们就根本不能指望这个社会能够实现法治、公正、有序。

今天,中国在进步,进步的速度和幅度为世界所惊叹。我们希望中国的制度建设也能够跟上这种进步,不要和历史脱节,更不要和时代脱节;不要和世界脱节,更不要和自己脱节。新的风气带来新的转机,我们为执政者的反腐意识和反腐行动叫好,但更要大声提醒执政者、提醒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抓住机遇,迎头赶上!毕竟历史不会总为我们预留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