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奥运会赞助商
奥运会固然是轰轰烈烈,看得咱也是美得不行,但在商业层面,却总是几家赚几家赔。对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奥运营销现在还属于新鲜事物,但将来就不一定,相信大家不会轻易放过有效地这个展示自身实力和营销的平台。
总结本次奥运会的营销大战,我觉得有四个问题值得中国企业留心。 1 奥运营销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在受众中树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奥运会不同于普通专题论坛,而是一个具有极大凝聚力、同时也有极大分散力的一个集体活动,在群情激动的同时,作为赞助商,如何在活动与广告中抓住观众(读者)的情绪与眼球,并产生认知,是非常难的一项工作。 对多数企业来说,奥运营销中,品牌往往是第一诉求。但奥运期间广告铺天盖地,营销手段又十分相似,指望消费者记住是一件aihuau.com很困难的事。而对于特别的赞助商比如源讯与联想而言,展现自身的技术与服务能力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诉求。而这种诉求不是只靠广告就可以做到的,而是要通过众多的活动与体验来完成。 在某种程度上,品牌知名度是依靠广告可以做到的,而不分时节。而在另一个角度而言,树立核心竞争力却是需要独特的平台和时机的。 2 一窝蜂的签明星代言无疑是恶俗的做法,不利于自身品牌的独特性的树立,不利于消费者形成独特认知。 刘翔先后代言了十几家公司的广告。问题在于,很多人真的没有搞清楚,刘翔到底是代言了蒙牛还是伊利,到底是代言了中国邮政aihuau.com还是联邦快递。巨星的好处在于知名度高,人人都认识,不利之处在于他代言的广告往往实在是太多了,无法使其个人品牌与所代言品牌产生有效对接,甚至产生混淆。 刘翔上午开着卡迪拉克,下午开着千里马,穿着杉杉西服,左脚奥康,右脚耐克,刷着VISA,用着联想。早上一杯伊利,中午一瓶可口可乐。饿了,来点安利纽崔莱,困了,来一根白沙香烟。这就是我们形象健康的体育明星,从头到脚全是品牌,而这些品牌的对手也在疯狂做广告,创意相似,诉求相似,主角不同罢了,消费者如坠雾中不难理解。 3 运动员营销的风险需要事先考虑,并充分做好“灾备”,以准备在出现意外时能够逆转。 刘翔伤退事件并非偶然,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很多次这样的事件。不只是运动员才会发生这种赞助风险,任何企业都有可能面临类似挑战。挑战不可怕,关键在于是否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能够化不利为有利。在此次刘翔伤退事件中,很显然,耐克的做法就更加成熟。在历史上,耐克已经无数次遭遇到此类现象了,这也促使其最终选择了借助运动员长期传播一种精神的广告诉求,这就让它能够成功避免受运动员受个人运动周期效应的影响。 4 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做奥运营销的,最重要的,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发展阶段选择发展路径。能赞助起奥运的企业多了去了,能够有效地利用奥运效应完成企业升级的企业却少之又少,甚至还有因此一蹶不振的。认为奥运就是营销天堂的想法无疑是愚蠢的,我们看到的多是胜利的一面,很多亏大发的企业实在是不好意思说罢了。 奥运会只是上帝打开的一扇门,除了这扇门,窗户还多的是。奥运营销说到底就是那么点事,不必神化,也不必头脑发热。